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息烽县“四举措”抓实强县城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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息烽坚持优化生育环境,促进人口均衡发展。2022年,息烽县常住人口22.58万人,出生人口2274人,人口出生率为10.07‰,人口自然增长率为3.14%,2023年1-4月,息烽县新增常住人口3644人。

一是以“政策”为抓手,有序实施三孩生育政策,不断强化人口监测评估工作。截至目前,我县有公办敬老院9个、社区老年人日间照料中心3个、农村互助幸福院115个。共办理三孩生育登记证338个,已生育320人。

二是以“均衡”为主线,全面提升妇幼健康服务水平,持续巩固县妇幼保健院“二甲”复评审工作成果,积极推进县妇幼保健院标准化建设;推动各乡镇卫生院“三个规范化门诊”(孕产保健门诊、儿童保健门诊和计划生育技术服务门诊)建设以及县级危重孕产妇和新生儿急救中心建设;完成县人民医院儿童重症监护室(PICU)建设并投入使用;县人民医院通过市级新生儿先天性心脏病诊断能力服务机构的评审,实现新生儿先天性心脏病患儿早期发现,早期诊断,得到及时治疗。目前,我县未发生孕产妇死亡,婴儿死亡率为0‰,5岁以下儿童死亡率为0‰。

三是以“人民”为中心,大力发展婴幼儿照护服务,鼓励和支持现有幼儿园利用现有资源,积极转型升级,合理调配,积极开办3岁以下婴幼儿照护服务机构。目前,息烽县共有0-3岁婴幼儿9668人,有各类民办托育机构16家。全县共有托位数816个,每千人口托位数3.61个。

四是以“法治”为保障,努力营造良好生育环境,严格落实产假、男方护理假等制度和规定,并执行3周岁以下婴幼儿父母每年10天育儿假。对参加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的职工同步参加了生育保险,将计划生育手术、产前检查、住院分娩等医疗费用按规定纳入生育保险支付范围,及时足额支付生育津贴。将城乡居民医保参保人员生育产生医疗费用和新生儿产生医疗费用纳入城乡居民医保报销范围。推进教育水平和优质教育资源供给,加强高收费行为治理,确保普惠实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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