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门棚改拆迁安置房住户:
自2016年息烽县启动实施南门城市棚户区改造项目以来,得到了广大拆迁安置住户的配合和支持,为提升息烽城市建设做出积极贡献。现南门棚改项目拆迁安置房已竣工,具备交付条件,现将交房事项公告如下。
一、 交房时间
2020年6月30日至2020年7月10日早上8:30-下午6:00(含周六、周日),按以下日期现场取号错峰办理房屋交接,同时根据现场情况临时调剂:
(一)6月30日-7月1日办理3号楼1单元;
(二)7月2日-7月3日办理3号楼2单元;
(三)7月4日-7月5日办理2号楼1单元;
(四)7月6日-7月7日办理2号楼2单元。
二、交房地点
新象城小区入口处。
三、接房对象
已选定新象城安置房房源,并签订了《房屋征收安置补偿协议》的拆迁户。
四、超期过渡费
(一)涉及新象城项目之内安置的住房及门面超期过渡费计发截止时间为2020年7月10日,后续将不再计发超期过渡费。同时,交接房屋(门面)时一次性结清至2020年7月10日所欠的超期过渡费,结算超期过渡费时应抵扣《房屋征收安置补偿协议》的应补款。
(二)涉及新象城项目之外安置的住房及门面继续发放超期过渡费至实际交付之日。
五、注意事项
由于本次办理接房手续的回迁户较多,为使工作有序开展,避免现场长时间等候,请涉及回迁户携带以下资料前往现场办理手续:
(一)《房屋征收安置补偿协议》、身份证原件。
(二)原房屋权属证明原件,如原房屋权属证已注销需提供不动产登记中心出具的注销回执单。
(三)回迁安置协议明确的房屋所有权人若不能亲自到现场办理的,可委托他人结算。受托人携带经过公证的委托书、受托人身份证原件和复印件1份,以及上述1-2项材料。
(四)若被拆迁人因故去世的,由继承人携带继承公证书、继承人的身份证原件和复印件1份及上述1-2项材料。
(五)携带贵阳银行或贵州银行领取超期过渡费的储蓄账号流水前来办理过渡费结算事宜。
(六)配合物业管理公司办理前期物业相关手续。
(七)配合疫情防控工作,所有前来办理接房手续的业主必须佩戴口罩方可入场。
特此公告
2020年6月28日
扫一扫在手机打开当前页面
主办单位:息烽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联系方式:0851-87721549 地址:息烽县永阳街道县府路27号2号楼
息烽县人民政府版权所有 黔ICP备10201081号 公安备案号 52012202006106
技术支持:贵州多彩博虹科技有限公司 网站标识码:520122000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