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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下达2024年中央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少数民族发展任务)补助资金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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永靖镇、石硐镇、流长镇、鹿窝镇人民政府:

为贯彻落实各级党委、政府关于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的决策部署,按照《财政部国家乡村振兴局 国家发展改革委国家民委 农业农村部 国家林业和草原局关于印发〈中央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管理办法〉的通知》(财农〔2021〕19号)、《财政部 农业农村部 国家乡村振兴局 国家发展改革委 国家民委 国家林草局关于加强中央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使用管理的指导意见》(财农〔2022〕14号)、《省财政厅等七部门关于加强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使用管理的实施意见》(黔财农〔2022〕126号)等文件精神,根据《贵州省财政厅 贵州省民宗委关于提前下达2024年中央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少数民族发展任务)补助资金的通知》(黔财农〔2023〕171号)要求,结合《中共息烽县委乡村振兴领导小组关于下达2024年中央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少数民族发展任务)补助资金项目立项批复的专题会议纪要》(息乡振领议〔2023〕16号)精神,现下达中央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少数民族发展任务)项目资金285万元(详见附件),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此次下达资金请列入2024年“2130599其他巩固脱贫攻坚成果衔接乡村振兴支出”功能分类科目,要根据省、市、县相关文件精神,做好项目谋划和项目推进落实,资金按照直达资金管理相关要求使用资金。

二、要严格按照《中央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管理办法》(财农〔2021〕19号)及《财政部等六部委关于加强中央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使用管理的指导意见》《省财政厅等七部门关于加强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使用管理的实施意见》的有关规定,规范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的管理和使用,加快资金拨付进度,确保资金安全运行和高效实用。严格执行乡(镇、街道)财政报账制,实行专款专用、专账核算,严禁挤占、截留、挪用和贪污。要自觉接受监察、审计、财政、农业、乡村振兴等有关部门的监督、审计和检查。

三、要严格按照县级巩固脱贫攻坚成果和乡村振兴项目库建设要求,加强项目论证入库,加快项目实施和验收,严格资金管理,避免资金闲置和损失浪费,严禁擅自改变项目内容、规模、用途,衔接资金支持的项目原则上从项目库中选择。产业项目要建立联农带农机制,优先覆盖防止返贫监测对象。项目建设涉及政府采购或招投标的,按照政府采购法及建设工程管理有关规定执行。

四、加强公示公告。项目实施乡(镇、街道)要对资金安排、项目建设、举报电话等信息进行公示公告。项目涉及的行政村要通过设立公示栏、公示牌、信息发布栏等形式进行公示公告。公告公示内容包括项目名称、资金来源及规模、建设内容、项目实施结果等。同时,将公示公告图片纳入报账资料管理,注重公示公告内容和时间的逻辑性和一致性。

五、加强绩效评价及档案管理。要规范收集整理项目有关资料,建立健全项目档案资料,规范档案管理。项目完成后及时按程序开展绩效评价工作,加强绩效目标和指标的执行和落实,对绩效资料的真实性、完整性和及时性负责,并将资金使用、项目实施情况及绩效评价结果报送至县财政局、县民宗局,绩效评价结果将作为今后安排补助资金的依据。

附件:1.关于下达2024年中央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少数民族发展任务)补助资金安排表

2.2024年中央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少数民族发展任务)补助资金绩效目标表

息烽县财政局          息烽县民族宗教事务局

2024年1月3日

附件1

关于下达2024年中央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少数民族发展任务)补助资金安排表

序号 乡镇 项目名称 项目资金(万元) 资金来源 项目类别 实施方式 项目实施单位 项目负责人 备注
1 永靖镇 安马、新萝村引水项目 70 黔财农〔2023〕171号 产业发展 合作运营 永靖镇人民政府 吴平平
2 永靖镇 河坎村新寨组道路建设项目 21 黔财农〔2023〕171号 基础设施 基础设施建设 永靖镇人民政府 吴平平
3 石硐镇 石硐镇玉龙村茶叶种植项目 40 黔财农〔2023〕171号 产业发展 自主运营 石硐镇人民政府 吴江华
4 石硐镇 石硐镇高青村胡家寨组茶叶种植项目 39 黔财农〔2023〕171号 产业发展 自主运营 石硐镇人民政府 吴江华
5 石硐镇 石硐镇高青村胡家寨组机耕道建设项目 43 黔财农〔2023〕171号 基础设施 基础设施建设 石硐镇人民政府 吴江华
6 流长镇 流长镇大水井村发展食用菌种植项目 48 黔财农〔2023〕171号 产业发展 股权入股 流长镇人民政府 方红
7 鹿窝镇 鹿窝镇杨寨村杨柳湾组机耕道建设项目 24 黔财农〔2023〕171号 基础设施 基础设施建设 鹿窝镇人民政府 王培兴
合计

285





附件2

2024年中央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少数民族发展任务)补助资金绩效目标表

项目名称 2024年中央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少数民族发展任务)补助资金
县级主管部门及代码 县民族宗教事务局 实施单位 各乡镇、永阳街道
资金来源(万元) 资金情况 285.00
年度资金总额 285.00
财政资金 285.00
其中:本级安排
其他资金 0.00
绩效目标 总目标 巩固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的有效衔接



一级
指标
二级指标 三级指标 指标值 说明
产出
指标
数量指标 支持产业项目占比 ≥60%
质量指标 巩固成效率 100%
报账率 100%
时效指标 资金年内到位率 100%
成本指标 投入资金总量 ≦285万元
效益
指标
经济效益指标


社会效益指标 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 进一步改善提升农村人居环境,生产条件,发展生产,促进增收
生态效益指标


可持续影响指标


……


满意度指标 服务对象满意度指标 项目实施地区群众满意率 ≥85%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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