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今天是:
您当前所在的位置: 首页 » 在线服务 » 便民利企服务 » 社保服务 » 社保执法

劳动保障监察行政处理事先告知书(2025年1月20日)

字体: 打印本页 关闭本页 视力保护色:

当事人:贵州卓信星创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张思付

地址:贵州省贵阳市息烽县坪上工业园区内息烽县电子商务运营中心1号楼3层

经调查和审理,当事人存在以下劳动保障违法行为:当事人在“星创.熙山美居”项目劳动用工中,无故拖欠黄天军、刘后栋等15名农民工工资共计人民币大写:壹拾陆万叁仟肆佰元(¥163400元),我局对当事人无故拖欠工资的行为下达《劳动保障监察责令改正指令书》(息人社监令字〔2024〕73号),要求支付黄天军、刘后栋等15名农民工被拖欠的工资。下达责令改正后,当事人未按要求改正。

违反了以下劳动保障法律、法规或者规章的规定:《保障农民工工资支付条例》第十六条。

现依据以下法律、法规或者规章的规定:《劳动保障监察条例》第十八条第(二)项;《保障农民工工资支付条例》第四十二条。

拟对当事人作出如下行政处理:

责令当事人付清拖欠黄天军、刘后栋等15名农民工工资共计人民币大写:壹拾陆万叁仟肆佰元(¥163400元)。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第四十四条和《劳动保障监察条例》第十九条的规定,当事人如对该行政处理意见有异议,可在接到本告知书之日起5日内提出陈述和申辩;逾期未提出陈述或者申辩,视为当事人放弃陈述和申辩的权利。

陈述和申辩受理部门:息烽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陈述和申辩受理地址:息烽县永阳街道办玄天西路2号

联系人:李欢   罗洪芹      电话:0851-87721619

息烽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5年1月17日

备注:本告知书一式两份,正本留存劳动保障监察案卷,副本交当事人。

扫一扫在手机打开当前页面

关于我们|联系我们|网站地图|网站帮助|网站声明|网站年报

主办单位:息烽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联系方式:0851-87721549   地址:息烽县永阳街道县府路27号2号楼

息烽县人民政府版权所有 黔ICP备10201081号 公安备案号 52012202006106

技术支持:贵州多彩博虹科技有限公司 网站标识码:520122000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