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婴儿户口申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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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婴儿出生后,如何申报户口?

答:婴儿(包括超计划生育、非婚生育的婴儿)出生后一个月内, 由婴儿监护人或户主持出生医学证明、父或者母居民户口簿、居民身份证(无出生医学证明的,当事人应当向卫生行政部门申请补发, 无法申领出生医学证明的,可凭亲子鉴定报告及社区、村委会证明,经户口登记机关调查核实后办理)、父母民族成份不相同的,应 当根据其父母共同签署的民族成份填报申请书予以确认并登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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