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息烽县发展和改革局、息烽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文件《关于印发息烽县公共租赁住房申请保障标准的通知》(息发改通〔2019〕38号)文件精神,各乡镇(街道办事处)应当于本季度第二个月第20日前将本季度经审核符合条件申请家庭的书面审核意见和申请材料、调查报告、公示情况、初审意见报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核准。本次核准秉承公平、公正、公开原则。各乡镇(街道办事处)及民政部门根据相应职责对申请保障家庭人口、房屋、收入、申请类别等进行审核,并将审核结果报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严格按照“三审两公示”程序进行资料核准把关,经核准、公示符合条件的对象,按核准、公示结果纳入保障,核准、公示不符合保障条件的对象,由各乡镇(街道办事处)5个工作日内告知申请人。
目前,2020年第三季度住房保障新增申请资料核准工作正在稳步推进,需要核准新增的对象共80户,具体包括住房保障家庭及单身人员(其中永阳街道办事处4户、永靖镇3户、小寨坝镇34户、温泉镇6户、石硐镇4户、养龙司真1户、九庄镇4户、鹿窝镇4户、流长镇8户、西山镇11户、青山乡1户)。经资料核准通过后将进行公示,经公示无异议后将进一步开展实物配租及补贴发放工作,预计9月底完成新增核准相关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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