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及国家环境保护总局环发2006[28号]《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暂行办法》的规定,现将“酶促转化法制备丁二磺酸腺苷蛋氨酸注射剂和肠溶片原料药的生产及配套项目”环境影响评价的有关内容及结果公告如下:
一、项目名称:酶促转化法制备丁二磺酸腺苷蛋氨酸注射剂和肠溶片原料药的生产及配套项目
二、项目概况
拟建项目建设内容:项目拟规划项目占地12433.33平方米(约18.65亩),总建筑面积6526.4㎡,新建生产车间1栋6326.59㎡、危化品库1栋130.56㎡,污水站站房68.25㎡。项目建成后,年产丁二磺酸腺苷蛋氨酸注射剂和肠溶片原料药100吨,其中一期50吨,二期50吨。
三、可能的主要污染
1、施工期主要产生扬尘、噪声、废水、固废。
2、项目营运期废气主要为噪声、废气、废水、固废。废气主要为稀氨水配制产生的氨、稀盐酸配制产生的氯化氢、稀硫酸配制产生的硫酸雾以及酶反应工序、预处理工序和脱色工序产生的TVOC;无组织排放废气主要为生产车间未能收集的氨、氯化氢、硫酸雾和TVOC。生活污水经化粪池预处理后,通过园区污水管网排入小寨坝污水处理厂处理,不外排。废水主要为职工生活办公废水、纯水制备产生的浓水、生产系统过滤、脱色等工段废水、设备清洗废水、地坪冲洗废水、喷淋塔强制性排水和实验室废水;固体废物主要为员工生活垃圾、过滤滤渣、污水处理站污泥、废包装材料、废树脂、实验室废药品、废活性炭和废机油等。
四、环境影响评价工作程序、审批程序和主要工作内容
环境影响评价工作程序:接受委托→环境现状调查→收集资料(含公众参与调查)→环境质量现状资料收集。
审批程序:建设单位按照国家环保部公布的《建设项目环境保护分类管理名录》的规定,组织编制环境影响报告书→建设单位向生态环境局提出申请,提交相关材料,并对所有申报材料内容的真实性负责→生态环境局受理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后,由生态环境局对环境影响报告书进行技术评估,组织专家评审→经评审通过的建设项目,生态环境局做出予以批准的决定,并书面通知建设单位→生态环境局在做出批准决定后,在政府网站公示拟批准的建设项目目录,公示时间为10个工作日。做出批准决定后,在政府网站公告建设项目审批结果。
五、征求公众意见的主要事项
1、区域主要环境问题;
2、对项目在环境影响方面的看法和意见。
六、公众意见表:
七、提交公众意见表的方式和途径
公众可以在有关信息公开后,填写好的公众意见表以电子邮件或者其他方式,向贵阳市生态环境局、贵州卡本康达生物科技有限公司提出书面意见。
八、建设单位及联系方式
评价单位名称:贵州省化工研究院
建设单位名称:贵州卡本康达生物科技有限公司
联系地址:贵州省贵阳市息烽县小寨坝镇高家坝村息烽工业园区内
联系人:黎晓晖 联系电话:0851-87990160
贵州卡本康达生物科技有限公司
2024年6月1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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