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贵阳市息烽县农村产业革命市场经营主体产金链接扶持奖励政策(试行)解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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强化产业革命市场经营主体与金融机构密切链接合作(以下简称:产金链接),是帮助降低双方的经营风险,贯彻、落实好中央、省、市、县关于做好新时代农业农村工作的系列重大部署,奋力开创“三农”事业发展新局面,巩固脱贫攻坚成果,助推乡村振兴战略的重要一环。息烽县人民政府于2020年1月22日印发了《贵阳市息烽县农村产业革命市场经营主体产金链接扶持奖励政策(试行)》(息府办函〔2020〕8号)(以下简称《政策》),本解读围绕该政策,从各具体扶持奖励政策出发,对息烽县农村产业革命市场经营主体产金链接扶持奖励政策进行系统解读。

一、为解决融资难、融资贵,制定奖补扶持政策

(一)怎么奖补

答:对在息烽县域内积极参加农村产业革命、符合扶持条件的市场经营主体,进行向县内金融机构融资,用于县内农产品收购、销售、加工、技术服务等农业生产性服务业、种养殖等农村产业革命,还本付息后,由县财政对其实施奖补。奖补额度为其利息的110%,让市场经营主体负金融成本运行。

(二)奖补多少

答:1000万元。连续预算三年,按“三优先”原则(即:先还本付息先申报先奖补、村集体经济组织(合作社)优先及与其采购的市场经营主体优先)排序兑现奖补资金。当年财政预算资金额度使用完后,列入下一财政预算年度兑付。经营主体贷款资金产生的利息为同期银行贷款利息,年化利率不超过8%。年化利率高于8%的,按照8%执行,低于8%的,按实际产生的利息执行。

(三)谁能得奖补

答:1.参与息烽农村产业革命的息烽县村集体经济组织(合作社)、县属国有企业、县供销社。

2.收购息烽农产品进行销售的限额以上批发零售企业。

3.收购息烽农产品进行加工的规模以上工业企业。

4.申请奖补资金的市场经营主体必须在息烽注册独立法人组织并办理税务登记证。

5.申请奖补资金的从事种养殖类市场经营主体在两方面必须达到要求。

一是在管理水平方面满足:在国家农产品质量安全追溯管理信息平台注册的经营主体;纳入“食用农产品合格证”制度试行的经营主体;纳入经营主体监测运行监测红榜的经营主体;不属于经营主体年度信用申报异常的经营主体;无拖欠税款、农民工工资、土地流转费的经营主体;企业在生产经营过程中无违法行为。

二是在项目种养殖规模方面必须达到:(1)种植业:单个经营主体的种植规模在100亩以上;(2)养殖业:年出栏肉鸡在50万羽以上,年出栏生猪在500头以上。

(四)怎么申报奖补

答:1.在申报期限内准备资料。经营主体还清贷款本金和利息后即可申请补助。经营主体的申请需经所在乡镇人民政府审核证明属实,附申请奖补金额证明材料(产生的银行贷款利息结算票据原件及复印件,乡镇(街道)审核时需要在其原件上注明拟奖补金额并签章,销售收购合同,种养殖现场图片等证明材料)、申报条件规定的佐证材料。

2.报县农业农村局审核。县农业农村局对乡镇审核上报的申报资料,在5个工作日内完成复核工作。符合条件的,统一报请县政府研究,不符合条件的,书面告知乡镇或经营主体。

3.县政府专题研究。县政府分管领导每季度组织召开1次专题会议,对申报主体进行专题研究后予以批复。

4.资金兑现。经县政府专题会议研究同意后,县农业农村局按财政资金报账程序及时兑现经营主体。

(五)贷款银行怎么选

答:申请奖补资金的银行必须是国家正规金融机构。参与我县农村产业革命经营主体贷款的金融机构,通过公开协商等方式确定。

(六)其他

1.经营主体通过民间借贷或在民间借贷中介机构、民间投资机构的贷款,经营主体间采取债权投资、优先股投资方式产生的利息及优先股股息等不在奖补资金扶持范围之内。

2.要求县内金融机构要严格执行惠农贷款利息政策不得借机哄抬年利率。

二、为更好保障兜底,制定中高端农产品保险扶持政策

(一)怎么扶持

答:除中央财政补贴保险品种、已执行的地方特色农业保险品种外,将3+2+N涉及的产业全部纳入地方特色农业保险范围,积极推进中央财政保险和地方特色保险,构建农业经营风险、市场风险防控体系。

(二)扶持哪些人

答:在息烽行政区域注册登记,从事农产品生产的,在国家农产品质量安全追溯管理信息平台注册,纳入“食用农产品合作证”试行,生产经营管理规范的农业经营主体。

(三)谁承保

答:中央财政补贴保险由国寿财险息烽分公司承保。地方特色农业保险由平安保险贵州分公司承保。

(四)怎么投保

答:1.县农业农村局根据每年农业生产经营、产业结构调整情况,发布地方优势特色农业保险目录、保险政策等。

2.各乡(镇)人民政府负责保险政策的宣传发动,及时将保险政策宣传到经营主体及农户,并作好经营主体和农户投保需求登记和资料收集。

3.承保公司在做好保险政策宣传、展业等工作的同时,根据乡镇提供的经营主体投保需求、经营主体的投保意愿,第一时间作好承保工作,及时出据保单。

4.县农业农村局建立政策性农业保险指导及定期调度工作,定期调度工作进展情况,确保工作有序推进。

(五)扶持哪些品种

答:1.中央财政补贴保险品种保额标准:

 

2. 地方特色农业保险保额标准:

 

注:蔬菜价格保险按照既定的保险价格,根据产地价格计算理赔金额,没有保额。费率8%,经营主体承担30%,财政补贴70%。以上政策如有调整,按新调整政策执行。

 

三、为充分发挥企业潜能,制定人才扶持政策

(一)怎么扶持

答:在息烽注册的涉农总部企业高层次人才,在息烽县缴纳薪酬类个人所得税每年累计达到5万元以上的,按其薪酬类个人所得税缴纳额度县级净得额的80%奖励员工个人(个人薪酬类所得税缴纳额度×县级分成比例×80%)。员工投资收益所产生的个人类所得税每年累计达50万元以上的,按县级所得税的30%奖励员工本人(个人投资收益类所得税年度计缴纳额度×县级分成比例×30%)。按照“收支两条线”、先征后补的原则,次年一季度兑现。

四、为巩固产金链接,制定其他扶持组合政策

(一)对微型企业扶持

贵阳市“3个20万”扶持微型企业发展政策每年安排1/3的扶持资金,优先支持息烽农村产业革命市场经营主体发展,具体按照《市人民政府关于大力扶持微型企业发展的意见》(筑府发(2012)17号)执行。

(二)开展招聘会、岗前培训等扶持

对于按照农村产业革命部署开展农产品生产、加工、销售的农业经营主体,劳动保障、人事部门免费开展招聘会、岗前培训等政策,具体按照《中共息烽县委  息烽县人民政府关于实施“1234”工程进一步加大招商引资工作力度的实施意见(试行)》(息委〔2014〕119号)执行。

(三)对吸纳劳动力及以工代训的扶持

对合作社、农业生产大户、家庭农场、小微企业等生产经营主体吸纳建档立卡贫困户劳动力和易地扶贫搬迁劳动力就业并开展以工代训的,根据吸纳人数按照原则上不超过每人每月500元给予生产经营主体一定期限的职业培训补助,最长不超过6个月(政策执行日期截止2021年12月31日)。具体按照政策规定执行。

(四)对于返乡农民工创办的、符合国家政策规定且解决当地就业人员在10人以上、证照齐备的企业,工会组织建设达到规范化建设标准的,由县总工会提供每户每年不超过3万元的贷款贴息。贴息时间以银行实际放贷时间为准,原则上不超过2年,具体按照《关于印发<帮扶返乡农民工创业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息工通〔2015〕20号)执行。

五、其他

以上政策试行期限为3年,该政策试行之前的项目按照原政策执行,该政策发布之后的新项目按照该政策执行;对涉及县级扶持奖励资金,从县财政支出后,原则上从县农村产权综合营运中心账户归集支付,以规范奖补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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