贵州开磷建设集团有限公司:
我局劳动保障综合行政执法大队执法人员在工作中发现你公司承建的“贵阳市息烽县南山建材产业园基础建设项目(场平工程)”已办理建筑工程施工许可证并签订建设施工合同,但至今未按规定存储务工人员工资支付保障金。
以上违法事实有以下证据证实:1、建筑工程施工许可证;2、建设施工合同。
你单位以上行为违反了 《保障农民工工资支付条例》第三十二条、《贵州省建设工程务工人员工资支付保障金实施办法》第十一条、第十七条的规定。
根据《保障农民工工资支付条例》第五十五条第二款之规定,责令你单位在2022年4月29日前改正以上违法行为,并将整改情况及相关资料报送至我单位息烽县劳动保障综合行政执法大队备案,地址:息烽县永阳街道办玄天西路1号,联系人:李欢、周元波,联系电话:87721619。逾期不改正的,将依据《保障农民工工资支付条例》第五十五条之规定,责令项目停工,并处5万元以上10万元以下的罚款。
2022年4月2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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