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县政府办公室印发了《息烽县两岔河水库建设征地和移民安置实施方案》,息烽县生态移民局相关负责人对文件进行了解读,详情如下:
一、起草背景
为确保息烽县两岔河水库建设征地和移民安置工作的顺利实施,保障移民合法权益,妥善安置移民,维护建设征地区社会长期稳定,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农村土地承包法》《大中型水利水电工程建设征地补偿和移民安置条例》等国家有关法律法规、规程规范以及《息烽县两岔河水库建设征地和移民安置规划报告(审定本)》和《息烽县两岔河水库工程初步设计报告(审定本)》,结合我县实际,特制定《息烽县两岔河水库建设征地和移民安置实施方案》。
二、《实施方案》的主要内容
《息烽县两岔河水库建设征地和移民安置实施方案》主要分为建设征地区基本情况,移民安置指导思想、管理体制和安置原则,搬迁户及搬迁人口的认定,移民安置规划方案,补偿补助标准,专业复建项目以及农副业设施处理,移民资金兑付和管理,移民享有的权利和义务和有关要求九个部分。
三、主要做法
按照统一政策标准、统一宣传口径、统一工作步骤,让移民明白政策、明白选择安置方式、明白补偿补助标准。
四、重点强调
(一)永久征收土地
1.永久征收土地补偿补助标准按照《贵阳市人民政府关于公布实施贵阳市征地区片综合地价标准的通知》(筑府发〔2020〕22号)标准执行。
2.枢纽工程区和输配水工程区永久征收“耕地”,在土地补偿补助单价基础上另计列1倍青苗补助费,青苗补偿费按年产值的1倍计列,即1900元/亩。
3.淹没区耕地不计列青苗补偿费。(淹没区耕地先征收后使用,在水库下闸蓄水前会提前通知,不影响农作物收成,因此淹没区耕地不计列青苗补偿费)。
4.园地补偿补助标准按土地补偿补助+园地上林木补偿费组成。(按照《土地利用现状分类》(GB/T21010-2017)标准,园地是指种植以采集果、叶、根、茎、汁等为主的集约经营的多年生木本和草本植物,覆盖度大于50%或每亩株数大于合理株数70%的土地。每亩合理株数按照《造林技术规程》(GB/T15776-2016)标准执行。)
5.林地补偿补助标准按林地补偿补助+林木补偿费组成。
6.林木补偿标准。
经济林(含竹林):林木补偿费6600元/亩;
用材林:林木补偿费4800元/亩;
灌木林:林木补偿费1100元/亩。
(二)临时用地
根据《息烽县两岔河水库工程初步设计报告(审定本)》,结合《息烽县两岔河水库工程土地复垦方案》的批复(息自然资函〔2022〕81号),根据施工组织设计和进度计划安排,两岔河水库施工期共计3年。
1.临时占用耕地补偿费=年产值×施工年限+1倍生产期恢复费;
2.临时占用园地补偿费=年产值×施工年限+1倍生产期恢复费+园地上附着物林木补偿费;
3.临时占用林地补偿费=年产值×施工年限+1倍生产期恢复费+林木补偿费。
(三)本方案由县移民主管部门负责解释。方案中未尽事宜,由县人民政府根据有关政策法规研究解决补充完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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