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能。根据《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第四章第二十四条(一)项规定:购买、建造、翻建、大修自住住房的,可以提取职工住房公积金账户内的缴存余额。
目前贵阳市住房公积金暂无房屋装修提取住房公积金的业务。如您符合建造、翻建、大修;购买自有住房;商业贷款购买商品房等提取条件的可办理住房公积金相关提取业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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