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息烽县公安局交通警察大队2024年度部门决算公开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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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信息分类: 部门预决算及“三公”经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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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信息名称: 息烽县公安局交通警察大队2024年度部门决算公开报告

目录

第一部分:部门(单位)概况

一、部门职责

二、机构设置

第二部分:2024年度部门决算表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二、收入决算表

三、支出决算表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五、非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七、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明细表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九、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十、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表

第三部分:2024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二、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三、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五、非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七、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九、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十、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十一、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十二、预算绩效情况说明

第四部分:名词解释

第五部分:附件

第一部分:息烽县公安局交通警察大队概述

一、部门职责

息烽县公安局交通警察大队的主要职责是:

1.组织开展息烽辖区公安交通管理工作,制定辖区公安交通管理工作计划和方案;协调解决辖区公安交通管理工作中的重要问题;向当地县委、县政府、公安机关和上级主管部门报告公安交通管理工作的有关情况。

2.负责开展交通管理各项业务工作,上路执勤执法、巡查,查处各类道路交通违法行为,维护道路交通秩序;开展交通安全宣传教育,落实“七进”活动各项措施和交通安全教育工作;参与城市、农村道路建设规划,规范辖区道路交通标志、交通标线;配合有关部门排查治理交通事故多发和安全隐患点段,并向政府汇报排查情况及提出治理建议;负责拟定交通事故预防工作措施,并具体协调、组织实施;依法处理交通事故,对交通事故进行现场勘查、调查取证、事故认定和损害赔偿调解。对涉嫌交通肇事犯罪的,依法移送起诉;全力侦破交通肇事逃逸案件;负责辖区内车驾管业务;负责道路交通安全保卫工作。

二、机构设置

息烽县公安局交通警察大队2024年度部门决算编制范围的单位包括:本单位(部门)内设5个科室,无下属单位。从预算单位构成看,息烽县公安局交通警察大队部门决算包括:本级决算。

第二部分:2024年度部门决算表

见附件。

第三部分:2024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息烽县公安局交通警察大队2024年度收入、支出决算总计1139.53万元。2023年度收入、支出决算总计1069.72万元。与2023年度相比,增加69.81万元,增长6.53%,主要原因是:基本支出增加18.13万元,项目支出增加34.51万元。

二、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息烽县公安局交通警察大队2024年度收入决算合计1087.75万元。其中:财政拨款收入1076.75万元,占98.99%;其他收入11.00万元,占1.01%。

三、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息烽县公安局交通警察大队2024年度支出决算合计1101.59万元。其中:基本支出352.26万元,占31.98%;项目支出749.33万元,占68.02%。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息烽县公安局交通警察大队2024年度财政拨款收、支决算总计1126.68万元。2023年度收、支决算总计1065.08万元。与2023年度相比,增加61.60万元,增长5.78%,主要原因是:2024年度人员政策性增长和上级拨入专项经费增加。

五、非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息烽县公安局交通警察大队2024年度非财政拨款收入决算总计12.84万元。其中:本年收入合计11.00万元,使用非财政拨款结余(含专用结余)0.00万元,年初结转和结余1.84万元。

息烽县公安局交通警察大队非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计12.84万元。其中:本年支出合计8.54万元,结余分配0.00万元,年末结转结余4.30万元。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息烽县公安局交通警察大队2024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合计1052.68万元,占本年支出合计的95.56%。与2023年度相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增加6.53万元,增长0.62%,主要原因是2024年度人员政策性增长和上级拨入专项经费增加。

(二)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结构情况

2024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1052.68万元,主要用于以下方面:

公共安全支出(类)959.56万元,占91.15%;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57.64万元,占5.48%;卫生健康支出(类)12.63万元,占1.20%;住房保障支出(类)22.85万元,占2.17%。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2024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年初预算为1164.60万元,支出决算为1052.68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90.39%,其中:

1.公共安全支出(类)公安(款)行政运行(项)年初预算为250.61万元,支出决算为250.61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00%,决算数等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年初预算精准和及时预算调整。

2.公共安全支出(类)公安(款)一般行政管理事务(项)年初预算为90.17万元,支出决算为90.17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00%,决算数等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年初预算精准和及时预算调整。

3.公共安全支出(类)公安(款)执法办案(项)年初预算为94.52万元,支出决算为94.52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00%,决算数等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年初预算精准和及时预算调整。

4.公共安全支出(类)公安(款)其他公安支出(项)年初预算为524.26万元,支出决算为524.26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00%,决算数等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年初预算精准和及时预算调整。

5.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款)行政单位离退休(项)年初预算为27.06万元,支出决算为27.06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00%,决算数等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年初预算精准和及时预算调整。

6.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款)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项)年初预算为23.07万元,支出决算为23.07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00%,决算数等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年初预算精准和及时预算调整。

7.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款)机关事业单位职业年金缴费支出(项)年初预算为6.94万元,支出决算为6.94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00%,决算数等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年初预算精准和及时预算调整。

8.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其他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款)其他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项)年初预算为0.58万元,支出决算为0.58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00%,决算数等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年初预算精准和及时预算调整。

9.卫生健康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行政单位医疗(项)年初预算为7.45万元,支出决算为7.45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00%,决算数等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年初预算精准和及时预算调整。

10.卫生健康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公务员医疗补助(项)年初预算为5.18万元,支出决算为5.18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00%,决算数等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年初预算精准和及时预算调整。

11.住房保障支出(类)住房改革支出(款)住房公积金(项)年初预算为22.85万元,支出决算为22.85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00%,决算数等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年初预算精准和及时预算调整。

七、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息烽县公安局交通警察大队2024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合计343.72万元,其中:

(一)人员经费:299.08万元,主要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奖金等。

(二)公用经费:44.64万元,主要包括办公费、水电费、差旅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等。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息烽县公安局交通警察大队2024年度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本年收入40.38万元。2023年度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本年收入0.00万元。与2023年度相比,增加40.38万元,增长100.00%.主要原因是:本级财政增加专项经费。

息烽县公安局交通警察大队2024年度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本年支出40.38万元。2023年度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本年支出0.00万元。与2023年度相比,增加40.38万元,增长100.00%,主要原因是:本级财政增加专项经费。

具体情况如下:2024年交通标识制作政府工程项目。

九、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决算情况说明

息烽县公安局交通警察大队2024年度与2023年度均无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

十、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息烽县公安局交通警察大队2024年“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预算为32.67万元,“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为32.08万元,完成预算数的98.21%。支出决算较上年减少35.90万元,下降52.81%。主要原因是:2024年度减少公务车辆购置。

(二)“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说明

1.因公出国(境)费预算0.00万元,支出决算0.00万元,完成预算的0.00%;与上一年相比,支出决算较上年持平。

2024年本单位组织的出国团0个,出国团0人次。

2.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预算32.67万元,支出决算32.08万元,完成预算的98.19%;与上一年相比,支出决算较上年减少35.90万元,下降52.81%。

决算数小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决算数较上年减少的主要原因是车辆更新后,运行费用减少。

其中:公务用车购置费0.00万元,2024年购置公务用车0辆。

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32.08万元,主要用于:截至2024年12月31日,开支财政拨款的公务用车保有量为7辆。

3.公务接待费预算0.00万元,支出决算0.00万元,完成预算的100%;与上一年相比,支出决算较上年持平。

十一、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息烽县公安局交通警察大队2024年度机关运行经费支出44.64万元。与2023年相比增加0.63万元,增长1.44%。主要原因是:办公费用增加。

(二)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息烽县公安局交通警察大队2024年政府采购支出总额0.59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0.59万元、政府采购工程支出0.00万元、政府采购服务支出0.00万元。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0.00万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0.00%,其中:授予小微企业合同金额0.00万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0.00%。

(三)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截至2024年12月31日,息烽县公安局交通警察大队共有车辆7辆,其中:副部(省)级及以上领导用车0辆、主要负责人用车0辆、机要通信用车0辆、应急保障用车0辆、执法执勤用车7辆、特种专业技术用车0辆、离退休干部服务用车0辆、其他用车0辆、单价100万元以上的设备0台(套)。

十二、预算绩效情况说明

(一)预算绩效管理工作开展情况

根据财政预算绩效管理要求,息烽县公安局交通警察大队组织对2024年度项目支出开展了绩效自评工作。

(二)项目支出绩效自评结果

本单位2024年度年初预算涉及6个项目,涉及金额850.16万元,项目分别为:

1.(保工资清单内)临聘人员工资及保险项目:绩效自评分94.67分,绩效自评结论为优。

2.人民警察法定工作日之外加班补贴经费项目:绩效自评分90.37分,绩效自评结论为优。

3.部门综合绩效考核经费项目:绩效自评分100分,绩效自评结论为优。

4.道路交通安全执法装备维护费项目:绩效自评分100分,绩效自评结论为优。

5.(保运转)办案(业务)经费项目:绩效自评分95.87分,绩效自评结论为优。

6.(非税执收成本)罚没收入成本性支出项目:绩效自评分91.31分,绩效自评结论为优。

(三)部分重点项目绩效评价结果

1.(保工资清单内)临聘人员工资及保险项目

(1)2024年,县级财政安排一般公共预算支出项目“(保工资清单内)临聘人员工资及保险”预算资金474.37万元,主要用于发放临聘人员(警务辅助人员)的工资、年度绩效考核金、缴纳社会保险和支付派遣管理费。

(2)绩效目标。包括总体目标和阶段性目标。

总体目标:足额保障交通管理巡防队伍的经费保障水平,提升工作积极性,加强道路巡逻管控,全力预防重特大交通事故的发生。

阶段性目标:保障2024年度交通管理巡防队伍工资及社保经费,有力提高队员工作积极性,全力预防重特大交通事故的发生。

(3)项目预算安排及执行情况

2024年,一般公共预算支出项目“(保工资清单内)临聘人员工资及保险”预算资金474.37万元,实际支出474.37万元,执行率100%。

(4)项目自评得分及绩效目标实现情况

项目自评得分96.67分,绩效自评结论为“优”。一年来,我单位按标准按月发放临聘人员(警务辅助人员)工资和缴纳社会保险,按年度发放绩效考核,保障了临聘人员(警务辅助人员)基本生活费。在民警的带领下,临聘人员协助开展道路交通安全管理工作,共同实现了重特大交通事故零发生的目标。

(5)未达成目标原因分析

该项目绩效指标除“临聘人员绩效考核金发放标准”未达成外,其余指标均已完成。未达成目标的原因是制定指标时未能预测到政策性增加因素。

(6)主要经验及做法、存在的问题及相关建议

无。

2.道路交通安全执法装备维护费项目

(1)根据《贵阳市道路交通安全条例》第四条第四款“将道路交通安全宣传教育、管理装备和设施建设、维护、更新等所需经费列入本级财政预算予以保障”的规定,2024年县级财政安排一般公共预算支出项目“道路交通安全执法装备维护费”预算资金11.57万元,主要用于保障及时维修已损执法装备,确保道路交通安全执法装备正常运行,筑牢交通警务工作“数据铁笼”,规范执法行为,提升民警执法水平。

(2)绩效目标。

总体目标:根据上级“数据铁笼”工作要求,大队道路交通管理工作中要规范使用执法装备,以数据为引领,科技支撑,工作留痕,筑牢交通警务工作“数据铁笼”,提升民警执法水平。

阶段性目标:保障2024年度道路交通安全执法装备维修(维护)费,有力提高执法规范化水平,增强队伍科技水平,确保道路交通有序、畅通。

(3)项目预算安排及执行情况

2024年一般公共预算支出项目“道路交通安全执法装备维护费”预算资金11.57万元,实际支出11.57万元,执行率100%。

(4)项目自评得分及绩效目标实现情况

项目自评得分100分,绩效自评结论为“优”。一年来,通过保障设备与专用网络连接,并对已损执法装备及时维修,确保了道路交通安全执法装备正常运行。

(5)未达成目标原因分析

无。

(6)主要经验及做法、存在的问题及相关建议

无。

第四部分:名词解释

一、财政拨款收入:指同级财政当年拨付的资金,包括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和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

二、上级补助收入:指事业单位从主管部门和上级单位取得的非财政补助收入。

三、事业收入:指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所取得的收入。

四、经营收入: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取得的收入。

五、附属单位上缴收入:指事业单位附属的独立核算单位按有关规定上缴的收入。

六、其他收入:指除上述“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附属单位缴款”等之外取得的收入。

七、使用非财政拨款结余(含专用结余):指事业单位按照预算管理要求使用非财政拨款结余弥补收支差额的金额,以及使用专用结余安排支出的金额。

八、年初结转和结余:指单位以前年度尚未完成、结转到本年仍按原规定用途继续使用的资金,或项目已完成等产生的结余资金。

九、结余分配:指事业单位按照会计制度规定缴纳的所得税、提取的专用结余以及转入非财政拨款结余的金额等。

十、年末结转和结余:指单位按有关规定结转到下年或以后年度继续使用的资金,或项目已完成等产生的结余资金。

十一、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十二、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十三、经营支出: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发生的支出。

十四、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指事业单位发生的用非财政预算资金对附属单位的补助支出。

十五、“三公”经费:纳入同级财政预决算管理的“三公”经费是指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住宿费、差旅费、伙食补助费、杂费、培训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购置费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十六、机关运行经费:为保障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第五部分:附件

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表

(2024年度)

单位(盖章):息烽县公安局交通警察大队

填报日期:2025年6月5日

项目名称

部门整体支出绩效

主管部门及代码

息烽县公安局交通警察大队901011155003

实施单位

息烽县公安局交通警察大队

部门(单位)总体资金(万元)

资金来源

年初预算数

全年预算数(A)

全年执行数(E)

分值

执行率

得分

年度资金总额:

1164.6

1206.42

918.1

10

76.10%

7.6

基本支出

314.44

356.26

356.26

项目支出

850.16

850.16

561.84

其他资金




年度总体目标

预期目标

实际完成情况

维护道路交通安全,维护社会稳定,保护公民的人身安全、人身自由和合法财产,保护公共财产,预防、制止和惩治违法犯罪活动,全力预防重特大交通事故发生,确保道路有序、畅通。

2024年度,组织开展道路道路交通安全巡逻2734次,办理车驾管业务共计26410起,道路交通事故司法鉴定124次,开展酒、醉驾查处,驾驶人参加酒精检测53483次,持续开展道路交通安全隐患排查整治工作,实现重特大交通事故零发生的目标。

绩效指标

一级指标

二级指标

三级指标

年度指标值(A)

实际完成值(B)

分值

得分

未完成原因分析

产出指标(50分)

数量

交通违法行为查处率

100%

100%

2

2


交通事故案件办理率

100%

100%

2

2


机动车业务办理数

≥16800起

16547起

3

2.8

年初制定指标时预估存在偏差

驾驶证业务办理数

≥8000起

9863起

3

3


道路交通管理队员巡逻、管理次数

≥2600次

2734次

2

2


交通事故案件办理司法鉴定起数

≥120次

124次

2

2


开展交通秩序整治专项行动次数

≥12次

24次

2

2


开展酒精检验次数

≥300次

53483次

3

3


开展交通安全宣传次数

≥500次

522次

3

3


保障执法装备数量

≥55台(个)

55台

2

2


投入使用交通信号灯及交通设施数量

≥6644个(米)

6645个(米)

2

2


投入电子警察抓拍摄像头数量

135个

135个

2

2


质量

交通设施维修率

100%

100%

2

2


交通事故鉴定合格率

100%

100%

2

2


警力调配率

100%

100%

2

2


交通巡查覆盖率

100%

100%

2

2


道路交通事故死亡人数下降率

≥1%

0

2

0

年初制定指标时预估存在偏差

时效

交通事故、应急事项指挥处置及时率

100%

100%

2

2


交通案件办理及时性

法律规定时间内

达成预期指标

2

2


成本

执法装备维修成本

≤11.57万元

11.57万元

2

2


辅务辅助人员工资及保险经费

≤474.36万元

474.36万元

2

2


办案及日常运行经费

≤63.75万元

55.76万元

2

2


非税执收成本

≤320万元

41.84万元

2

2


效益指标(30分)

经济效益







社会效益

预防重特大交通事故发生

有效

达成预期指标

7.5

7.5


提高交通参与者文明程度

有效

达成预期指标

7.5

7

交通参与者文明程度有提升,但仍有极少参与者存在交通违法行为

生态效益







可持续影响

道路交通安全环境提升率

持续提高

达成预期指标

7.5

7

仍存在道路交通安全隐患,将继续加大力度排查,并持续整改,直至隐患消除。

提升民警执法规范化水平

持续提升

达成预期指标

7.5

7.5


满意度指标(10分)

服务对象满意度

警务辅助人员满意度

≥90%

90%

5

5


群众对交通设施的满意度

≥90%

82%

5

4.45

因交通拥堵、交通事故等原因满意度未达年度指标值

总分

100

93.85


绩效结论

本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得分93.85分,评级为优。存在的问题;一是年初制定目标时对机动车业务办理数和道路交通事故死亡人数下降率两项指标预估有偏差,导致未能完成年度指标;二是因县级财力有限,资金执行率不高。下一步工作计划:加强研究,合理制定绩效指标;继续深化交通安全宣传力度,合理调配警力缓解交通拥堵,做好事故预防工作,有效减少交通亡人事故的发生。

县本级项目支出绩效自评表

(2024年度)

单位(盖章):息烽县公安局交通警察大队

填报日期:2025年6月5日

项目名称

道路交通安全执法装备维护费

主管部门及代码

息烽县公安局交通警察大队901011155003

实施单位

息烽县公安局交通警察大队

项目资金(万元)

资金来源

年初预算数

全年预算数(A)

全年执行数(E)

分值

执行率

得分

年度资金总额:

11.57

11.57

11.57

10

100%

10

财政拨款

11.57

11.57

11.57

其中:上级补助




本级安排

11.57

11.57

11.57

其他资金




年度总体目标

预期目标

实际完成情况

根据上级“数据铁笼”工作要求,大队道路交通管理工作中要规范使用执法装备,以数据为引领,科技支撑,工作留痕,筑牢交通警务工作“数据铁笼”,提升民警执法水平。

根据上级“数据铁笼”工作要求,大队道路交通管理工作中要规范使用执法装备,以数据为引领,科技支撑,工作留痕,筑牢交通警务工作“数据铁笼”,提升民警执法水平。

绩效指标

一级指标

二级指标

三级指标

年度指标值(A)

实际完成值(B)

分值

得分

未完成原因分析

产出指标(50分)

数量

保障执法装备数量

≥55台(个)

55台(个)

10

10


质量

网络接入正常使用率

100%

100%

10

10


时效

工作完成时间

2024年12月31日前

达成预期指标

10

10


成本

移动警务终端网络接入成本

384元/台/月

384元/台/月

10

10


网络接入成本

140元/点位/月

140元/点位/月

10

10


效益指标(30分)

经济效益







社会效益

确保执法工作有序进行

有效

达成预期指标

10

10


执法装备投入使用率

100%

100%

10

10


生态效益







可持续影响

提升民警执法规范化水平

持续提升

达成预期指标

10

10


满意度指标(10分)

服务对象满意度

执法执勤民警满意度

≥90%

90%

10

10


总分

100

100


绩效结论

项目支出绩效自评得分100分,评级为优。该项目主要用于道路交通安全执法装备维修和运行,确保执法活动正常开展。

县本级项目支出绩效自评表

(2024年度)

单位(盖章):息烽县公安局交通警察大队

填报日期:2025年6月5日

项目名称

(保工资清单内)临聘人员工资及保险

主管部门及代码

息烽县公安局交通警察大队901011155003

实施单位

息烽县公安局交通警察大队

项目资金(万元)

资金来源

年初预算数

全年预算数(A)

全年执行数(E)

分值

执行率

得分

年度资金总额:

474.37

474.37

474.37

10

100%

10

财政拨款

474.37

474.37

474.37

其中:上级补助




本级安排

474.37

474.37

474.37

其他资金




年度总体目标

预期目标

实际完成情况

足额保障交通管理巡防队伍的经费保障水平,提升工作积极性,加强道路巡逻管控,全力预防重特大交通事故的发生。

按规定拨付83名临聘人员工资及社会保险,保障其基本生活,提高工作积极性,协助民警开展道路交通安全管理,全力预防重特大交通事故的发生。

绩效指标

一级指标

二级指标

三级指标

年度指标值(A)

实际完成值(B)

分值

得分

未完成原因分析

产出指标(50分)

数量

保障辅警人员数量

≥78人

83人

5

5


业务工作完成率

100%

100%

5

5


质量

工资发放准确率

100%

100%

5

5


时效

工资发放时间

按月发放

达成预期指标

5

5


工作完成及时率

100%

100%

5

5


成本

临聘人员“五险一金”成本

按照每年规定缴纳

达成预期指标

5

5


临聘人员最低工资保障标准

≥1800元/人/月

2373元/人/月

5

5


临聘人员绩效考核金发放标准

6000元/人/年

8000元/人/年

10

6.67

制定指标时未能预测政策性增加因素

临聘人员管理费

150元/人/月

150元/人/月

5

5


效益指标(30分)

经济效益







社会效益

保障临聘人员基本生活

有效

达成预期指标

10

8


保障交通安全管理工作正常开展

有效

达成预期指标

10

10


生态效益







可持续影响

预防重特大交通事故

持续预防

达成预期指标

10

10


满意度指标(10分)

服务对象满意度

临聘人员满意度

≥90%

90%

10

10


总分

100

94.67


绩效结论

项目支出绩效自评得分94.67分,评级为优。该项目主要用于保障临聘人员工资及保险,已按月进行支付,临聘人员基本生活得到基本保障。存在的问题:由于制定指标时未能预测政策性增加因素,成本指标中临聘人员绩效考核金发放标准完成值与指标值有偏差。今后,将加强研究,合理制定绩效指标。

附件:息烽县公安局交警大队2024年度部门决算公开报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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