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目录》出台的政策依据是什么?
答:根据《重大行政决策程序暂行条例》《贵州省重大行政决策程序实施办法》等文件进行制定。
问:《目录》出台的背景是什么?
答:科学确定重大行政决策事项,是加快推进法治政府建设的重要抓手。国务院《重大行政决策程序暂行条例》规定,决策机关要根据管理权限和本地实际情况编制重大行政决策目录、标准。推动科学、民主、依法决策,有必要强化重大行政决策事项目录管理。
问:列入《目录》的重大行政决策事项需要注意什么问题?
答:列入《目录》的重大行政决策事项必须严格履行相关法定程序。承办单位在提请县政府常务会议集体讨论决定时,应报告履行重大行政决策程序情况。同时列入《目录》的重大行政决策事项承办单位,要按要求认真组织实施,按时高质量完成决策事项,确保重大行政决策的科学性、针对性、实效性。
问:《目录》列入了哪些事项?
答:《目录》一共列入了三个重大行政决策事项,分别是《息烽县农作物秸秆禁烧区划定方案》《息烽县国有企业负责人薪酬改革》《息烽县中小学教师“县管校聘”管理改革实施方案(试行)》。
问:《目录》事项如何管理?
答:实行动态管理,如需变动,承办单位要按照《贵州省重大行政决策程序实施办法》规定程序进行办理。
问:由哪个部门指导承办单位履行法定程序?
答:息烽县司法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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