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旅游投诉处理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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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了维护来息旅游者的合法权益,完善文化旅游市场的举报受理,打击旅游经营违法违规行为,维护文化旅游市场的和谐稳定,特制定息烽县文化市场综合行政执法大队旅游投诉处理制度。

一、完善旅游投诉快处机制

在《旅游投诉处理办法》的基础上完善24小时值班制度,配合市、区(县、市)两级涉旅投诉部门快速处理渠道,维护游客合法权益,提高游客满意度。

二、完善旅游投诉案件的诉转案制度

投诉处理过程中对发现的涉旅企业违法违规行为将在3小时内将收集到的案件材料以《息烽县文化市场综合行政执法举报记录表》的形式移交到办理科室(大队)。

三、完善旅游投诉的回访制度

投诉处理人员应在投诉案件处理完毕的当天对案件当事人进行回访,如实准确记录当事人对投诉处理的意见建议并及时进行上报。

四、完善投诉通报制度

综合科应每月向大队领导汇报当月的投诉受理处理情况,并以季度为周期形成相关的情况报告进行通报。

五、完善投诉处理工作纪律

按照“首问责任制”完善相应的投诉处理工作纪律,对受理的每一件投诉都明确相应的责任人,按照投诉受理-案件移交-处理结果回访的流程进行全程监督,如有违规违纪行为将及时移交相关部门处理。

六、本制度于印发之日起施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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