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照社会保险法有关规定,参加基本养老保险的个人达到法定退休年龄时累计缴费满十五年的,按月领取基本养老金。 作为单位职工缴费的年限和作为灵活就业人员缴费的年限,可以累计计算。
扫一扫在手机打开当前页面
关于我们|联系我们|网站地图|网站帮助|网站声明|网站年报
主办单位:息烽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联系方式:0851-87721549 地址:息烽县永阳街道县府路27号2号楼
息烽县人民政府版权所有 黔ICP备10201081号 公安备案号 52012202006106
技术支持:贵州多彩博虹科技有限公司 网站标识码:520122000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