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落实市委“高标准要求高水平开放高质量发展”要求,努力成为开放发展“新亮点”,着力打造中高端制造业核心配套区新定位,进一步破解招商引业工作中信息沟通渠道不畅、服务响应不及时等制约营商环境因素,进一步提升营商环境的“最后一公里”问题,结合“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教育和“不担当、不作为”专项整治要求,通过开展县级领导直通服务,及时帮助企业解决发展中的具体问题和困难,坚定企业投资信心,加快项目建设投产,特制定本制度。
一、“直通车”服务机制
(一)书记、县长直通服务
成立由县委书记、县人民政府县长任组长,县政府分管招商引资工作的副县长为执行副组长的县级领导联系服务招商引资企业“直通车”工作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在县投资促进局(以下简称办公室),统筹调度全县招商引资企业服务工作。特别重大工作由县委书记、县人民政府县长适时直接调度,执行副组长对“直通车”服务工作实行双月调度。
(二)县级领导包保直通服务
1.对县属重点招商引资项目在签约后由办公室派发《息烽县招商引资企业“直通车”服务工作提示单》(以下简称<提示单>),根据项目属性由分管副县长实行从开工到投产全过程包保服务。
2.对在日常工作中收集了解到的招商引资企业亟需解决的困难问题,根据问题属性由办公室派发《提示单》至行业分管副县长及问题所属行业分管副县长实行“双包保”服务。
3.其余副县级领导对招商引资企业包保服务根据县委、县政府主要领导安排适时进行。
(三)部门主要领导直通服务
办公室同步派发《提示单》到相关部门,部门实行“一把手”负责制,具体负责本部门“直通车”服务工作的综合协调,为企业提供全程服务。
二、直通车服务内容
(一)适时直通服务
包保县领导定期到企业调研走访,了解生产经营情况,听取意见和建议,亲自过问、亲自研究、及时调度,帮助企业解决生产经营中的政策兑现、基础配套、手续办理及历史遗留问题等。
(二)事前直通服务
对建设中企业,县直职能部门根据需要为企业在前期咨询、市场准入、规划选址、征地、环评、竣工验收、备案、注册等方面提供“绿色服务通道”直通服务。
(三)事后直通服务
对已建成投产企业,县直职能部门根据需要对企业在生产经营、投融资、资产重组、员工子女入学、纳税服务、相关手续办理等方面提供优质服务。
三、相关工作要求
(一)限时办理
1.对于办公室交办的服务类工作实行限时交办、限时办结和限时答复制度,从信息受理到答复原则上不超过15天,其中办公室收到诉求后提出拟办建议原则上不超过1天(如遇周末顺延)、领导批示后办理时限原则不超过5天,收到办结情况后回复不超过1天。如遇情况复杂,确需申请延时办理,报执行副组长同意后顺延。
2.各有关部门协调解决企业提出的困难和问题后,应将办理结果向企业通报,并将办理情况和企业意见反馈办公室。对确因现实条件不能马上解决的,向企业作出解释做好沟通,并向办公室作出说明。
(二)定期调度
1.办公室负责收集整理招商引资项目洽谈、入驻、建设、生产经营过程中存在的困难问题进行派单或提交领导小组研究决定,定期召开调度会议调度重点“直通车”工作开展情况。
2.对于办公室发放工作提示单中属于需全过程长期包保的县级重点招商引资项目,各包保副县长原则上每季度实地调研一次并不定期召开调度会进行调度,相关包保服务工作情况由行业牵头部门向办公室反馈。
3.各牵头部门按月向办公室报告分管县领导及本部门“直通车”服务工作情况,办公室每月汇总分析后,报呈县委、县政府主要领导。
(三)跟踪问效
1.办公室会同县委督办督查局对《工作提示单》服务事项工作推进、落实情况及企业满意度进行不定期督查。
2.对领导小组交办工作办理不力的单位及个人,予以通报、严肃问责,扎实整治服务企业工作存在的“慢、拖、推、躲、浮”现象,营造良好的投资服务软环境。
3.对在“直通车”服务工作中,获得县委、县政府主要领导批示表扬的,纳入年终目标考核加分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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