• 今天是:
您当前所在的位置: 首页 » 在线服务 » 便民利企服务 » 社保服务 » 社保政策

申请养老保险待遇暂停的方式

字体: 打印本页 关闭本页 视力保护色:

设定依据: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贵州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印发《贵州省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经办服务规程(试行)》的通知(黔人社通〔2019〕135号)附件《贵州省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经办服务规程(试行)》第七章第二节第第八十五条领取待遇人员信息维护包含:领取待遇人员基本信息、待遇停续发、待遇变动、发放信息等信息变动维护。领取待遇人员数据信息与实际不符或需要变更的,参保单位或参保人员(已死亡的由其亲属)应于每月10日前向社保经办机构申请数据信息变更;机关事业单位养老保险: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关于印发《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基本养老保险经办规程》的通知(人社部发〔2015〕32号)第十五条 对参保人员死亡、达到法定退休年龄前丧失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等原因终止养老保险关系的,参保单位应向社保经办机构申请办理参保人员养老保险关系终止业务。  

申请条件:参保人员因工作调动、解除劳动关系、到达退休年龄、死亡、丧失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等原因,导致人员状态发生变化的。

申请材料:机关事业单位养老保险:1.《贵州省机关事业单位退休人员待遇停发申报表》;2.死亡待遇申领人填写的《社会保险业务证明事项告知承诺制承诺书》,如能提供已有死亡材料或火化材料或单位说明等材料,可不用填写《社会保险业务证明事项告知承诺制承诺书》;如系被行政刑事处罚需停发养老保险待遇的,提供受行政刑事处罚材料或单位决定;如因其他特殊原因需停发养老保险待遇的,提供相应材料或单位说明。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1.(仅单位批量办理需要)《贵州省社会保险参保人员信息变更表》或《贵州省企业参保死亡人员供养直系亲属信息变更表》;2.(仅个人办理需要)待遇领取人身份证;3.(仅个人办理需要)代为申请人身份证;4.(仅个人办理需要)《领取待遇人员停发(续发)申请表》;5.(仅个人办理时属于司法机关判决情况的需要)判决书。

特殊环节:无特殊环节。

办事流程:收件—受理—审查—决定

扫一扫在手机打开当前页面

关于我们|联系我们|网站地图|网站帮助|网站声明|网站年报

主办单位:息烽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联系方式:0851-87721549   地址:息烽县永阳街道县府路27号2号楼

息烽县人民政府版权所有 黔ICP备10201081号 公安备案号 52012202006106

技术支持:贵州多彩博虹科技有限公司 网站标识码:520122000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