目录
第一部分:部门(单位)概况
一、部门职责
二、机构设置
第二部分:2024年度部门决算表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二、收入决算表
三、支出决算表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五、非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七、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明细表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九、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十、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表
第三部分:2024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二、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三、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五、非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七、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九、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十、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十一、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十二、预算绩效情况说明
第四部分:名词解释
第五部分:附件
第一部分:息烽县温泉镇人民政府概述
一、部门职责
息烽县温泉镇人民政府的主要职责是:
(1)宣传和贯彻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上级党组织及本镇党组织的决议;
(2)领导镇政府机关和群众组织,支持和保证这些机关和组织依照国家法律法规及各自章程充分行使职权。
(3)讨论决定本级经济建设和社会发展中的重大问题,需政府机关或者集体经济组织决定的问题,由政府机关或集体经济组织依法作出决定。
(4)加强党委自身建设和以党为核心的组织建设,按照干部管理权限,负责对本级干部的教育、管理、选拔和监督工作,提高干部队伍素质,严格党的组织生活,维护和执行党的纪律,监督党员和其他工作人员严格遵守党纪国法,不得损害群众利益。
(5)制定并落实本行政区域的经济计划和措施,促进产业结构调整和其他经济保持平衡协调发展,全面提高人民群众生活水平和生活质量。
(6)承担国有资产、集体资产管理,保护公民私人所有合法财产,保障群众及国家利益;开展社会主义和法制宣传教育,加强社区管理工作,依法管理流动人口,处理人民信访,调解民间纠纷,打击违法犯罪,维护社会稳定,;制定社会发展,发展教育、卫生、科技、民政、广播电视、文化、体育事业,加强计划生育工作,推进社会保障服务;加强本级财政监督管理,做好相应统计工作;
(7)承办县人民政府交办得到其他事项。
二、机构设置
息烽县温泉镇人民政府2024年度部门决算编制范围的单位包括:
息烽县温泉镇人民政府(本级)、息烽县温泉镇农业农村综合服务中心、息烽县温泉镇应急工作服务中心、息烽县温泉镇党务政务服务中心、息烽县温泉镇村镇建设服务中心、息烽县温泉镇综合治理服务中心、息烽县温泉镇执法队。
(1)按单位基本性质划分:
行政单位1个,事业单位6个。较上年减少1个,因2023年决算时温泉镇财政分局由息烽县财政局纳入部门决算汇编范围,而本年度机构改革,原温泉镇财政分局改为温泉镇财政所纳入党务政务部门决算汇编范围。
(2)按预算管理级次划分:
二级预算单位6户,较上年减少1个,即息烽县温泉镇财政所。
(3)按单位执行会计制度划分:
执行行政单位会计制度的单位8个,较上年减少1个,即温泉镇财政
(4)人员情况,包括当年变动情况及原因。
本年度行政人员26人,较上年增加2人,为杨杏、杨思艺、减少一人、退休一人吴厚科。事业人员52人,无变化
第二部分:2024年度部门决算表
详见附件。
第三部分:2024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息烽县温泉镇人民政府2024年度收入、支出决算总计3580.82万元。2023年度收入、支出决算总计4132.21万元。与2023年度相比,减少551.39万元,下降13.34%,主要原因是:1.人员经费减少支出111.85万元;2.公用经费减少支出减少7.79万元;3.项目支出减少431.75万元。
二、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息烽县温泉镇人民政府2024年度收入决算合计3440.74万元。其中:财政拨款收入3440.74万元,占100.00%。
三、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息烽县温泉镇人民政府2024年度支出决算合计3580.82万元。其中:基本支出1372.76万元,占38.34%;项目支出2208.06万元,占61.66%。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息烽县温泉镇人民政府2024年度财政拨款收、支决算总计3580.82万元。2023年度收、支决算总计4132.21万元。与2023年度相比,减少551.39万元,下降13.34%,主要原因是:1.人员经费减少:2024年人员经费支出1284.41万元,较2023年人员经费支出1396.26万元减少111.85万元;2.公用经费减少:2024年公用经费支出88.35万元,较2023年公用经费支出96.14万元减少7.79万元;3.项目支出减少:2024年项目支出为2208.06万元,较2023年项目支出2639.81万元减少431.75万元。
五、非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息烽县温泉镇人民政府2024年度非财政拨款收入决算总计0.00万元。其中:本年收入合计0.00万元,使用非财政拨款结余(含专用结余)0.00万元,年初结转和结余0.00万元。
息烽县温泉镇人民政府非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计0.00万元。其中:本年支出合计0.00万元,结余分配0.00万元,年末结转结余0.00万元。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息烽县温泉镇人民政府2024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合计3372.12万元,占本年支出合计的94.17%。与2023年度相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减少760.09万元,下降18.39%,主要原因是。1.基本支出减少:2024年基本支出1372.76万元,较2023年基本支出1492.40万元减少119.64万元;2.项目支出减少:2024年项目支出1999.36万元,较2023年项目支出2639.81万元减少640.45万元。
(二)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结构情况
2024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3372.12万元,主要用于以下方面:
一般公共服务支出(类)919.78万元,占27.28%;国防支出(类)0.35万元,占0.01%;公共安全支出(类)86.25万元,占2.56%;文化旅游体育与传媒支出(类)13.00万元,占0.39%;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442.27万元,占13.12%;卫生健康支出(类)90.83万元,占2.69%;城乡社区支出(类)408.29万元,占12.11%;农林水支出(类)1175.21万元,占34.85%;住房保障支出(类)103.69万元,占3.07%;灾害防治及应急管理支出(类)132.46万元,占3.93%。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2024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年初预算为1426.62万元,支出决算为3372.12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236.37%,其中:
1.一般公共服务支出(类)人大事务(款)人大会议(项)年初预算为2万元,支出决算为1.99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99.4%。
2.一般公共服务支出(类)政府办公厅(室)及相关机构事务(款)行政运行(项)年初预算为423.56万元,支出决算为395.53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93.38%。
3.一般公共服务支出(类)政府办公厅(室)及相关机构事务(款)一般行政管理事务(项)年初预算为320.36万元,支出决算为309.32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96.55%。
4.一般公共服务支出(类)政府办公厅(室)及相关机构事务(款)机关服务(项)年初预算为48万元,支出决算为19.66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40.96%。
5.一般公共服务支出(类)政府办公厅(室)及相关机构事务(款)事业运行(项)年初预算为126.44万元,支出决算为113.50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89.77%。
6.一般公共服务支出(类)统计信息事务(款)专项统计业务(项)年初预算为0.8万元,支出决算为0.64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79.8%。
7.一般公共服务支出(类)统计信息事务(款)专项普查活动(项)年初预算为1.00万元,支出决算为0.99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99%。
8.一般公共服务支出(类)财政事务(款)事业运行(项)年初预算为49.18万元,支出决算为31.57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64.93%。
9.一般公共服务支出(类)群众团体事务(款)一般行政管理事务(项)年初预算为2.00万元,支出决算为2.00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00.0%。
10.一般公共服务支出(类)党委办公厅(室)及相关机构事务(款)一般行政管理事务(项)年初预算为2.0万元,支出决算为1.99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99.48%。
11.一般公共服务支出(类)组织事务(款)其他组织事务支出(项)年初预算为1.34万元,支出决算为1.34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00%。
12.一般公共服务支出(类)宣传事务(款)其他宣传事务支出(项)年初预算为1.0万元,支出决算为0.94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94.0%。
13.一般公共服务支出(类)其他一般公共服务支出(款)其他一般公共服务支出(项)年初预算为40.33万元,支出决算为40.33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00%。
14.国防支出(类)国防动员(款)民兵(项)年初预算为3.0万元,支出决算为0.35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70.8%。
15.公共安全支出(类)公安(款)事业运行(项)年初预算为75.70万元,支出决算为73.00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96.43%。
16.公共安全支出(类)公安(款)其他公安支出(项)年初预算为20万元,支出决算为12.65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63.25%。
17.公共安全支出(类)司法(款)基层司法业务(项)年初预算为2.0万元,支出决算为0.30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5%。
18.公共安全支出(类)强制隔离戒毒(款)强制隔离戒毒人员教育(项)年初预算为2.0万元,支出决算为0.30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5%。
19.文化旅游体育与传媒支出(类)文化和旅游(款)群众文化(项)年初预算为10.00万元,支出决算为10.00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00%。
20.文化旅游体育与传媒支出(类)其他文化旅游体育与传媒支出(款)宣传文化发展专项支出(项)年初预算为3.00万元,支出决算为3.00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00%。
21.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民政管理事务(款)基层政权建设和社区治理(项)年初预算为88.23万元,支出决算为206.91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234.51%。
22.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民政管理事务(款)其他民政管理事务支出(项)年初预算为1.00万元,支出决算为1.00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00%。
23.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款)行政单位离退休(项)年初预算为56.15万元,支出决算为52.17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92.91%。
24.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款)事业单位离退休(项)年初预算为32.64万元,支出决算为25.60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78.43%。
25.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款)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项)年初预算为127.81万元,支出决算为111.99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87.62%。
26.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款)机关事业单位职业年金缴费支出(项)年初预算为14.0万元,支出决算为16.75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19.64%。
27.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就业补助(款)公益性岗位补贴(项)年初预算为3.5万元,支出决算为2.54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72.57%。
28.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退役军人管理事务(款)事业运行(项)年初预算为25.76万元,支出决算为18.02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69.95%。
29.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退役军人管理事务(款)其他退役军人事务管理支出(项)年初预算为1.0万元,支出决算为0.83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83%。
30.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其他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款)其他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项)年初预算为7.6万元,支出决算为6.46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85%。
31.卫生健康支出(类)计划生育事务(款)计划生育服务(项)年初预算为4.0万元,支出决算为2.00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50%。
32.卫生健康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行政单位医疗(项)年初预算为18.14万元,支出决算为17.90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98.68%。
33.卫生健康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事业单位医疗(项)年初预算为63.70万元,支出决算为58.14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91.27%。
34.卫生健康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公务员医疗补助(项)年初预算为13.07万元,支出决算为12.78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97.78%。
35.城乡社区支出(类)城乡社区管理事务(款)城管执法(项)年初预算为32.32万元,支出决算为31.15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96.38%。
36.城乡社区支出(类)城乡社区公共设施(款)其他城乡社区公共设施支出(项)年初预算为10.00万元,支出决算为10.00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00%。
37.城乡社区支出(类)城乡社区环境卫生(款)城乡社区环境卫生(项)年初预算为349.46万元,支出决算为247.13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70.72%。
38.城乡社区支出(类)其他城乡社区支出(款)其他城乡社区支出(项)年初预算为150.00万元,支出决算为120.00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80%。
39.农林水支出(类)农业农村(款)事业运行(项)年初预算为186.73万元,支出决算为178.97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95.84%。
40.农林水支出(类)农业农村(款)病虫害控制(项)年初预算为6.87万元,支出决算为8.66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26.06%。
41.农林水支出(类)农业农村(款)农业结构调整补贴(项)年初预算为5.00万元,支出决算为5.00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00%。
42.农林水支出(类)农业农村(款)农业生产发展(项)年初预算为0万元,支出决算为2.64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00%。
43.农林水支出(类)农业农村(款)农村社会事业(项)年初预算为0万元,支出决算为162.76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00%。
44.农林水支出(类)林业和草原(款)森林资源培育(项)年初预算为65.57万元,支出决算为9.75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4.86%。
45.农林水支出(类)林业和草原(款)林业草原防灾减灾(项)年初预算为2.08万元,支出决算为2.08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00%。
46.农林水支出(类)巩固脱贫攻坚成果衔接乡村振兴(款)生产发展(项)年初预算为0万元,支出决算为311.71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00%。
47.农林水支出(类)巩固脱贫攻坚成果衔接乡村振兴(款)其他巩固脱贫攻坚成果衔接乡村振兴支出(项)年初预算为0万元,支出决算为14.02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00%。
48.农林水支出(类)农村综合改革(款)对村级公益事业建设的补助(项)年初预算为0万元,支出决算为15.00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00%。
49.农林水支出(类)农村综合改革(款)对村民委员会和村党支部的补助(项)年初预算为579.58万元,支出决算为464.62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80.16%。
50.住房保障支出(类)住房改革支出(款)住房公积金(项)年初预算为119.11万元,支出决算为103.69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87.05%。
51.灾害防治及应急管理支出(类)应急管理事务(款)灾害风险防治(项)年初预算为12.6万元,支出决算为5.70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45.23%。
52.灾害防治及应急管理支出(类)应急管理事务(款)事业运行(项)年初预算为163.54万元,支出决算为116.93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71.50%。
53.灾害防治及应急管理支出(类)自然灾害救灾及恢复重建支出(款)其他自然灾害救灾及恢复重建支出(项)年初预算为0万元,支出决算为9.84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00%。
七、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息烽县温泉镇人民政府2024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合计1372.76万元,其中:
(一)人员经费:1284.41万元,主要包括行政运行348.39万元,事业运行502.0万元,其他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6.46万元,行政单位医疗17.90万元,事业单位医疗58.14万元,公务员医疗补助12.74万元,城管执法28.53万元,住房公积金103.69万元,单位离退休77.77万元,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111.99万元,机关事业单位职业年金缴费支出16.75万元,
(二)公用经费:88.35万元,主要包括行政运行47.14万元,其他退役军人事务管理支出0.83万元,城管执法2.62万元,事业运行29.98万元,林业草原防灾减灾2.08万元,灾害风险防治5.70万元。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息烽县温泉镇人民政府2024年度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本年收入208.70万元。2023年度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本年收入0.00万元。与2023年度相比,增加208.70万元,增长100.00%.主要原因是:2024年其他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收入安排的支出同比增加200.00万元,农业土地开发资金安排的支出同比增加8.7万元。
息烽县温泉镇人民政府2024年度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本年支出208.70万元。2023年度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本年支出0.00万元。与2023年度相比,增加208.70万元,增长100.00%,主要原因是:2024年其他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收入安排的支出、农业土地开发资金安排的支出同比增加。
具体情况如下:2024年其他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收入安排的支出新增加200.00万元,农业土地开发资金安排的支出新增加8.7万元。
九、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决算情况说明
息烽县温泉镇人民政府2024年度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0.00万元。2023年度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0.00万元。与2023年度相比持平,主要原因是:温泉镇人民政府2024年无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
十、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息烽县温泉镇人民政府2024年“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预算为14.38万元,“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为14.38万元,完成预算数的100.00%。支出决算较上年减少6.13万元,下降29.89%。
(二)“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说明
1.因公出国(境)费预算0.00万元,支出决算0.00万元,完成预算的0.00%;与上一年相比,支出决算较上年持平。
2024年本单位组织的出国团0个,出国团0人次。
2.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预算14.38万元,支出决算14.38万元,完成预算的100.00%;与上一年相比,支出决算较上年减少6.13万元,下降29.89%。
其中:公务用车购置费0.00万元,2024年购置公务用车0辆。
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14.38万元,截至2024年12月31日,开支财政拨款的公务用车保有量为8辆。
3.公务接待费预算0.00万元,支出决算0.00万元,完成预算的0.00%;与上一年相比,支出决算较上年持平。
具体是包括:
国内接待费支出0.00万元,主要是2024年本单位国内公务接待0批次,0人次。
国(境)外接待费支出0.00万元,主要是2024年本单位国(境)外公务接待0批次,0人次。
十一、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息烽县温泉镇人民政府2024年度机关运行经费支出47.14万元。与2023年相比减少1.95万元,下降3.96%。
(二)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息烽县温泉镇人民政府2024年政府采购支出总额479.20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4.57万元、政府采购工程支出474.63万元、政府采购服务支出0.00万元。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478.74万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99.90%,其中:授予小微企业合同金额476.66万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99.47%。
(三)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截至2024年12月31日,息烽县温泉镇人民政府共有车辆9辆,其中:副部(省)级及以上领导用车0辆、主要负责人用车0辆、机要通信用车0辆、应急保障用车0辆、执法执勤用车0辆、特种专业技术用车0辆、离退休干部服务用车0辆、其他用车9辆、其他用车主要包括。单价100万元以上的设备0台(套)。
十二、预算绩效情况说明
(一)预算绩效管理工作开展情况
根据财政预算绩效管理要求,息烽县温泉镇人民政府组织对2024年度项目支出开展了绩效自评工作。
(二)项目支出绩效自评结果
详见附件。
(三)部分重点项目绩效评价结果
详见附件。
第四部分:名词解释
一、财政拨款收入:指同级财政当年拨付的资金,包括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和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
二、上级补助收入:指事业单位从主管部门和上级单位取得的非财政补助收入。
三、事业收入:指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所取得的收入。
四、经营收入: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取得的收入。
五、附属单位上缴收入:指事业单位附属的独立核算单位按有关规定上缴的收入。
六、其他收入:指除上述“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附属单位缴款”等之外取得的收入。
七、使用非财政拨款结余(含专用结余):指事业单位按照预算管理要求使用非财政拨款结余弥补收支差额的金额,以及使用专用结余安排支出的金额。
八、年初结转和结余:指单位以前年度尚未完成、结转到本年仍按原规定用途继续使用的资金,或项目已完成等产生的结余资金。
九、结余分配:指事业单位按照会计制度规定缴纳的所得税、提取的专用结余以及转入非财政拨款结余的金额等。
十、年末结转和结余:指单位按有关规定结转到下年或以后年度继续使用的资金,或项目已完成等产生的结余资金。
十一、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十二、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十三、经营支出: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发生的支出。
十四、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指事业单位发生的用非财政预算资金对附属单位的补助支出。
十五、“三公”经费:纳入同级财政预决算管理的“三公”经费是指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住宿费、差旅费、伙食补助费、杂费、培训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购置费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十六、机关运行经费:为保障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第五部分:附件
县本级项目支出绩效自评表 | ||||||||||
(2024年度) | ||||||||||
单位(盖章):息烽县温泉镇人民政府 | 填报日期:2025.5.14 | |||||||||
项目名称 | 党政工作经费 | |||||||||
主管部门及代码 | 息烽县温泉镇人民政府(本级)302001 | 实施单位 | 息烽县温泉镇人民政府 | |||||||
项目资金(万元) | 资金来源 | 年初预算数 | 全年预算数(A) | 全年执行数(E) | 分值 | 执行率 | 得分 | |||
年度资金总额: | 137.77 | 130.0195 | 129.38 | 10 | 99.51% | 9.95 | ||||
财政拨款 | 137.77 | 130.0195 | 129.38 | — | — | — | ||||
其中:上级补助 | 0 | 0 | 0 | — | — | — | ||||
本级安排 | 137.77 | 130.0195 | 129.38 | — | — | — | ||||
其他资金 | 0 | 0 | 0 | — | — | — | ||||
年度总体目标 | 预期目标 | 实际完成情况 | ||||||||
目标概述:保障温泉镇党政工作顺利开展 目标1:保障温泉镇党政工作顺利开展 (1)月至(12)月:保障温泉镇党政工作顺利开展 |
截至2024年12月31日,制作宣传横幅10条,印刷资料份数3010份,宣传覆盖率达100%,提高镇域内群众对政策知晓率,推进基层党建工作规范发展。 | |||||||||
绩效指标 | 一级指标 | 二级指标 | 三级指标 | 年度指标值(A) | 实际完成值(B) | 分值 | 得分 | 未完成原因分析 | ||
产出指标(50分) | 数量 | 印刷资料份数 | ≥3000份 | 3010 | 10 | 10 | ||||
制作宣传广告 | ≥10条 | 10条 | 10 | 10 | ||||||
质量 | 宣传覆盖率 | 100% | 100% | 10 | 10 | |||||
时效 | 工作完成时间 | 2024年12月底前 | 达成预期指标 | 10 | 10 | |||||
时效2 | ||||||||||
成本 | 宣传经费控制数 | ≤137.77万元 | 129.38万元 | 10 | 10 | |||||
成本2 | ||||||||||
效益指标(30分) | 经济效益 | 经济效益1 | ||||||||
经济效益2 | ||||||||||
社会效益 | 提高镇域内群众对政策知晓率 | 有效 | 达成预期指标 | 10 | 8 | |||||
党政工作正常开展率 | 100% | 100% | 5 | 5 | ||||||
生态效益 | 生态效益1 | |||||||||
生态效益2 | ||||||||||
可持续影响 | 推进基层党政工作规范 | 持续 | 达成预期指标 | 15 | 15 | |||||
可持续影响2 | ||||||||||
满意度指标(10分) | 服务对象满意度 | 群众投诉党政工作次数 | ≤10次 | 0次 | 10 | 10 | ||||
服务对象满意度2 | ||||||||||
总分 | 100 | 97.95 | ||||||||
绩效结论 | 项目绩效自评得分为97.95分,评级为“优”。项目实施已完成年初设定绩效目标,保障温泉镇党政工作顺利开展,有效提高基层组织办事效率,推进基层党建工作规范发展。 | |||||||||
联系人: | ||||||||||
注:1.绩效自评采取打分评价的形式,满分为100分,各部门(单位)可根据指标的重要程度自主确定各项三级指标的权重分值,各项指标得分加总得出该项目绩效自评的总分。原则上一级指标分值统一设置为:产出指标50分、效益指标30分、服务对象满意度10分、预算资金执行率10分。如有特殊情况,除预算资金执行率外,其他指标权重可作适当调整,但总分应为100分。 2.未完成原因分析:说明偏离目标、不能完成目标的原因及拟采取的措施。 3.定量指标完成指标值的,记该指标所赋全部分值;未完成的,按照完成值与指标值的比例计分,定量指标若为正向指标(即指标值为≥*),则得分计算方法应用“实际完成值(B)/年度指标值(A)×该指标分值”;若定量指标为反向指标(即指标值为≤*),则得分计算方法应用“年度指标值(A)/实际完成值(B)×该指标分值”。 4.定性指标根据指标完成情况分为:“达成预期指标、部分达成预期指标并具有一定效果、未达成预期指标且效果较差”三档,分别按照该指标对应分值区间100%-80%(含)、80%-50%(含)、50%-0%合理确定分值。 |
县本级项目支出绩效自评表 | ||||||||||
(2024年度) | ||||||||||
单位(盖章):息烽县温泉镇人民政府 | 填报日期:2025.5.14 | |||||||||
项目名称 | 人大工作经费 | |||||||||
主管部门及代码 | 息烽县温泉镇人民政府(本级)302001 | 实施单位 | 息烽县温泉镇人民政府 | |||||||
项目资金(万元) | 资金来源 | 年初预算数 | 全年预算数(A) | 全年执行数(E) | 分值 | 执行率 | 得分 | |||
年度资金总额: | 2 | 2 | 1.988 | 10 | 99.40% | 9.94 | ||||
财政拨款 | 2 | 2 | 1.988 | — | — | — | ||||
其中:上级补助 | — | — | — | |||||||
本级安排 | 2 | 2 | 1.988 | — | — | — | ||||
其他资金 | — | — | — | |||||||
年度总体目标 | 预期目标 | 实际完成情况 | ||||||||
目标概述:完成温泉镇人大各项工作。 目标1:2024年温泉镇人大工作人员按时保质保量完成人大工作。 (1)月至(6)月:开展2024年第一次人大会。 (7)月至(12)月:开展2024年第二次人大会。 |
截至2024年12月31日,召开人大会议2次,保障人大制度有效运转,有效规定规范人大代表工作。 | |||||||||
绩效指标 | 一级指标 | 二级指标 | 三级指标 | 年度指标值(A) | 实际完成值(B) | 分值 | 得分 | 未完成原因分析 | ||
产出指标(50分) | 数量 | 召开人大会议次数 | 2次 | 2次 | 15 | 15 | ||||
数量2 | ||||||||||
质量 | 人大会议报告通过率 | 100% | 100% | 15 | 15 | |||||
质量2 | ||||||||||
时效 | 人大会议完成时间 | 每半年开展一次 | 达成预期指标 | 10 | 10 | |||||
时效2 | ||||||||||
成本 | 开展人大工作费用 | ≤2万元 | 1.988万元 | 10 | 10 | |||||
成本2 | ||||||||||
效益指标(30分) | 经济效益 | 经济效益1 | ||||||||
经济效益2 | ||||||||||
社会效益 | 人大会议正常召开率 | 100% | 100% | 15 | 15 | |||||
社会效益2 | ||||||||||
生态效益 | 生态效益1 | |||||||||
生态效益2 | ||||||||||
可持续影响 | 保障人大制度有效执行 | 有效 | 达成预期指标 | 15 | 15 | |||||
可持续影响2 | ||||||||||
满意度 指标(10分) |
服务对象满意度 | 人大代表投诉人大工作次数 | ≤3次 | 0次 | 10 | 10 | ||||
服务对象满意度2 | ||||||||||
总分 | 100 | 99.94 | ||||||||
绩效结论 | 项目绩效自评得分为99.94分,评级为“优”。项目实施已完成年初设定绩效目标,有效保障人大制度有效运转,有效规定规范人大代表工作。 | |||||||||
联系人: | ||||||||||
注: 1.绩效自评采取打分评价的形式,满分为100分,各部门(单位)可根据指标的重要程度自主确定各项三级指标的权重分值,各项指标得分加总得出该项目绩效自评的总分。原则上一级指标分值统一设置为:产出指标50分、效益指标30分、服务对象满意度10分、预算资金执行率10分。如有特殊情况,除预算资金执行率外,其他指标权重可作适当调整,但总分应为100分。 2.未完成原因分析:说明偏离目标、不能完成目标的原因及拟采取的措施。 3.定量指标完成指标值的,记该指标所赋全部分值;未完成的,按照完成值与指标值的比例计分,定量指标若为正向指标(即指标值为≥*),则得分计算方法应用“实际完成值(B)/年度指标值(A)×该指标分值”;若定量指标为反向指标(即指标值为≤*),则得分计算方法应用“年度指标值(A)/实际完成值(B)×该指标分值”。 4.定性指标根据指标完成情况分为:“达成预期指标、部分达成预期指标并具有一定效果、未达成预期指标且效果较差”三档,分别按照该指标对应分值区间100%-80%(含)、80%-50%(含)、50%-0%合理确定分值。 |
县本级项目支出绩效自评表 | ||||||||||
(2024年度) | ||||||||||
单位(盖章):息烽县温泉镇人民政府 | 填报日期:2025.5.14 | |||||||||
项目名称 | 党建工作经费 | |||||||||
主管部门及代码 | 息烽县温泉镇人民政府(本级)302001 | 实施单位 | 息烽县温泉镇人民政府 | |||||||
项目资金(万元) | 资金来源 | 年初预算数 | 全年预算数(A) | 全年执行数(E) | 分值 | 执行率 | 得分 | |||
年度资金总额: | 2 | 2 | 1.99 | 10 | 99.50% | 9.95 | ||||
财政拨款 | 2 | 2 | 1.99 | — | — | — | ||||
其中:上级补助 | — | — | — | |||||||
本级安排 | 2 | 2 | 1.99 | — | — | — | ||||
其他资金 | — | — | — | |||||||
年度总体目标 | 预期目标 | 实际完成情况 | ||||||||
目标概述:加强基层组织党建、精神文明建设,按计划进行党史学习教育宣讲活动等。 目标1:加强基层组织党建、精神文明建设,按计划进行党史学习教育宣讲活动等。 (1)月至(3)月:每季度至少开展一次党史学习教育。 (4)月至(6)月:每季度至少开展一次党史学习教育。 (7)月至(9)月:每季度至少开展一次党史学习教育。 (10)月至(12)月:每季度至少开展一次党史学习教育。 |
截至2024年12月31日,开展党史学习教育宣讲4次,宣传覆盖全镇,有效提高基层党组织精神文明建设,推进基层党建工作规范发展。 | |||||||||
绩效指标 | 一级指标 | 二级指标 | 三级指标 | 年度指标值(A) | 实际完成值(B) | 分值 | 得分 | 未完成原因分析 | ||
产出指标(50分) | 数量 | 开展党史学习教育宣讲次数 | ≥4次 | 4次 | 15 | 15 | ||||
数量2 | ||||||||||
质量 | 党史宣传覆盖率 | ≥90% | 92% | 15 | 15 | |||||
质量2 | ||||||||||
时效 | 开展党史学习教育时间 | 每季度至少开展一次 | 达成预期指标 | 10 | 10 | |||||
时效2 | ||||||||||
成本 | 开展党建工作成本 | ≤2万 | 1.99万元 | 10 | 10 | |||||
成本2 | ||||||||||
效益指标(30分) | 经济效益 | 经济效益1 | ||||||||
经济效益2 | ||||||||||
社会效益 | 提高基层党组织精神文明建设 | 有效 | 达成预期指标 | 15 | 13 | |||||
社会效益2 | ||||||||||
生态效益 | 生态效益1 | |||||||||
生态效益2 | ||||||||||
可持续影响 | 推进基层党建工作规范发展 | 可持续 | 达成预期指标 | 15 | 13 | |||||
可持续影响2 | ||||||||||
满意度指标(10分) | 服务对象满意度 | 基层党员对党建工作投诉次数 | ≤3次 | 0次 | 10 | 10 | ||||
服务对象满意度2 | ||||||||||
总分 | 100 | 95.95 | ||||||||
绩效 结论 |
项目绩效自评得分为95.95分,评级为“优”。项目实施已完成年初设定绩效目标,保障温泉镇党政工作顺利开展,有效提高基层组织办事效率,推进基层党建工作规范发展。 | |||||||||
联系人: | ||||||||||
注: 1.绩效自评采取打分评价的形式,满分为100分,各部门(单位)可根据指标的重要程度自主确定各项三级指标的权重分值,各项指标得分加总得出该项目绩效自评的总分。原则上一级指标分值统一设置为:产出指标50分、效益指标30分、服务对象满意度10分、预算资金执行率10分。如有特殊情况,除预算资金执行率外,其他指标权重可作适当调整,但总分应为100分。 2.未完成原因分析:说明偏离目标、不能完成目标的原因及拟采取的措施。 3.定量指标完成指标值的,记该指标所赋全部分值;未完成的,按照完成值与指标值的比例计分,定量指标若为正向指标(即指标值为≥*),则得分计算方法应用“实际完成值(B)/年度指标值(A)×该指标分值”;若定量指标为反向指标(即指标值为≤*),则得分计算方法应用“年度指标值(A)/实际完成值(B)×该指标分值”。 4.定性指标根据指标完成情况分为:“达成预期指标、部分达成预期指标并具有一定效果、未达成预期指标且效果较差”三档,分别按照该指标对应分值区间100%-80%(含)、80%-50%(含)、50%-0%合理确定分值。 |
县本级项目支出绩效自评表 | ||||||||||
(2024年度) | ||||||||||
单位(盖章):息烽县温泉镇人民政府 | 填报日期:2025.5.14 | |||||||||
项目名称 | 群团工作经费 | |||||||||
主管部门及代码 | 息烽县温泉镇人民政府(本级)302001 | 实施单位 | 息烽县温泉镇人民政府 | |||||||
项目资金(万元) | 资金来源 | 年初预算数 | 全年预算数(A) | 全年执行数(E) | 分值 | 执行率 | 得分 | |||
年度资金总额: | 2 | 2 | 2 | 10 | 100.00% | 10 | ||||
财政拨款 | 2 | 2 | 2 | — | — | — | ||||
其中:上级补助 | — | — | — | |||||||
本级安排 | 2 | 2 | 2 | — | — | — | ||||
其他资金 | — | — | — | |||||||
年度总体目标 | 预期目标 | 实际完成情况 | ||||||||
目标概述:完成关工委会、群团工作开展,加强基层群团组织规范化建设,完善广大干部职工群众服务体系。 目标1:加强对基层职工、困难群众、弱势群体的关心及帮助。 (1)月至(12)月:对基层职工进行关心慰问、对生活困难群众进行帮扶走访。 |
截至2024年12月31日,开展走访困难群众4次,有效利用相符政策帮扶困难群众,有效规范基层群团组织建设,推进群众服务体系建设。 | |||||||||
绩效指标 | 一级指标 | 二级指标 | 三级指标 | 年度指标值(A) | 实际完成值(B) | 分值 | 得分 | 未完成原因分析 | ||
产出指标(50分) | 数量 | 走访困难群众次数 | ≥4次 | 4次 | 20 | 20 | ||||
数量2 | ||||||||||
质量 | 帮助群众政策相符性 | 相符 | 达成预期指标 | 10 | 10 | |||||
质量2 | ||||||||||
时效 | 走访困难群众时间 | 每季度走访一次 | 达成预期指标 | 10 | 10 | |||||
时效2 | ||||||||||
成本 | 工作完成成本 | ≤2万 | 2万 | 10 | 10 | |||||
成本2 | ||||||||||
效益指标(30分) | 经济效益 | 经济效益1 | ||||||||
经济效益2 | ||||||||||
社会效益 | 规范基层群团组织建设 | 有效 | 达成预期指标 | 15 | 15 | |||||
社会效益2 | ||||||||||
生态效益 | 生态效益1 | |||||||||
生态效益2 | ||||||||||
可持续影响 | 建设群众服务体系 | 建立健全 | 达成预期指标 | 15 | 15 | |||||
可持续影响2 | ||||||||||
满意度指标(10分) | 服务对象满意度 | 群团工作被投诉次数 | ≤3次 | 0次 | 10 | 10 | ||||
服务对象满意度2 | ||||||||||
总分 | 100 | 100 | ||||||||
绩效结论 | 项目绩效自评得分为100分,评级为“优”。项目实施已完成年初设定绩效目标,开展走访困难群众4次,有效利用相符政策帮扶困难群众,有效规范基层群团组织建设,推进群众服务体系建设。群众对群团工作均满意。 | |||||||||
联系人: | ||||||||||
注:1.绩效自评采取打分评价的形式,满分为100分,各部门(单位)可根据指标的重要程度自主确定各项三级指标的权重分值,各项指标得分加总得出该项目绩效自评的总分。原则上一级指标分值统一设置为:产出指标50分、效益指标30分、服务对象满意度10分、预算资金执行率10分。如有特殊情况,除预算资金执行率外,其他指标权重可作适当调整,但总分应为100分。 2.未完成原因分析:说明偏离目标、不能完成目标的原因及拟采取的措施。 3.定量指标完成指标值的,记该指标所赋全部分值;未完成的,按照完成值与指标值的比例计分,定量指标若为正向指标(即指标值为≥*),则得分计算方法应用“实际完成值(B)/年度指标值(A)×该指标分值”;若定量指标为反向指标(即指标值为≤*),则得分计算方法应用“年度指标值(A)/实际完成值(B)×该指标分值”。 4.定性指标根据指标完成情况分为:“达成预期指标、部分达成预期指标并具有一定效果、未达成预期指标且效果较差”三档,分别按照该指标对应分值区间100%-80%(含)、80%-50%(含)、50%-0%合理确定分值。 |
县本级项目支出绩效自评表 | ||||||||||
(2024年度) | ||||||||||
单位(盖章):息烽县温泉镇人民政府 | 填报日期:2025.5.14 | |||||||||
项目名称 | 食堂运转经费 | |||||||||
主管部门及代码 | 息烽县温泉镇人民政府(本级)302001 | 实施单位 | 息烽县温泉镇人民政府 | |||||||
项目资金(万元) | 资金来源 | 年初预算数 | 全年预算数(A) | 全年执行数(E) | 分值 | 执行率 | 得分 | |||
年度资金总额: | 48 | 19.6608 | 19.6608 | 10 | 100.00% | 10 | ||||
财政拨款 | 48 | 19.6608 | 19.6608 | — | — | — | ||||
其中:上级补助 | — | — | — | |||||||
本级安排 | 48 | 19.6608 | 19.6608 | — | — | — | ||||
其他资金 | — | — | — | |||||||
年度总体目标 | 预期目标 | 实际完成情况 | ||||||||
目标概述:保障政府食堂正常运转 目标1:保障政府食堂正常运转 (1)月至(12)月:食堂每月正常运转 |
保障政府食堂正常运转12个月,食物新鲜,食堂菜品质量达到标准,每天按时提供早中晚三餐,全年常态化运转,减少职工在外就餐。 | |||||||||
绩效指标 | 一级指标 | 二级指标 | 三级指标 | 年度指标值(A) | 实际完成值(B) | 分值 | 得分 | 未完成原因分析 | ||
产出指标(50分) | 数量 | 保障就餐职工人数 | 99人 | 99人 | 15 | 15 | ||||
数量2 | ||||||||||
质量 | 伙食安全率 | 100% | 100% | 15 | 15 | |||||
质量2 | ||||||||||
时效 | 食堂补贴发放及时率 | 100% | 100% | 10 | 10 | |||||
时效2 | ||||||||||
成本 | 食堂正常运转成本 | ≤48万元 | 19.6608万元 | 10 | 10 | |||||
成本2 | ||||||||||
效益指标(30分) | 经济效益 | 经济效益1 | ||||||||
经济效益2 | ||||||||||
社会效益 | 食堂正常运转率 | 100% | 100% | 10 | 10 | |||||
职工就餐需求保障率 | 100% | 100% | 10 | 10 | ||||||
生态效益 | 生态效益1 | |||||||||
生态效益2 | ||||||||||
可持续影响 | 减少职工在外就餐 | 有效 | 达成预期指标 | 10 | 10 | |||||
可持续影响2 | ||||||||||
满意度指标(10分) | 服务对象满意度 | 就餐人员投诉率 | ≤5% | 0% | 10 | 10 | ||||
服务对象满意度2 | ||||||||||
总分 | 100 | 100 | ||||||||
绩效结论 | 项目绩效自评得分为100分,评级为“优”。项目实施已完成年初设定绩效目标,保障食堂正常运转。 | |||||||||
联系人: | ||||||||||
注:1.绩效自评采取打分评价的形式,满分为100分,各部门(单位)可根据指标的重要程度自主确定各项三级指标的权重分值,各项指标得分加总得出该项目绩效自评的总分。原则上一级指标分值统一设置为:产出指标50分、效益指标30分、服务对象满意度10分、预算资金执行率10分。如有特殊情况,除预算资金执行率外,其他指标权重可作适当调整,但总分应为100分。 2.未完成原因分析:说明偏离目标、不能完成目标的原因及拟采取的措施。 3.定量指标完成指标值的,记该指标所赋全部分值;未完成的,按照完成值与指标值的比例计分,定量指标若为正向指标(即指标值为≥*),则得分计算方法应用“实际完成值(B)/年度指标值(A)×该指标分值”;若定量指标为反向指标(即指标值为≤*),则得分计算方法应用“年度指标值(A)/实际完成值(B)×该指标分值”。 4.定性指标根据指标完成情况分为:“达成预期指标、部分达成预期指标并具有一定效果、未达成预期指标且效果较差”三档,分别按照该指标对应分值区间100%-80%(含)、80%-50%(含)、50%-0%合理确定分值。 |
县本级项目支出绩效自评表 | ||||||||||
(2024年度) | ||||||||||
单位(盖章):息烽县温泉镇人民政府 | 填报日期:2025.5.14 | |||||||||
项目名称 | 经济普查工作经费 | |||||||||
主管部门及代码 | 息烽县温泉镇人民政府(本级)302001 | 实施单位 | 息烽县温泉镇人民政府 | |||||||
项目资金(万元) | 资金来源 | 年初预算数 | 全年预算数(A) | 全年执行数(E) | 分值 | 执行率 | 得分 | |||
年度资金总额: | 0.5 | 0.5 | 0.4953 | 10 | 99.06% | 9.91 | ||||
财政拨款 | 0.5 | 0.5 | 0.4953 | — | — | — | ||||
其中:上级补助 | — | — | — | |||||||
本级安排 | 0.5 | 0.5 | 0.4953 | — | — | — | ||||
其他资金 | — | — | — | |||||||
年度总体目标 | 预期目标 | 实际完成情况 | ||||||||
目标概述:保障温泉镇经济普查工作顺利开展 目标1:保障温泉镇经济普查工作顺利开展 (1)月至(12)月:保障温泉镇经济普查工作顺利开展 |
截至2024年12月31日,开展经济普查工作1次,保障温泉镇经济普查工作顺利开展。 | |||||||||
绩效指标 | 一级指标 | 二级指标 | 三级指标 | 年度指标值(A) | 实际完成值(B) | 分值 | 得分 | 未完成原因分析 | ||
产出指标(50分) | 数量 | 开展经济普查次数 | 1次 | 1次 | 20 | 20 | ||||
数量2 | ||||||||||
质量 | 经济普查范围覆盖率 | 100% | 100% | 10 | 10 | |||||
质量2 | ||||||||||
时效 | 工作完成时间 | 2024年12月底前 | 12月底前 | 10 | 10 | |||||
时效2 | ||||||||||
成本 | 开展工作成本 | ≤0.5万元 | 0.4953万元 | 10 | 10 | |||||
成本2 | ||||||||||
效益指标(30分) | 经济效益 | 经济效益1 | ||||||||
经济效益2 | ||||||||||
社会效益 | 经济普查工作正常开展率 | 100% | 100% | 15 | 15 | |||||
社会效益2 | ||||||||||
生态效益 | 生态效益1 | |||||||||
生态效益2 | ||||||||||
可持续影响 | 经济普查运行机制 | 建立健全 | 达成预期指标 | 15 | 15 | |||||
可持续影响2 | ||||||||||
满意度指标(10分) | 服务对象满意度 | 普查对象满意度 | ≥90% | 91% | 10 | 10 | ||||
服务对象满意度2 | ||||||||||
总分 | 100 | 99.91 | ||||||||
绩效结论 | 项目绩效自评得分为99.91分,评级为“优”。项目实施已完成年初设定绩效目标,保障温泉镇经济普查工作顺利开展。 | |||||||||
联系人: | ||||||||||
注:1.绩效自评采取打分评价的形式,满分为100分,各部门(单位)可根据指标的重要程度自主确定各项三级指标的权重分值,各项指标得分加总得出该项目绩效自评的总分。原则上一级指标分值统一设置为:产出指标50分、效益指标30分、服务对象满意度10分、预算资金执行率10分。如有特殊情况,除预算资金执行率外,其他指标权重可作适当调整,但总分应为100分。 2.未完成原因分析:说明偏离目标、不能完成目标的原因及拟采取的措施。 3.定量指标完成指标值的,记该指标所赋全部分值;未完成的,按照完成值与指标值的比例计分,定量指标若为正向指标(即指标值为≥*),则得分计算方法应用“实际完成值(B)/年度指标值(A)×该指标分值”;若定量指标为反向指标(即指标值为≤*),则得分计算方法应用“年度指标值(A)/实际完成值(B)×该指标分值”。 4.定性指标根据指标完成情况分为:“达成预期指标、部分达成预期指标并具有一定效果、未达成预期指标且效果较差”三档,分别按照该指标对应分值区间100%-80%(含)、80%-50%(含)、50%-0%合理确定分值。 |
县本级项目支出绩效自评表 | ||||||||||
(2024年度) | ||||||||||
单位(盖章):息烽县温泉镇人民政府 | 填报日期:2025.5.14 | |||||||||
项目名称 | 武装工作经费 | |||||||||
主管部门及代码 | 息烽县温泉镇人民政府(本级)302001 | 实施单位 | 息烽县温泉镇人民政府 | |||||||
项目资金(万元) | 资金来源 | 年初预算数 | 全年预算数(A) | 全年执行数(E) | 分值 | 执行率 | 得分 | |||
年度资金总额: | 3 | 0.5 | 0.354 | 10 | 70.80% | 7.08 | ||||
财政拨款 | 3 | 0.5 | 0.354 | — | — | — | ||||
其中:上级补助 | — | — | — | |||||||
本级安排 | 3 | 0.5 | 0.354 | — | — | — | ||||
其他资金 | — | — | — | |||||||
年度总体目标 | 预期目标 | 实际完成情况 | ||||||||
目标概述:做好温泉镇征兵、民兵调整改革等各项武装及国防教育工作。 目标1:做好温泉镇征兵、民兵调整改革等各项武装及国防教育工作。 (1)月至(12)月:做好温泉镇征兵、民兵调整改革等各项武装及国防教育工作。 |
截至2024年12月31日,征已完成春季、秋季征兵工作,国防教育宣传覆盖率100%,国防教育工作已于12月底前完成,国防教育覆盖全镇13个村居,已建立健全征兵工作机制。 | |||||||||
绩效指标 | 一级指标 | 二级指标 | 三级指标 | 年度指标值(A) | 实际完成值(B) | 分值 | 得分 | 未完成原因分析 | ||
产出指标(50分) | 数量 | 征兵工作次数 | 2次 | 2次 | 15 | 15 | ||||
数量2 | ||||||||||
质量 | 国防教育宣传覆盖范围 | 100% | 100% | 15 | 15 | |||||
质量2 | ||||||||||
时效 | 国防教育宣传工作完成时间 | 12月底前 | 达成预期指标 | 10 | 10 | |||||
时效2 | ||||||||||
成本 | 开展工作成本 | ≤3万 | 0.354万元 | 10 | 10 | |||||
成本2 | ||||||||||
效益指标(30分) | 经济效益 | 经济效益1 | ||||||||
经济效益2 | ||||||||||
社会效益 | 国防教育知晓率 | 有效 | 达成预期指标 | 15 | 15 | |||||
社会效益2 | ||||||||||
生态效益 | 生态效益1 | |||||||||
生态效益2 | ||||||||||
可持续影响 | 培养民兵队伍人才 | 有效 | 达成预期指标 | 15 | 15 | |||||
可持续影响2 | ||||||||||
满意度指标(10分) | 服务对象满意度 | 意向参军人员满意度 | ≥90% | 92% | 10 | 10 | ||||
服务对象满意度2 | ||||||||||
总分 | 100 | 97.08 | ||||||||
绩效结论 | 项目绩效自评得分为97.08分,评级为“优”。因财政资金紧张,报账率低,导致预算未执行完毕,可通过加强与县财政对接争取资金支付费用,国防教育覆盖全镇13个村居,已建立健全征兵工作机制。 | |||||||||
联系人: | ||||||||||
注:1.绩效自评采取打分评价的形式,满分为100分,各部门(单位)可根据指标的重要程度自主确定各项三级指标的权重分值,各项指标得分加总得出该项目绩效自评的总分。原则上一级指标分值统一设置为:产出指标50分、效益指标30分、服务对象满意度10分、预算资金执行率10分。如有特殊情况,除预算资金执行率外,其他指标权重可作适当调整,但总分应为100分。 2.未完成原因分析:说明偏离目标、不能完成目标的原因及拟采取的措施。 3.定量指标完成指标值的,记该指标所赋全部分值;未完成的,按照完成值与指标值的比例计分,定量指标若为正向指标(即指标值为≥*),则得分计算方法应用“实际完成值(B)/年度指标值(A)×该指标分值”;若定量指标为反向指标(即指标值为≤*),则得分计算方法应用“年度指标值(A)/实际完成值(B)×该指标分值”。 4.定性指标根据指标完成情况分为:“达成预期指标、部分达成预期指标并具有一定效果、未达成预期指标且效果较差”三档,分别按照该指标对应分值区间100%-80%(含)、80%-50%(含)、50%-0%合理确定分值。 |
县本级项目支出绩效自评表 | ||||||||||
(2024年度) | ||||||||||
单位(盖章):息烽县温泉镇人民政府 | 填报日期:2025.5.14 | |||||||||
项目名称 | 人民调解、刑满释放、公共法律服务、社区矫正、普法宣传、法治政府经费 | |||||||||
主管部门及代码 | 息烽县温泉镇人民政府(本级)302001 | 实施单位 | 息烽县温泉镇人民政府 | |||||||
项目资金(万元) | 资金来源 | 年初预算数 | 全年预算数(A) | 全年执行数(E) | 分值 | 执行率 | 得分 | |||
年度资金总额: | 2 | 0.3 | 0.3 | 10 | 100% | 10 | ||||
财政拨款 | 2 | 0.3 | 0.3 | — | — | — | ||||
其中:上级补助 | — | — | — | |||||||
本级安排 | 2 | 0.3 | 0.3 | — | — | — | ||||
其他资金 | — | — | — | |||||||
年度总体目标 | 预期目标 | 实际完成情况 | ||||||||
目标概述:完成社区矫正、刑满释放、公共法律服务、社区矫正、普法宣传、法治政府工作。 目标1:完成社区矫正、刑满释放、公共法律服务、社区矫正、普法宣传、法治政府工作。 (1)月至(12)月:完成社区矫正、刑满释放、公共法律服务、社区矫正、普法宣传、法治政府工作。 |
截至2024年12月31日,考试通过率为100%,通过法宣在线学习,有效提高法律意识,有效推进法治乡镇建设。 | |||||||||
绩效指标 | 一级指标 | 二级指标 | 三级指标 | 年度指标值(A) | 实际完成值(B) | 分值 | 得分 | 未完成原因分析 | ||
产出指标(50分) | 数量 | 参加法宣在线考试人数 | 61人 | 61人 | 20 | 20 | ||||
数量2 | ||||||||||
质量 | 通过考试率 | 100% | 100% | 10 | 10 | |||||
质量2 | ||||||||||
时效 | 工作完成及时率 | 100% | 100% | 10 | 10 | |||||
时效2 | ||||||||||
成本 | 工作完成成本 | ≤2万元 | 0.3万元 | 10 | 10 | |||||
成本2 | ||||||||||
效益指标(30分) | 经济效益 | 经济效益1 | ||||||||
经济效益2 | ||||||||||
社会效益 | 提高职工法律意识 | 有效 | 达成预期指标 | 15 | 15 | |||||
社会效益2 | ||||||||||
生态效益 | 生态效益1 | |||||||||
生态效益2 | ||||||||||
可持续影响 | 建设法治乡镇 | 有效 | 达成预期指标 | 15 | 15 | |||||
可持续影响2 | ||||||||||
满意度指标(10分) | 服务对象满意度 | 群众举报违法事件起数 | ≤5起 | 0起 | 10 | 10 | ||||
服务对象满意度2 | ||||||||||
总分 | 100 | 100 | ||||||||
绩效结论 | 项目绩效自评得分为100分,评级为“优”。项目实施已完成年初设定绩效目标,通过本项目实施,有效提高居民法律意识,有效推进法治乡镇建设。 | |||||||||
联系人: | ||||||||||
注: 1.绩效自评采取打分评价的形式,满分为100分,各部门(单位)可根据指标的重要程度自主确定各项三级指标的权重分值,各项指标得分加总得出该项目绩效自评的总分。原则上一级指标分值统一设置为:产出指标50分、效益指标30分、服务对象满意度10分、预算资金执行率10分。如有特殊情况,除预算资金执行率外,其他指标权重可作适当调整,但总分应为100分。 2.未完成原因分析:说明偏离目标、不能完成目标的原因及拟采取的措施。 3.定量指标完成指标值的,记该指标所赋全部分值;未完成的,按照完成值与指标值的比例计分,定量指标若为正向指标(即指标值为≥*),则得分计算方法应用“实际完成值(B)/年度指标值(A)×该指标分值”;若定量指标为反向指标(即指标值为≤*),则得分计算方法应用“年度指标值(A)/实际完成值(B)×该指标分值”。 4.定性指标根据指标完成情况分为:“达成预期指标、部分达成预期指标并具有一定效果、未达成预期指标且效果较差”三档,分别按照该指标对应分值区间100%-80%(含)、80%-50%(含)、50%-0%合理确定分值。 |
县本级项目支出绩效自评表 | ||||||||||
(2024年度) | ||||||||||
单位(盖章):息烽县温泉镇人民政府 | 填报日期:2025.5.14 | |||||||||
项目名称 | 治安、消防、综治、信访维稳经费 | |||||||||
主管部门及代码 | 息烽县温泉镇人民政府(本级)302001 | 实施单位 | 息烽县温泉镇人民政府 | |||||||
项目资金(万元) | 资金来源 | 年初预算数 | 全年预算数(A) | 全年执行数(E) | 分值 | 执行率 | 得分 | |||
年度资金总额: | 20 | 13.76 | 12.65 | 10 | 91.93% | 9.19 | ||||
财政拨款 | 20 | 13.76 | 12.65 | — | — | — | ||||
其中:上级补助 | — | — | — | |||||||
本级安排 | 20 | 13.76 | 12.65 | — | — | — | ||||
其他资金 | — | — | — | |||||||
年度总体目标 | 预期目标 | 实际完成情况 | ||||||||
目标概述:加强平安建设、信访维稳、国家安全宣传等工作 目标1:加强平安建设、信访维稳、国家安全宣传等工作。 目标2:加强全年信访维稳,确保社会稳定大局。 (1)月至(12)月:加强平安建设、信访维稳、国家安全宣传等工作,加强全年信访维稳,确保社会稳定大局。 |
截至2024年12月31日,通过微信宣传防诈骗、打假宣传96次,宣传覆盖全镇13个村居,有效减少犯罪事件发生,维护镇域社会稳定。 | |||||||||
绩效指标 | 一级指标 | 二级指标 | 三级指标 | 年度指标值(A) | 实际完成值(B) | 分值 | 得分 | 未完成原因分析 | ||
产出指标(50分) | 数量 | 防诈骗、打假打传宣传次数 | ≥96次 | 96次 | 15 | 15 | ||||
数量2 | ||||||||||
质量 | 宣传覆盖率 | 100% | 100% | 15 | 15 | |||||
质量2 | ||||||||||
时效 | 宣传工作完成及时率 | 100% | 100% | 10 | 10 | |||||
时效2 | ||||||||||
成本 | 工作完成成本 | ≤20万元 | 12.65万元 | 10 | 10 | |||||
成本2 | ||||||||||
效益指标(30分) | 经济效益 | 经济效益1 | ||||||||
经济效益2 | ||||||||||
社会效益 | 维护镇域社会稳定 | 有效 | 达成预期指标 | 15 | 15 | |||||
社会效益2 | ||||||||||
生态效益 | 生态效益1 | |||||||||
生态效益2 | ||||||||||
可持续影响 | 提升群众安全感 | 可持续 | 达成预期指标 | 15 | 15 | |||||
可持续影响2 | ||||||||||
满意度指标(10分) | 服务对象满意度 | 镇域内发生被诈骗事件起数 | ≤20起 | 0起 | 10 | 10 | ||||
服务对象满意度2 | ||||||||||
总分 | 100 | 99.19 | ||||||||
绩效结论 | 项目绩效自评得分为99.19分,评级为“优”。项目实施已完成年初设定绩效目标,本项目加强防诈骗、治安维稳等工作,有效减少犯罪事件发生,维护镇域社会稳定。 | |||||||||
联系人: | ||||||||||
注:1.绩效自评采取打分评价的形式,满分为100分,各部门(单位)可根据指标的重要程度自主确定各项三级指标的权重分值,各项指标得分加总得出该项目绩效自评的总分。原则上一级指标分值统一设置为:产出指标50分、效益指标30分、服务对象满意度10分、预算资金执行率10分。如有特殊情况,除预算资金执行率外,其他指标权重可作适当调整,但总分应为100分。 2.未完成原因分析:说明偏离目标、不能完成目标的原因及拟采取的措施。 3.定量指标完成指标值的,记该指标所赋全部分值;未完成的,按照完成值与指标值的比例计分,定量指标若为正向指标(即指标值为≥*),则得分计算方法应用“实际完成值(B)/年度指标值(A)×该指标分值”;若定量指标为反向指标(即指标值为≤*),则得分计算方法应用“年度指标值(A)/实际完成值(B)×该指标分值”。 4.定性指标根据指标完成情况分为:“达成预期指标、部分达成预期指标并具有一定效果、未达成预期指标且效果较差”三档,分别按照该指标对应分值区间100%-80%(含)、80%-50%(含)、50%-0%合理确定分值。 |
县本级项目支出绩效自评表 | ||||||||||
(2024年度) | ||||||||||
单位(盖章):息烽县温泉镇人民政府 | 填报日期:2025.5.14 | |||||||||
项目名称 | 禁毒工作经费 | |||||||||
主管部门及代码 | 息烽县温泉镇人民政府(本级)302001 | 实施单位 | 息烽县温泉镇人民政府 | |||||||
项目资金(万元) | 资金来源 | 年初预算数 | 全年预算数(A) | 全年执行数(E) | 分值 | 执行率 | 得分 | |||
年度资金总额: | 2 | 0.3 | 0.3 | 10 | 100% | 10 | ||||
财政拨款 | 2 | 0.3 | 0.3 | — | — | — | ||||
其中:上级补助 | — | — | — | |||||||
本级安排 | 2 | 0.3 | 0.3 | — | — | — | ||||
其他资金 | — | — | — | |||||||
年度总体目标 | 预期目标 | 实际完成情况 | ||||||||
目标概述:加强禁毒宣传、吸毒人员管理及禁毒阳光驿站等工作。 目标1:加强禁毒宣传、吸毒人员管理及禁毒阳光驿站等工作。 (1)月至(12)月:每月至少开展一次禁毒检查工作,加强禁毒宣传、吸毒人员管理及禁毒阳光驿站等工作。 |
截至2024年12月31日,禁毒宣传次数12次,宣传覆盖全镇13个村居,每月按时排查温泉镇是否有吸毒人员,有效减少犯罪事件发生,提高居民防毒意识,维护镇域社会稳定。 | |||||||||
绩效指标 | 一级指标 | 二级指标 | 三级指标 | 年度指标值(A) | 实际完成值(B) | 分值 | 得分 | 未完成原因分析 | ||
产出指标(50分) | 数量 | 开展禁毒宣传次数 | ≥12次 | 12次 | 15 | 15 | ||||
数量2 | ||||||||||
质量 | 宣传范围覆盖率 | 100% | 100% | 15 | 15 | |||||
质量2 | ||||||||||
时效 | 工作完成及时率 | 100% | 100% | 10 | 10 | |||||
时效2 | ||||||||||
成本 | 禁毒宣传费用 | ≤2万元 | 0.3万元 | 10 | 10 | |||||
成本2 | ||||||||||
效益指标(30分) | 经济效益 | 经济效益1 | ||||||||
经济效益2 | ||||||||||
社会效益 | 维护镇域社会稳定 | 有效 | 达成预期指标 | 10 | 10 | |||||
禁毒工作正常开展率 | 100% | 100% | 5 | 5 | ||||||
生态效益 | 生态效益1 | |||||||||
生态效益2 | ||||||||||
可持续影响 | 提升群众禁毒意识 | 有效 | 达成预期指标 | 15 | 15 | |||||
可持续影响2 | ||||||||||
满意度指标(10分) | 服务对象满意度 | 群众举报吸毒事件次数 | ≤2次 | 0次 | 10 | 10 | ||||
服务对象满意度2 | ||||||||||
总分 | 100 | 100 | ||||||||
绩效结论 | 项目绩效自评得分为100分,评级为“优”。项目实施已完成年初设定绩效目标,本项目加强禁毒宣传、吸毒人员管理及禁毒阳光驿站等工作,有效提高居民防毒意识,有效减少犯罪事件发生,维护镇域社会稳定。 | |||||||||
联系人: | ||||||||||
注: 1.绩效自评采取打分评价的形式,满分为100分,各部门(单位)可根据指标的重要程度自主确定各项三级指标的权重分值,各项指标得分加总得出该项目绩效自评的总分。原则上一级指标分值统一设置为:产出指标50分、效益指标30分、服务对象满意度10分、预算资金执行率10分。如有特殊情况,除预算资金执行率外,其他指标权重可作适当调整,但总分应为100分。 2.未完成原因分析:说明偏离目标、不能完成目标的原因及拟采取的措施。 3.定量指标完成指标值的,记该指标所赋全部分值;未完成的,按照完成值与指标值的比例计分,定量指标若为正向指标(即指标值为≥*),则得分计算方法应用“实际完成值(B)/年度指标值(A)×该指标分值”;若定量指标为反向指标(即指标值为≤*),则得分计算方法应用“年度指标值(A)/实际完成值(B)×该指标分值”。 4.定性指标根据指标完成情况分为:“达成预期指标、部分达成预期指标并具有一定效果、未达成预期指标且效果较差”三档,分别按照该指标对应分值区间100%-80%(含)、80%-50%(含)、50%-0%合理确定分值。 |
县本级项目支出绩效自评表 | ||||||||||
(2024年度) | ||||||||||
单位(盖章):息烽县温泉镇人民政府 | 填报日期:2025.5.14 | |||||||||
项目名称 | 民族团结、民族宗教及民政工作经费 | |||||||||
主管部门及代码 | 息烽县温泉镇人民政府(本级)302001 | 实施单位 | 息烽县温泉镇人民政府 | |||||||
项目资金(万元) | 资金来源 | 年初预算数 | 全年预算数(A) | 全年执行数(E) | 分值 | 执行率 | 得分 | |||
年度资金总额: | 1 | 1 | 1 | 10 | 100.00% | 10 | ||||
财政拨款 | 1 | 1 | 1 | — | — | — | ||||
其中:上级补助 | — | — | — | |||||||
本级安排 | 1 | 1 | 1 | — | — | — | ||||
其他资金 | — | — | — | |||||||
年度总体目标 | 预期目标 | 实际完成情况 | ||||||||
目标概述:完成民族团结、民族宗教等民政工作;围绕宣传、教育、团结广大信教群众;走访台胞台属。 目标1:完成民族团结、民族宗教等民政工作;围绕宣传、教育、团结广大信教群众;走访台胞台属。 (1)月至(12)月:完成民族团结、民族宗教等民政工作;围绕宣传、教育、团结广大信教群众;加强基层防灾减灾机制建设。 |
截至2024年12月31日,开展非法宗教场所巡查12次,定期走访慰问台胞台属,通过项目实施,有效加强民族团结。 | |||||||||
绩效指标 | 一级指标 | 二级指标 | 三级指标 | 年度指标值(A) | 实际完成值(B) | 分值 | 得分 | 未完成原因分析 | ||
产出指标(50分) | 数量 | 开展非法宗教场所巡查 | ≥12次 | 12次 | 15 | 15 | ||||
数量2 | ||||||||||
质量 | 民族宣传覆盖率 | 100% | 100% | 15 | 15 | |||||
质量2 | ||||||||||
时效 | 工作完成及时率 | 100% | 100% | 10 | 10 | |||||
时效2 | ||||||||||
成本 | 宣传费用控制数 | ≤1万元 | 1万元 | 10 | 10 | |||||
成本2 | ||||||||||
效益指标(30分) | 经济效益 | 经济效益1 | ||||||||
经济效益2 | ||||||||||
社会效益 | 提升群众民族团结意识 | 有效 | 达成预期指标 | 15 | 15 | |||||
社会效益2 | ||||||||||
生态效益 | 生态效益1 | |||||||||
生态效益2 | ||||||||||
可持续影响 | 增强民族团结 | 有效 | 达成预期指标 | 15 | 15 | |||||
可持续影响2 | ||||||||||
满意度指标(10分) | 服务对象满意度 | 群众举报非法宗教场所起数 | ≤3起 | 0起 | 10 | 10 | ||||
服务对象满意度2 | ||||||||||
总分 | 100 | 100 | ||||||||
绩效结论 | 项目绩效自评得分为100分,评级为“优”。项目实施已完成年初设定绩效目标,民族团结及民族宗教工作有序开展,营造了良好的民族团结氛围。 | |||||||||
联系人: | ||||||||||
注: 1.绩效自评采取打分评价的形式,满分为100分,各部门(单位)可根据指标的重要程度自主确定各项三级指标的权重分值,各项指标得分加总得出该项目绩效自评的总分。原则上一级指标分值统一设置为:产出指标50分、效益指标30分、服务对象满意度10分、预算资金执行率10分。如有特殊情况,除预算资金执行率外,其他指标权重可作适当调整,但总分应为100分 。2.未完成原因分析:说明偏离目标、不能完成目标的原因及拟采取的措施。 3.定量指标完成指标值的,记该指标所赋全部分值;未完成的,按照完成值与指标值的比例计分,定量指标若为正向指标(即指标值为≥*),则得分计算方法应用“实际完成值(B)/年度指标值(A)×该指标分值”;若定量指标为反向指标(即指标值为≤*),则得分计算方法应用“年度指标值(A)/实际完成值(B)×该指标分值”。 4.定性指标根据指标完成情况分为:“达成预期指标、部分达成预期指标并具有一定效果、未达成预期指标且效果较差”三档,分别按照该指标对应分值区间100%-80%(含)、80%-50%(含)、50%-0%合理确定分值。 |
县本级项目支出绩效自评表 | ||||||||||
(2024年度) | ||||||||||
单位(盖章):息烽县温泉镇人民政府 | 填报日期:2025.5.14 | |||||||||
项目名称 | (保工资)临聘人员工资、社保 | |||||||||
主管部门及代码 | 息烽县温泉镇人民政府(本级)302001 | 实施单位 | 息烽县温泉镇人民政府 | |||||||
项目资金(万元) | 资金来源 | 年初预算数 | 全年预算数(A) | 全年执行数(E) | 分值 | 执行率 | 得分 | |||
年度资金总额: | 140 | 182.5947 | 179.93 | 10 | 98.54% | 9.85 | ||||
财政拨款 | 140 | 182.5947 | 179.93 | — | — | — | ||||
其中:上级补助 | — | — | — | |||||||
本级安排 | 140 | 182.5947 | 179.93 | — | — | — | ||||
其他资金 | — | — | — | |||||||
年度总体目标 | 预期目标 | 实际完成情况 | ||||||||
目标概述:我镇临聘人员分工在各工作岗位,应保障临聘人员的基本支出,完成2023年临聘人员工资及社保等费用发放工作。 目标1:我镇临聘人员分工在各工作岗位,应保障临聘人员的基本支出,完成2024年临聘人员工资及社保等费用发放工作。 (1)月至(12)月:每月25号前完成临聘人员工资及社保等费用发放工作。 |
截至2024年12月31日,共招聘24人,每月25号前按时发放工资、保险足额发放,因工作人员增加,提高了单位办事效率,临聘人员满意度为97%。 | |||||||||
绩效指标 | 一级指标 | 二级指标 | 三级指标 | 年度指标值(A) | 实际完成值(B) | 分值 | 得分 | 未完成原因分析 | ||
产出指标(50分) | 数量 | 单位临聘人员数 | 24人 | 24人 | 10 | 10 | ||||
业务工作完成率 | 100% | 100% | 5 | 5 | ||||||
质量 | 工资足额发放率 | 100% | 100% | 10 | 10 | |||||
质量2 | ||||||||||
时效 | 工资发放时间 | 每月25号前 | 达成预期指标 | 10 | 10 | |||||
业务工作完成及时率 | 100% | 100% | 5 | 5 | ||||||
成本 | 临聘人员工资控制数 | ≤90万元 | 129.93万元 | 5 | 3.46 | |||||
临聘人员保险费用控制数 | ≤50万元 | 50万元 | 5 | 5 | ||||||
效益指标(30分) | 经济效益 | 经济效益1 | ||||||||
经济效益2 | ||||||||||
社会效益 | 促进人员就业 | 有效 | 达成预期指标 | 10 | 10 | |||||
部门人员需求保障率 | 100% | 100% | 5 | 5 | ||||||
生态效益 | 生态效益1 | |||||||||
生态效益2 | ||||||||||
可持续影响 | 促进就业对象增收 | 可持续 | 达成预期指标 | 15 | 15 | |||||
可持续影响2 | ||||||||||
满意度指标(10分) | 服务对象满意度 | 临聘人员满意度 | ≥90% | 97% | 10 | 10 | ||||
服务对象满意度2 | ||||||||||
总分 | 100 | 98.31 | ||||||||
绩效结论 | 项目绩效自评得分为98.31分,评级为“优”。项目实施已完成年初设定绩效目标,通过本项目实施保障温泉镇临聘人员工资、社保按时完成发放,保证临聘人员工作积极,激发员工动力,提高了单位办事效率。 | |||||||||
联系人: | ||||||||||
注:1.绩效自评采取打分评价的形式,满分为100分,各部门(单位)可根据指标的重要程度自主确定各项三级指标的权重分值,各项指标得分加总得出该项目绩效自评的总分。原则上一级指标分值统一设置为:产出指标50分、效益指标30分、服务对象满意度10分、预算资金执行率10分。如有特殊情况,除预算资金执行率外,其他指标权重可作适当调整,但总分应为100分。2.未完成原因分析:说明偏离目标、不能完成目标的原因及拟采取的措施。3.定量指标完成指标值的,记该指标所赋全部分值;未完成的,按照完成值与指标值的比例计分,定量指标若为正向指标(即指标值为≥*),则得分计算方法应用“实际完成值(B)/年度指标值(A)×该指标分值”;若定量指标为反向指标(即指标值为≤*),则得分计算方法应用“年度指标值(A)/实际完成值(B)×该指标分值”。4.定性指标根据指标完成情况分为:“达成预期指标、部分达成预期指标并具有一定效果、未达成预期指标且效果较差”三档,分别按照该指标对应分值区间100%-80%(含)、80%-50%(含)、50%-0%合理确定分值。 |
县本级项目支出绩效自评表 | ||||||||||
(2024年度) | ||||||||||
单位(盖章):息烽县温泉镇人民政府 | 填报日期:2025.5.14 | |||||||||
项目名称 | (中央民生)村级支出 | |||||||||
主管部门及代码 | 息烽县温泉镇人民政府(本级)302001 | 实施单位 | 息烽县温泉镇人民政府 | |||||||
项目资金(万元) | 资金来源 | 年初预算数 | 全年预算数(A) | 全年执行数(E) | 分值 | 执行率 | 得分 | |||
年度资金总额: | 132 | 132 | 132 | 10 | 100% | 10 | ||||
财政拨款 | 132 | 132 | 132 | — | — | — | ||||
其中:上级补助 | — | — | — | |||||||
本级安排 | 132 | 132 | 132 | — | — | — | ||||
其他资金 | — | — | — | |||||||
年度总体目标 | 预期目标 | 实际完成情况 | ||||||||
目标概述:《贵州省财政厅中共贵州省委组织部关于建立正常增长机制进一步加强村级组织运转经费保障工作的通知》黔财基(2021)1号,保障村干部基本报酬及村组织办公经费。 目标1:《贵州省财政厅中共贵州省委组织部关于建立正常增长机制进一步加强村级组织运转经费保障工作的通知》黔财基(2021)1号,保障村干部基本报酬及村组织办公经费。 (1)月至(12)月:保障村干部基本报酬及村组织办公经费。 |
截至2024年12月31日,保障11个村正常运转数,工作按照节点要求完成工作,有效提高提高村民对村居干部的认可度。 | |||||||||
绩效指标 | 一级指标 | 二级指标 | 三级指标 | 年度指标值(A) | 实际完成值(B) | 分值 | 得分 | 未完成原因分析 | ||
产出指标(50分) | 数量 | 覆盖村级数量 | 11个 | 11个 | 10 | 10 | ||||
业务工作完成率 | 100% | 100% | 10 | 10 | ||||||
质量 | 工资足额发放率 | 100% | 100% | 10 | 10 | |||||
质量2 | ||||||||||
时效 | 村级各项工作完成时间 | 12月底前 | 12月底前 | 10 | 10 | |||||
时效2 | ||||||||||
成本 | 村级运转经费控制数 | ≤56.1万元 | 56.1万元 | 5 | 5 | |||||
村干部工作工资控制数 | ≤75.9万元 | 75.9万元 | 5 | 5 | ||||||
效益指标 (30分) |
经济效益 | 经济效益1 | ||||||||
经济效益2 | ||||||||||
社会效益 | 村居工作正常开展率 | 100% | 100% | 15 | 15 | |||||
社会效益2 | ||||||||||
生态效益 | 生态效益1 | |||||||||
生态效益2 | ||||||||||
可持续影响 | 提高村民认可度 | 可持续 | 达成预期指标 | 15 | 15 | |||||
可持续影响2 | ||||||||||
满意度指标(10分) | 服务对象满意度 | 村民对村委会工作投诉次数 | ≤5次 | 0次 | 10 | 10 | ||||
服务对象满意度2 | ||||||||||
总分 | 100 | 100 | ||||||||
绩效结论 | 项目绩效自评得分为100分,评级为“优”。项目实施已完成年初设定绩效目标,保障11个村工作顺利完成,正常运转,全年工作开展较好,基层服务态度好、办事快,持续提高村民认可度。 | |||||||||
联系人: | ||||||||||
注: 1.绩效自评采取打分评价的形式,满分为100分,各部门(单位)可根据指标的重要程度自主确定各项三级指标的权重分值,各项指标得分加总得出该项目绩效自评的总分。原则上一级指标分值统一设置为:产出指标50分、效益指标30分、服务对象满意度10分、预算资金执行率10分。如有特殊情况,除预算资金执行率外,其他指标权重可作适当调整,但总分应为100分。 2.未完成原因分析:说明偏离目标、不能完成目标的原因及拟采取的措施。 3.定量指标完成指标值的,记该指标所赋全部分值;未完成的,按照完成值与指标值的比例计分,定量指标若为正向指标(即指标值为≥*),则得分计算方法应用“实际完成值(B)/年度指标值(A)×该指标分值”;若定量指标为反向指标(即指标值为≤*),则得分计算方法应用“年度指标值(A)/实际完成值(B)×该指标分值”。 4.定性指标根据指标完成情况分为:“达成预期指标、部分达成预期指标并具有一定效果、未达成预期指标且效果较差”三档,分别按照该指标对应分值区间100%-80%(含)、80%-50%(含)、50%-0%合理确定分值。 |
县本级项目支出绩效自评表 | ||||||||||
(2024年度) | ||||||||||
单位(盖章):息烽县温泉镇人民政府 | 填报日期:2025.5.14 | |||||||||
项目名称 | (保工资清单内)村级支出 | |||||||||
主管部门及代码 | 息烽县温泉镇人民政府(本级)302001 | 实施单位 | 息烽县温泉镇人民政府 | |||||||
项目资金(万元) | 资金来源 | 年初预算数 | 全年预算数(A) | 全年执行数(E) | 分值 | 执行率 | 得分 | |||
年度资金总额: | 429.08 | 422.08 | 421.583 | 10 | 99.88% | 9.99 | ||||
财政拨款 | 429.08 | 422.08 | 421.583 | — | — | — | ||||
其中:上级补助 | — | — | — | |||||||
本级安排 | 429.08 | 422.08 | 421.583 | — | — | — | ||||
其他资金 | — | — | — | |||||||
年度总体目标 | 预期目标 | 实际完成情况 | ||||||||
目标概述:保障村干部报酬、离任村干部补贴,保障村级工作顺利开展。 目标1:保障村干部报酬、离任村干部补贴,保障村级工作顺利开展。 (1)月至(12)月:保障村干部报酬、离任村干部补贴,保障村级工作顺利开展。 |
截至2024年12月31日,保障11个村正常运转,工资足额发放12月,各项工作按照节点要求完成工作,有效提高提高村民对村居干部的认可度。 | |||||||||
绩效指标 | 一级指标 | 二级指标 | 三级指标 | 年度指标值(A) | 实际完成值(B) | 分值 | 得分 | 未完成原因分析 | ||
产出指标(50分) | 数量 | 村干部人数 | 66人 | 66人 | 10 | 10 | ||||
业务工作完成率 | 100% | 100% | 10 | 10 | ||||||
质量 | 待遇足额发放率 | 100% | 100% | 10 | 10 | |||||
质量2 | ||||||||||
时效 | 工资发放时间 | 每月25日前 | 达成预期指标 | 5 | 5 | |||||
业务工作完成及时率 | 100% | 100% | 5 | 5 | ||||||
成本 | 村干部工资控制数 | ≤373.08万元 | 365.583万元 | 5 | 5 | |||||
村干部社保控制数 | ≤56元 | 56万元 | 5 | 5 | ||||||
效益指标(30分) | 经济效益 | 经济效益1 | ||||||||
经济效益2 | ||||||||||
社会效益 | 保障村级干部基本生活 | 有效 | 达成预期指标 | 10 | 10 | |||||
村居工作正常开展率 | 100% | 100% | 5 | 5 | ||||||
生态效益 | 生态效益1 | |||||||||
生态效益2 | ||||||||||
可持续影响 | 保障基层服务工作顺利开展 | 有效 | 达成预期指标 | 15 | 15 | |||||
可持续影响2 | ||||||||||
满意度指标(10分) | 服务对象满意度 | 村民对村委会工作投诉次数 | ≤5次 | 0次 | 10 | 10 | ||||
服务对象满意度2 | ||||||||||
总分 | 100 | 99.99 | ||||||||
绩效结论 | 项目绩效自评得分为99.99分,评级为“优”。项目实施已完成年初设定绩效目标,保障村居工作顺利完成,保障村居工作正常运转,全年工作开展较好,基层服务态度好、办事快,持续提高村民认可度。 | |||||||||
联系人: | ||||||||||
注: 1.绩效自评采取打分评价的形式,满分为100分,各部门(单位)可根据指标的重要程度自主确定各项三级指标的权重分值,各项指标得分加总得出该项目绩效自评的总分。原则上一级指标分值统一设置为:产出指标50分、效益指标30分、服务对象满意度10分、预算资金执行率10分。如有特殊情况,除预算资金执行率外,其他指标权重可作适当调整,但总分应为100分。 2.未完成原因分析:说明偏离目标、不能完成目标的原因及拟采取的措施。 3.定量指标完成指标值的,记该指标所赋全部分值;未完成的,按照完成值与指标值的比例计分,定量指标若为正向指标(即指标值为≥*),则得分计算方法应用“实际完成值(B)/年度指标值(A)×该指标分值”;若定量指标为反向指标(即指标值为≤*),则得分计算方法应用“年度指标值(A)/实际完成值(B)×该指标分值”。 4.定性指标根据指标完成情况分为:“达成预期指标、部分达成预期指标并具有一定效果、未达成预期指标且效果较差”三档,分别按照该指标对应分值区间100%-80%(含)、80%-50%(含)、50%-0%合理确定分值。 |
县本级项目支出绩效自评表 | ||||||||||
(2024年度) | ||||||||||
单位(盖章):息烽县温泉镇人民政府 | 填报日期:2025.5.14 | |||||||||
项目名称 | (保工资清单内)村级支出 | |||||||||
主管部门及代码 | 息烽县温泉镇人民政府(本级)302001 | 实施单位 | 息烽县温泉镇人民政府 | |||||||
项目资金(万元) | 资金来源 | 年初预算数 | 全年预算数(A) | 全年执行数(E) | 分值 | 执行率 | 得分 | |||
年度资金总额: | 70 | 81.23 | 81.23 | 10 | 100% | 10 | ||||
财政拨款 | 70 | 81.23 | 81.23 | — | — | — | ||||
其中:上级补助 | — | — | — | |||||||
本级安排 | 70 | 81.23 | 81.23 | — | — | — | ||||
其他资金 | — | — | — | |||||||
年度总体目标 | 预期目标 | 实际完成情况 | ||||||||
目标概述:保障居委会(社区)工作顺利开展,保障居委会干部报酬顺利发放。 目标1:保障居委会(社区)工作顺利开展,保障居委会干部报酬顺利发放。 (1)月至(12)月:保障居委会(社区)工作顺利开展,保障居委会干部报酬顺利发放。 |
截至2024年12月31日,保障2个居委会正常运转,工资足额发放12月,各项工作按照节点要求完成工作,有效提高提高居民对村委会干部的认可度。 | |||||||||
绩效指标 | 一级指标 | 二级指标 | 三级指标 | 年度指标值(A) | 实际完成值(B) | 分值 | 得分 | 未完成原因分析 | ||
产出指标(50分) | 数量 | 居委会干部人数 | 10人 | 12人 | 10 | 8.33 | 因机制改革,居委会增加2名工作人员 | |||
业务工作完成率 | 100% | 100% | 10 | 10 | ||||||
质量 | 待遇足额发放率 | 100% | 100% | 10 | 10 | |||||
质量2 | ||||||||||
时效 | 待遇发放时间 | 每月25日前 | 每月25号前按时发放 | 5 | 5 | |||||
业务工作完成及时率 | 100% | 100% | 3 | 3 | ||||||
成本 | 居委会干部工资控制数 | ≤40万元 | 51.23万元 | 4 | 0 | |||||
居委会干部社保控制数 | ≤25万元 | 25万元 | 4 | 4 | ||||||
居委会运转经费控制数 | ≤5万元 | 5万元 | 4 | 4 | ||||||
效益指标(30分) | 经济效益 | 经济效益1 | ||||||||
经济效益2 | ||||||||||
社会效益 | 保障居委会干部基本生活 | 有效 | 达成预期指标 | 10 | 10 | |||||
村居工作正常开展率 | 100% | 100% | 5 | 5 | ||||||
生态效益 | 生态效益1 | |||||||||
生态效益2 | ||||||||||
可持续影响 | 保障基层服务工作顺利开展 | 有效 | 达成预期指标 | 15 | 15 | |||||
可持续影响2 | ||||||||||
满意度指标(10分) | 服务对象满意度 | 居民对居委会工作投诉次数 | ≤5次 | 0次 | 10 | 10 | ||||
服务对象满意度2 | ||||||||||
总分 | 100 | 94.33 | ||||||||
绩效结论 | 项目绩效自评得分为94.33分,评级为“优”。项目实施已完成年初设定绩效目标,保障居委会工作顺利完成,全年工作开展较好,服务态度好、办事快,持续提高居委会认可度。 | |||||||||
联系人: | ||||||||||
注:1.绩效自评采取打分评价的形式,满分为100分,各部门(单位)可根据指标的重要程度自主确定各项三级指标的权重分值,各项指标得分加总得出该项目绩效自评的总分。原则上一级指标分值统一设置为:产出指标50分、效益指标30分、服务对象满意度10分、预算资金执行率10分。如有特殊情况,除预算资金执行率外,其他指标权重可作适当调整,但总分应为100分。 2.未完成原因分析:说明偏离目标、不能完成目标的原因及拟采取的措施。 3.定量指标完成指标值的,记该指标所赋全部分值;未完成的,按照完成值与指标值的比例计分,定量指标若为正向指标(即指标值为≥*),则得分计算方法应用“实际完成值(B)/年度指标值(A)×该指标分值”;若定量指标为反向指标(即指标值为≤*),则得分计算方法应用“年度指标值(A)/实际完成值(B)×该指标分值”。 4.定性指标根据指标完成情况分为:“达成预期指标、部分达成预期指标并具有一定效果、未达成预期指标且效果较差”三档,分别按照该指标对应分值区间100%-80%(含)、80%-50%(含)、50%-0%合理确定分值。 |
县本级项目支出绩效自评表 | ||||||||||
(2024年度) | ||||||||||
单位(盖章):息烽县温泉镇人民政府 | 填报日期:2025.5.14 | |||||||||
项目名称 | 动物防疫经费 | |||||||||
主管部门及代码 | 息烽县温泉镇人民政府(本级)302001 | 实施单位 | 息烽县温泉镇农业服务中心 | |||||||
项目资金(万元) | 资金来源 | 年初预算数 | 全年预算数(A) | 全年执行数(E) | 分值 | 执行率 | 得分 | |||
年度资金总额: | 5 | 6.87 | 3.79 | 10 | 55.17% | 5.52 | ||||
财政拨款 | 5 | 6.87 | 3.79 | — | — | — | ||||
其中:上级补助 | — | — | — | |||||||
本级安排 | 5 | 6.87 | 3.79 | — | — | — | ||||
其他资金 | — | — | — | |||||||
年度总体目标 | 预期目标 | 实际完成情况 | ||||||||
目标概述:提高动物疫病预防控制能力和公共卫生安全,确保畜牧业安全生产及可持续发展。 目标1:提高动物疫病预防控制能力和公共卫生安全,确保畜牧业安全生产及可持续发展。 (1)月至(12)月:不定时下村走访疫病控制情况,提高动物疫病预防控制能力和公共卫生安全,确保畜牧业安全生产及可持续发展。 |
截至2024年12月31日,顺利完成动物疫情防控工作,辖区内未发生重大动物疫病,有效控制动物疫病发生和流行。 | |||||||||
绩效指标 | 一级指标 | 二级指标 | 三级指标 | 年度指标值(A) | 实际完成值(B) | 分值 | 得分 | 未完成原因分析 | ||
产出指标(50分) | 数量 | 开展动物防疫疫苗接种村居数量 | 13个 | 13个 | 10 | 10 | ||||
动物防疫疫苗接种工作完成率 | 100% | 100% | 10 | 10 | ||||||
质量 | 疫苗接种抗体合格率 | ≥90% | 100% | 10 | 10 | |||||
质量2 | ||||||||||
时效 | 工作完成时限 | 12月底前 | 达成预期指标 | 10 | 10 | |||||
时效2 | ||||||||||
成本 | 工作完成成本 | ≤5万元 | 3.79万元 | 10 | 10 | |||||
成本2 | ||||||||||
效益指标(30分) | 经济效益 | 经济效益1 | ||||||||
经济效益2 | ||||||||||
社会效益 | 预防重大动物疫病发生 | 有效 | 达成预期指标 | 15 | 15 | |||||
社会效益2 | ||||||||||
生态效益 | 生态效益1 | |||||||||
生态效益2 | ||||||||||
可持续影响 | 控制动物疫病发生 | 可持续 | 达成预期指标 | 15 | 15 | |||||
可持续影响2 | ||||||||||
满意度指标(10分) | 服务对象满意度 | 农户满意度 | ≥90% | 92% | 10 | 10 | ||||
服务对象满意度2 | ||||||||||
总分 | 100 | 95.52 | ||||||||
绩效结论 | 项目绩效自评得分为95.52分,评级为“优”。项目实施已完成年初设定绩效目标,通过本项目实施提高动物疫病预防控制能力和公共卫生安全,辖区内未发生规模性动物染疫,农户无动物病疫损失,满意度较高。 | |||||||||
联系人: | ||||||||||
注: 1.绩效自评采取打分评价的形式,满分为100分,各部门(单位)可根据指标的重要程度自主确定各项三级指标的权重分值,各项指标得分加总得出该项目绩效自评的总分。原则上一级指标分值统一设置为:产出指标50分、效益指标30分、服务对象满意度10分、预算资金执行率10分。如有特殊情况,除预算资金执行率外,其他指标权重可作适当调整,但总分应为100分。 2.未完成原因分析:说明偏离目标、不能完成目标的原因及拟采取的措施。 3.定量指标完成指标值的,记该指标所赋全部分值;未完成的,按照完成值与指标值的比例计分,定量指标若为正向指标(即指标值为≥*),则得分计算方法应用“实际完成值(B)/年度指标值(A)×该指标分值”;若定量指标为反向指标(即指标值为≤*),则得分计算方法应用“年度指标值(A)/实际完成值(B)×该指标分值”。 4.定性指标根据指标完成情况分为:“达成预期指标、部分达成预期指标并具有一定效果、未达成预期指标且效果较差”三档,分别按照该指标对应分值区间100%-80%(含)、80%-50%(含)、50%-0%合理确定分值。 |
县本级项目支出绩效自评表 | ||||||||||
(2024年度) | ||||||||||
单位(盖章):息烽县温泉镇人民政府 | 填报日期:2025.5.14 | |||||||||
项目名称 | (保工资)公益性岗位补贴 | |||||||||
主管部门及代码 | 息烽县温泉镇人民政府(本级)302001 | 实施单位 | 息烽县温泉镇人民政府 | |||||||
项目资金(万元) | 资金来源 | 年初预算数 | 全年预算数(A) | 全年执行数(E) | 分值 | 执行率 | 得分 | |||
年度资金总额: | 3.5 | 2.8 | 2.54 | 10 | 90.71% | 9.07 | ||||
财政拨款 | 3.5 | 2.8 | 2.54 | — | — | — | ||||
其中:上级补助 | — | — | — | |||||||
本级安排 | 3.5 | 2.8 | 2.54 | — | — | — | ||||
其他资金 | — | — | — | |||||||
年度总体目标 | 预期目标 | 实际完成情况 | ||||||||
目标概述:保障温泉镇公益性岗位人员补贴按时发放。 目标1:解决本镇公益性岗位补贴,促进困难人员实现稳定就业,帮助其提高生活水平。 (1)月至(12)月:解决本镇公益性岗位补贴,促进困难人员实现稳定就业,帮助其提高生活水平。 |
截至2024年12月31日,共招聘5名公益性岗位人员,每月25号前足额发放补贴,促进公益性岗位人员增收,提高其生活水平。 | |||||||||
绩效指标 | 一级指标 | 二级指标 | 三级指标 | 年度指标值(A) | 实际完成值(B) | 分值 | 得分 | 未完成原因分析 | ||
产出指标(50分) | 数量 | 公益性岗位人数 | 5人 | 5人 | 10 | 10 | ||||
业务工作完成率 | 100% | 100% | 5 | 5 | ||||||
质量 | 补贴足额发放率 | 100% | 100% | 10 | 10 | |||||
质量2 | ||||||||||
时效 | 补贴发放时间 | 每月25号前 | 达成预期指标 | 10 | 10 | |||||
业务工作完成及时率 | 100% | 100% | 5 | 5 | ||||||
成本 | 公益性岗位补贴 | ≤3.5万元 | 2.54万元 | 10 | 10 | |||||
成本2 | ||||||||||
效益指标(30分) | 经济效益 | 经济效益1 | ||||||||
经济效益2 | ||||||||||
社会效益 | 促进困难人员就业 | 有效 | 达成预期指标 | 15 | 15 | |||||
社会效益2 | ||||||||||
生态效益 | 生态效益1 | |||||||||
生态效益2 | ||||||||||
可持续影响 | 提高困难人员生活水平 | 有效 | 达成预期指标 | 15 | 15 | |||||
可持续影响2 | ||||||||||
满意度指标(10分) | 服务对象满意度 | 公益性岗位人员满意度 | ≥80% | 85% | 10 | 10 | ||||
服务对象满意度2 | ||||||||||
总分 | 100 | 99.07 | ||||||||
绩效结论 | 项目绩效自评得分为99.07分,评级为“优”。项目实施已完成年初设定绩效目标,为退役军人提供就业机会,促进公益性岗位人员增收,提高其生活水平。 | |||||||||
联系人: | ||||||||||
注: 1.绩效自评采取打分评价的形式,满分为100分,各部门(单位)可根据指标的重要程度自主确定各项三级指标的权重分值,各项指标得分加总得出该项目绩效自评的总分。原则上一级指标分值统一设置为:产出指标50分、效益指标30分、服务对象满意度10分、预算资金执行率10分。如有特殊情况,除预算资金执行率外,其他指标权重可作适当调整,但总分应为100分。 2.未完成原因分析:说明偏离目标、不能完成目标的原因及拟采取的措施。 3.定量指标完成指标值的,记该指标所赋全部分值;未完成的,按照完成值与指标值的比例计分,定量指标若为正向指标(即指标值为≥*),则得分计算方法应用“实际完成值(B)/年度指标值(A)×该指标分值”;若定量指标为反向指标(即指标值为≤*),则得分计算方法应用“年度指标值(A)/实际完成值(B)×该指标分值”。 4.定性指标根据指标完成情况分为:“达成预期指标、部分达成预期指标并具有一定效果、未达成预期指标且效果较差”三档,分别按照该指标对应分值区间100%-80%(含)、80%-50%(含)、50%-0%合理确定分值。 |
县本级项目支出绩效自评表 | ||||||||||
(2024年度) | ||||||||||
单位(盖章):息烽县温泉镇人民政府 | 填报日期:2025.5.14 | |||||||||
项目名称 | 老年教育及文化体育与传媒支出经费 | |||||||||
主管部门及代码 | 息烽县温泉镇人民政府(本级)302001 | 实施单位 | 息烽县温泉镇党务政务综合服务中心 | |||||||
项目资金(万元) | 资金来源 | 年初预算数 | 全年预算数(A) | 全年执行数(E) | 分值 | 执行率 | 得分 | |||
年度资金总额: | 2 | 2 | 2 | 10 | 100.00% | 10 | ||||
财政拨款 | 2 | 2 | 2 | — | — | — | ||||
其中:上级补助 | — | — | — | |||||||
本级安排 | 2 | 2 | 2 | — | — | — | ||||
其他资金 | — | — | — | |||||||
年度总体目标 | 预期目标 | 实际完成情况 | ||||||||
目标概述:保障老年教育支出,有效推动老年教育建设,保障传统节日活动顺利开展。 目标1:保障老年教育支出,有效推动老年教育建设,保障传统节日活动顺利开展。 (1)月至(12)月:保障老年教育支出,有效推动老年教育建设,保障传统节日顺利开展。 |
截至2024年12月31日,共开展1次活动,文化教育工作按时间节点完成,活动内容符合开展要求,有效保护传统文化节日传承。 | |||||||||
绩效指标 | 一级指标 | 二级指标 | 三级指标 | 年度指标值(A) | 实际完成值(B) | 分值 | 得分 | 未完成原因分析 | ||
产出指标(50分) | 数量 | 开展活动次数 | ≥1次 | 1次 | 15 | 15 | ||||
数量2 | ||||||||||
质量 | 活动内容符合率 | 100% | 100% | 15 | 15 | |||||
质量2 | ||||||||||
时效 | 工作完成时间及时率 | 100% | 100% | 10 | 10 | |||||
时效2 | ||||||||||
成本 | 开展活动费用 | ≤2万元 | 2万元 | 10 | 10 | |||||
成本2 | ||||||||||
效益指标(30分) | 经济效益 | 经济效益1 | ||||||||
经济效益2 | ||||||||||
社会效益 | 活动顺利开展率 | 100% | 100% | 15 | 15 | |||||
社会效益2 | ||||||||||
生态效益 | 生态效益1 | |||||||||
生态效益2 | ||||||||||
可持续影响 | 保护传统文化节日传承 | 有效 | 达成预期指标 | 15 | 15 | |||||
可持续影响2 | ||||||||||
满意度指标(10分) | 服务对象满意度 | 观众满意度 | ≥90% | 92% | 10 | 10 | ||||
服务对象满意度2 | ||||||||||
总分 | 100 | 100 | ||||||||
绩效结论 | 项目绩效自评得分为100分,评级为“优”。项目实施已完成年初设定绩效目标,保障小学、初中教育及老年教育支出,有效保护传统文化节日传承。 | |||||||||
联系人: | ||||||||||
注: 1.绩效自评采取打分评价的形式,满分为100分,各部门(单位)可根据指标的重要程度自主确定各项三级指标的权重分值,各项指标得分加总得出该项目绩效自评的总分。原则上一级指标分值统一设置为:产出指标50分、效益指标30分、服务对象满意度10分、预算资金执行率10分。如有特殊情况,除预算资金执行率外,其他指标权重可作适当调整,但总分应为100分。 2.未完成原因分析:说明偏离目标、不能完成目标的原因及拟采取的措施。 3.定量指标完成指标值的,记该指标所赋全部分值;未完成的,按照完成值与指标值的比例计分,定量指标若为正向指标(即指标值为≥*),则得分计算方法应用“实际完成值(B)/年度指标值(A)×该指标分值”;若定量指标为反向指标(即指标值为≤*),则得分计算方法应用“年度指标值(A)/实际完成值(B)×该指标分值”。 4.定性指标根据指标完成情况分为:“达成预期指标、部分达成预期指标并具有一定效果、未达成预期指标且效果较差”三档,分别按照该指标对应分值区间100%-80%(含)、80%-50%(含)、50%-0%合理确定分值。 |
县本级项目支出绩效自评表 | ||||||||||
(2024年度) | ||||||||||
单位(盖章):息烽县温泉镇人民政府 | 填报日期:2025.5.14 | |||||||||
项目名称 | 健康息烽宣传、健康管理、重点疾病防治、慢性病防控、疫情防控、药具及医疗保险工作经费 | |||||||||
主管部门及代码 | 息烽县温泉镇人民政府(本级)302001 | 实施单位 | 息烽县温泉镇应急工作服务中心 | |||||||
项目资金(万元) | 资金来源 | 年初预算数 | 全年预算数(A) | 全年执行数(E) | 分值 | 执行率 | 得分 | |||
年度资金总额: | 2 | 2 | 2 | 10 | 100% | 10 | ||||
财政拨款 | 2 | 2 | 2 | — | — | — | ||||
其中:上级补助 | — | — | — | |||||||
本级安排 | 2 | 2 | 2 | — | — | — | ||||
其他资金 | — | — | — | |||||||
年度总体目标 | 预期目标 | 实际完成情况 | ||||||||
目标概述:加强卫生健康宣传,提高居民健康意识,以及加强流动人口管理,促进人的全面、协调发展。 目标1:加强卫生健康宣传,提高居民健康意识,以及加强流动人口管理,促进人的全面、协调发展。 (1)月至(12)月:加强卫生健康宣传,提高居民健康意识,以及加强流动人口管理,促进人的全面、协调发展。 |
截至2024年12月31日,我镇共开展健康宣传活动12次,宣传覆盖率达100%,有效提高居民健康意识。 | |||||||||
绩效指标 | 一级指标 | 二级指标 | 三级指标 | 年度指标值(A) | 实际完成值(B) | 分值 | 得分 | 未完成原因分析 | ||
产出指标(50分) | 数量 | 健康宣传活动 | ≥12次 | 12次 | 15 | 15 | ||||
数量2 | ||||||||||
质量 | 宣传工作覆盖率 | 100% | 100% | 15 | 15 | |||||
质量2 | ||||||||||
时效 | 工作完成及时率 | 100% | 100% | 10 | 10 | |||||
时效2 | ||||||||||
成本 | 工作完成成本 | ≤2万元 | 2万元 | 10 | 10 | |||||
成本2 | ||||||||||
效益指标(30分) | 经济效益 | 经济效益1 | ||||||||
经济效益2 | ||||||||||
社会效益 | 健康宣传活动正常开展率 | 100% | 100% | 15 | 15 | |||||
社会效益2 | ||||||||||
生态效益 | 生态效益1 | |||||||||
生态效益2 | ||||||||||
可持续影响 | 提高居民健康意识 | 有效 | 达成预期指标 | 15 | 15 | |||||
可持续影响2 | ||||||||||
满意度指标(10分) | 服务对象满意度 | 镇域内卫生事故次数 | ≤3起 | 0起 | 10 | 10 | ||||
服务对象满意度2 | ||||||||||
总分 | 100 | 100 | ||||||||
绩效结论 | 项目绩效自评得分为100分,评级为“优”。项目实施已完成年初设定绩效目标,通过本项目经费投入加强卫生健康宣传,有效提高居民在孕优检查、宫颈癌筛查、体检等健康信息方面的健康意识,有效提高居民健康意识。 | |||||||||
联系人: | ||||||||||
注: 1.绩效自评采取打分评价的形式,满分为100分,各部门(单位)可根据指标的重要程度自主确定各项三级指标的权重分值,各项指标得分加总得出该项目绩效自评的总分。原则上一级指标分值统一设置为:产出指标50分、效益指标30分、服务对象满意度10分、预算资金执行率10分。如有特殊情况,除预算资金执行率外,其他指标权重可作适当调整,但总分应为100分。 2.未完成原因分析:说明偏离目标、不能完成目标的原因及拟采取的措施。 3.定量指标完成指标值的,记该指标所赋全部分值;未完成的,按照完成值与指标值的比例计分,定量指标若为正向指标(即指标值为≥*),则得分计算方法应用“实际完成值(B)/年度指标值(A)×该指标分值”;若定量指标为反向指标(即指标值为≤*),则得分计算方法应用“年度指标值(A)/实际完成值(B)×该指标分值”。 4.定性指标根据指标完成情况分为:“达成预期指标、部分达成预期指标并具有一定效果、未达成预期指标且效果较差”三档,分别按照该指标对应分值区间100%-80%(含)、80%-50%(含)、50%-0%合理确定分值。 |
县本级项目支出绩效自评表 | ||||||||||
(2024年度) | ||||||||||
单位(盖章):息烽县温泉镇人民政府 | 填报日期:2025.5.14 | |||||||||
项目名称 | 森林火灾预防扑救及灾害监测经费 | |||||||||
主管部门及代码 | 息烽县温泉镇人民政府(本级)302001 | 实施单位 | 息烽县温泉镇村镇建设服务中心 | |||||||
项目资金(万元) | 资金来源 | 年初预算数 | 全年预算数(A) | 全年执行数(E) | 分值 | 执行率 | 得分 | |||
年度资金总额: | 2.08 | 2.08 | 2.08 | 10 | 100.00% | 10 | ||||
财政拨款 | 2.08 | 2.08 | 2.08 | — | — | — | ||||
其中:上级补助 | — | — | — | |||||||
本级安排 | 2.08 | 2.08 | 2.08 | — | — | — | ||||
其他资金 | — | — | — | |||||||
年度总体目标 | 预期目标 | 实际完成情况 | ||||||||
目标概述:加强森林防火应急处置、可燃物清理、森林防火劳务、森林防火基础设施建设、森林防火物资储备及地质灾害监测,完成温泉镇范围内森林防火林业工作。 目标1:加强森林防火应急处置、可燃物清理、森林防火劳务、森林防火基础设施建设、森林防火物资储备及地质灾害监测,完成温泉镇范围内森林防火林业工作。 (1)月至(12)月:每月至少开展2次森林防火检查及地质灾害监测工作。 |
截至2024年12月31日,镇域内全年未发生森林火灾,共开展森林防火检查24次,提高群众森林防火意识,有效保障森林安全。 | |||||||||
绩效指标 | 一级指标 | 二级指标 | 三级指标 | 年度指标值(A) | 实际完成值(B) | 分值 | 得分 | 未完成原因分析 | ||
产出指标(50分) | 数量 | 开展森林防火及地质灾害检查 | ≥24次 | 24次 | 15 | 15 | ||||
数量2 | ||||||||||
质量 | 森林火灾及地质灾害监测覆盖率 | 100% | 100% | 15 | 15 | |||||
质量2 | ||||||||||
时效 | 森林防火检查及地质灾害监测完成时间 | 每月底前至少开展2次 | 达成预期指标 | 10 | 10 | |||||
时效2 | ||||||||||
成本 | 开展工作成本 | ≤2.08万元 | 2.08万元 | 10 | 10 | |||||
效益指标(30分) | 经济效益 | 经济效益1 | ||||||||
经济效益2 | ||||||||||
社会效益 | 预防森林火灾发生 | 有效 | 达成预期指标 | 15 | 15 | |||||
社会效益2 | ||||||||||
生态效益 | 生态效益1 | |||||||||
生态效益2 | ||||||||||
可持续影响 | 提高群众森林防火意识 | 有效 | 达成预期指标 | 15 | 15 | |||||
可持续影响2 | ||||||||||
满意度指标(10分) | 服务对象满意度 | 群众举报火灾、地灾起数 | ≤5起 | 0起 | 10 | 10 | ||||
服务对象满意度2 | ||||||||||
总分 | 100 | 100 | ||||||||
绩效结论 | 项目绩效自评得分为100分,评级为“优”。项目实施已完成年初设定绩效目标,通过本项目加强森林防火应急处置、可燃物清理、森林防火劳务、森林防火基础设施建设及森林防火物资储备,有效预防森林火灾发生。 | |||||||||
联系人: | ||||||||||
注: 1.绩效自评采取打分评价的形式,满分为100分,各部门(单位)可根据指标的重要程度自主确定各项三级指标的权重分值,各项指标得分加总得出该项目绩效自评的总分。原则上一级指标分值统一设置为:产出指标50分、效益指标30分、服务对象满意度10分、预算资金执行率10分。如有特殊情况,除预算资金执行率外,其他指标权重可作适当调整,但总分应为100分。 2.未完成原因分析:说明偏离目标、不能完成目标的原因及拟采取的措施。 3.定量指标完成指标值的,记该指标所赋全部分值;未完成的,按照完成值与指标值的比例计分,定量指标若为正向指标(即指标值为≥*),则得分计算方法应用“实际完成值(B)/年度指标值(A)×该指标分值”;若定量指标为反向指标(即指标值为≤*),则得分计算方法应用“年度指标值(A)/实际完成值(B)×该指标分值”。 4.定性指标根据指标完成情况分为:“达成预期指标、部分达成预期指标并具有一定效果、未达成预期指标且效果较差”三档,分别按照该指标对应分值区间100%-80%(含)、80%-50%(含)、50%-0%合理确定分值。 |
县本级项目支出绩效自评表 | ||||||||||
(2024年度) | ||||||||||
单位(盖章):息烽县温泉镇人民政府 | 填报日期:2025.5.14 | |||||||||
项目名称 | 环卫市场化服务、泔水收集转运经费 | |||||||||
主管部门及代码 | 息烽县温泉镇人民政府(本级)302001 | 实施单位 | 息烽县温泉镇人民政府 | |||||||
项目资金(万元) | 资金来源 | 年初预算数 | 全年预算数(A) | 全年执行数(E) | 分值 | 执行率 | 得分 | |||
年度资金总额: | 147.76 | 148.17 | 148.17 | 10 | 100.00% | 10 | ||||
财政拨款 | 147.76 | 148.17 | 148.17 | — | — | — | ||||
其中:上级补助 | — | — | — | |||||||
本级安排 | 147.76 | 148.17 | 148.17 | — | — | — | ||||
其他资金 | — | — | — | |||||||
年度总体目标 | 预期目标 | 实际完成情况 | ||||||||
目标概述:完成温泉镇环卫、泔水收集转运治垃圾、治房及疏通维修下水道工作。 目标1:完成温泉镇环卫、泔水收集转运治垃圾、治房及疏通维修下水道工作。 (1)月至(12)月:每周至少开展一次镇域全面卫生打扫工作、一次泔水收集转运工作 |
每月均对所需清扫的区域进行打扫,开展卫生检查48次,卫生检查合格率达100%,有效改善人居环境,减少环境污染,提高居民生活质量。 | |||||||||
绩效指标 | 一级指标 | 二级指标 | 三级指标 | 年度指标值(A) | 实际完成值(B) | 分值 | 得分 | 未完成原因分析 | ||
产出指标(50分) | 数量 | 开展卫生检查次数 | 48次 | 48次 | 10 | 10 | ||||
数量2 | ||||||||||
质量 | 卫生检查合格率 | ≥90% | 100% | 10 | 10 | |||||
质量2 | ||||||||||
时效 | 卫生打扫工作完成及时率 | 100% | 100% | 10 | 10 | |||||
时效2 | ||||||||||
成本 | 环卫市场化服务成本 | ≤132.4万元 | 132.81万元 | 10 | 0 | 因年初预算存在误差,年度指标值偏低,经预算调整,上调全年预算数,导致实际完成值高于年度指标值 | ||||
泔水转运收集成本 | ≤15.36万元 | 15.36万元 | 10 | 10 | ||||||
效益指标(30分) | 经济效益 | 经济效益1 | ||||||||
经济效益2 | ||||||||||
社会效益 | 改善人居环境 | 有效 | 达成预期指标 | 15 | 15 | |||||
社会效益2 | ||||||||||
生态效益 | 生态效益1 | |||||||||
生态效益2 | ||||||||||
可持续影响 | 提高居民生活质量 | 可持续 | 达成预期指标 | 15 | 15 | |||||
可持续影响2 | ||||||||||
满意度指标(10分) | 服务对象满意度 | 居民满意度 | ≥90% | 92% | 10 | 10 | ||||
服务对象满意度2 | ||||||||||
总分 | 100 | 90 | ||||||||
绩效结论 | 项目绩效自评得分为90分,评级为“优”。因年初预算存在误差,年度指标值偏低,经预算调整,上调全年预算数,导致实际完成值高于年度指标值,通过本项目实施,有效维护温泉镇卫生整洁,有效保证街面干净整洁,减少环境污染,提高居民生活质量。 | |||||||||
联系人: | ||||||||||
注: 1.绩效自评采取打分评价的形式,满分为100分,各部门(单位)可根据指标的重要程度自主确定各项三级指标的权重分值,各项指标得分加总得出该项目绩效自评的总分。原则上一级指标分值统一设置为:产出指标50分、效益指标30分、服务对象满意度10分、预算资金执行率10分。如有特殊情况,除预算资金执行率外,其他指标权重可作适当调整,但总分应为100分。 2.未完成原因分析:说明偏离目标、不能完成目标的原因及拟采取的措施。 3.定量指标完成指标值的,记该指标所赋全部分值;未完成的,按照完成值与指标值的比例计分,定量指标若为正向指标(即指标值为≥*),则得分计算方法应用“实际完成值(B)/年度指标值(A)×该指标分值”;若定量指标为反向指标(即指标值为≤*),则得分计算方法应用“年度指标值(A)/实际完成值(B)×该指标分值”。 4.定性指标根据指标完成情况分为:“达成预期指标、部分达成预期指标并具有一定效果、未达成预期指标且效果较差”三档,分别按照该指标对应分值区间100%-80%(含)、80%-50%(含)、50%-0%合理确定分值。 |
县本级项目支出绩效自评表 | ||||||||||
(2024年度) | ||||||||||
单位(盖章):息烽县温泉镇人民政府 | 填报日期:2025.5.14 | |||||||||
项目名称 | 退役军人服务专项工作经费 | |||||||||
主管部门及代码 | 息烽县温泉镇人民政府(本级)302001 | 实施单位 | 息烽县温泉镇退役军人服务站 | |||||||
项目资金(万元) | 资金来源 | 年初预算数 | 全年预算数(A) | 全年执行数(E) | 分值 | 执行率 | 得分 | |||
年度资金总额: | 1 | 1 | 0.83 | 10 | 83.00% | 8.3 | ||||
财政拨款 | 1 | 1 | 0.83 | — | — | — | ||||
其中:上级补助 | — | — | — | |||||||
本级安排 | 1 | 1 | 0.83 | — | — | — | ||||
其他资金 | — | — | — | |||||||
年度总体目标 | 预期目标 | 实际完成情况 | ||||||||
目标概述:完成温泉镇镇域退役军人服务管理工作。 目标1:完成温泉镇镇域退役军人服务管理工作。 (1)月至(12)月:及时采集退役军人信息,走访慰问退役军人。 |
截至2024年12月31日,退役军人信息采集率达100%,镇域内退役军人信息已各自亲自确认,营造了营造良好的关爱退役军人氛围, | |||||||||
绩效指标 | 一级指标 | 二级指标 | 三级指标 | 年度指标值(A) | 实际完成值(B) | 分值 | 得分 | 未完成原因分析 | ||
产出指标(50分) | 数量 | 退役军人数 | 572人 | 572人 | 15 | 15 | ||||
数量2 | ||||||||||
质量 | 采集信息准确度 | 100% | 100% | 15 | 15 | |||||
质量2 | ||||||||||
时效 | 信息采集工作完成时限 | 12月底前 | 达成预期指标 | 10 | 10 | |||||
时效2 | ||||||||||
成本 | 工作完成成本 | ≤1万元 | 0.83万元 | 10 | 10 | |||||
成本2 | ||||||||||
效益指标(30分) | 经济效益 | 经济效益1 | ||||||||
经济效益2 | ||||||||||
社会效益 | 营造关爱退役军人氛围 | 有效 | 达成预期指标 | 15 | 15 | |||||
社会效益2 | ||||||||||
生态效益 | 生态效益1 | |||||||||
生态效益2 | ||||||||||
可持续影响 | 建立关护退役军人机制 | 建立健全 | 达成预期指标 | 15 | 15 | |||||
可持续影响2 | ||||||||||
满意度指标(10分) | 服务对象满意度 | 退役军人上访事件起数 | 0起 | 0起 | 10 | 10 | ||||
服务对象满意度2 | ||||||||||
总分 | 100 | 98.3 | ||||||||
绩效结论 | 项目绩效自评得分为98.3分,评级为“优”。项目实施已完成年初设定绩效目标,通过本项目经费投入,开展温泉镇镇域退役军人服务管理工作,发放元旦、春节、建军节慰问金,有效营造了关爱退役军人氛围。 | |||||||||
联系人: | ||||||||||
注: 1.绩效自评采取打分评价的形式,满分为100分,各部门(单位)可根据指标的重要程度自主确定各项三级指标的权重分值,各项指标得分加总得出该项目绩效自评的总分。原则上一级指标分值统一设置为:产出指标50分、效益指标30分、服务对象满意度10分、预算资金执行率10分。如有特殊情况,除预算资金执行率外,其他指标权重可作适当调整,但总分应为100分。 2.未完成原因分析:说明偏离目标、不能完成目标的原因及拟采取的措施。 3.定量指标完成指标值的,记该指标所赋全部分值;未完成的,按照完成值与指标值的比例计分,定量指标若为正向指标(即指标值为≥*),则得分计算方法应用“实际完成值(B)/年度指标值(A)×该指标分值”;若定量指标为反向指标(即指标值为≤*),则得分计算方法应用“年度指标值(A)/实际完成值(B)×该指标分值”。 4.定性指标根据指标完成情况分为:“达成预期指标、部分达成预期指标并具有一定效果、未达成预期指标且效果较差”三档,分别按照该指标对应分值区间100%-80%(含)、80%-50%(含)、50%-0%合理确定分值。 |
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表 | ||||||||||
(2024年度) | ||||||||||
单位(盖章):息烽县温泉镇人民政府 | 填报日期:2024.5.14 | |||||||||
项目名称 | 息烽县温泉镇人民政府部门整体支出 | |||||||||
主管部门及代码 | 息烽县温泉镇人民政府302 | 实施单位 | 息烽县温泉镇人民政府 | |||||||
部门(单位)总体资金(万元) | 资金来源 | 年初预算数 | 全年预算数(A) | 全年执行数(E) | 分值 | 执行率 | 得分 | |||
年度资金总额: | 2615.12 | 2623.5 | 2615.0811 | 10 | 99.68% | 9.97 | ||||
基本支出 | 1460.43 | 1468.81 | 1468.81 | — | — | — | ||||
项目支出 | 1154.69 | 1154.69 | 1146.2711 | — | — | — | ||||
其他资金 | — | — | — | |||||||
年度总体目标 | 预期目标 | 实际完成情况 | ||||||||
1.强化政治建设,强化组织建设,强化基层党支部阵地建设,强化党员管理,加强党员学习及培训;2.推动服务管理和社会治理常态化、制度化和精细化,打造三感社区;3.弘扬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发动辖区居民共建共创新农村、抓城镇规划,节约使用土地资源,打造乡村振兴示范点,引领辖区实现农业现代化;4.建强政府服务功能,积极招商引资发展外向型经济,大力扶持民营经济发展,增强全镇经济综合实力;5.加强民主法治建设,处理群众来信来访;加强安全生产监管,处理好民族宗教、华侨等事务,做好春秋两季征兵及民兵训练、退役军人事务等工作,防范化解重大风险;6.强化防疫工作,落实防控措施,强化宣传引领,让群众增强自我防护能力。 | 截至2024年12月31日,共13个村居开展动物防疫疫苗接种工作,开展党史学习教育宣讲4次,召开2次人大会,开展防诈骗宣传96次,共征兵3人,疫苗接种抗体合格率100%,宣传覆盖率100%,议题通过率100%,全镇工作完成率达100%,需要按照时间节点完成的工作已按要求完成,提高基层单位办事效率,有效提高居民法律意识,有效推进法治乡镇建设,有效改善人居环境,减少环境污染,提高居民生活质量,有效提高居民健康意识。 | |||||||||
绩效指标 | 一级指标 | 二级指标 | 三级指标 | 年度指标值(A) | 实际完成值(B) | 分值 | 得分 | 未完成原因分析 | ||
产出指标(50分) | 数量 | 开展动物防疫疫苗接种村居数量 | 13个 | 13个 | 4 | 4 | ||||
开展宣传工作村居数量 | 13个 | 13个 | 4 | 4 | ||||||
开展党史学习教育宣讲次数 | ≥4次 | 4次 | 4 | 4 | ||||||
召开人大会议次数 | 2次 | 2次 | 4 | 4 | ||||||
开展防诈骗、打假打传宣传次数 | ≥96次 | 96次 | 4 | 4 | ||||||
征兵人数 | ≥3人 | 3人 | 4 | 4 | ||||||
质量 | 疫苗接种抗体合格率 | ≥90% | 100% | 3 | 3 | |||||
宣传范围覆盖率 | 100% | 100% | 3 | 3 | ||||||
议题通过率 | 100% | 100% | 3 | 3 | ||||||
时效 | 防疫工作完成时限 | 12月底前 | 达成预期指标 | 3 | 3 | |||||
开展党史学习教育完成及时率 | 100% | 100% | 3 | 3 | ||||||
人大会议开展完成及时率 | 100% | 100% | 3 | 3 | ||||||
卫生打扫完成及时率 | 100% | 100% | 3 | 3 | ||||||
成本 | 部门工作成本控制数 | ≤2615.12万元 | 2615.0811 | 5 | 5 | |||||
效益指标(30分) | 经济效益 | 经济效益1 | ||||||||
经济效益2 | ||||||||||
社会效益 | 预防重大动物疫病发生 | 有效 | 达成预期指标 | 3 | 3.2 | |||||
提高镇域内群众对政策知晓率 | 有效 | 达成预期指标 | 4 | 3.2 | ||||||
提高基层党组织精神文明建设 | 有效 | 达成预期指标 | 4 | 3.6 | ||||||
国防教育知晓率 | 有效 | 达成预期指标 | 3 | 2.4 | ||||||
生态效益 | 生态效益1 | |||||||||
生态效益2 | ||||||||||
可持续影响 | 控制动物疫病发生 | 可持续 | 达成预期指标 | 4 | 3.6 | |||||
推进基层党政工作规范 | 持续 | 达成预期指标 | 4 | 4 | ||||||
推进基层党建工作规范发展 | 可持续 | 达成预期指标 | 4 | 4 | ||||||
培养民兵队伍人才 | 有效 | 达成预期指标 | 4 | 4 | ||||||
满意度指标(10分) | 服务对象满意度 | 农户对疫病控制满意度 | ≥90% | 92% | 3 | 3 | ||||
群众投诉党政工作次数 | ≤10次 | 0次 | 3 | 3 | ||||||
基层党员对党建工作投诉次数 | ≤3次 | 0次 | 4 | 4 | ||||||
总分 | 100 | 97.97 | ||||||||
绩效结论 | 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得分为97.97分,评级为“优”。项目实施已完成年初设定绩效目标,通过本项目经费投入有效提高基层单位办事效率,有效提高居民法律意识,有效推进法治乡镇建设,有效改善人居环境,减少环境污染,提高居民生活质量,加强卫生健康宣传,有效提高居民在孕优检查、宫颈癌筛查、体检等健康信息方面的健康意识,有效提高居民健康意识。 | |||||||||
联系人: | ||||||||||
注: 1.绩效自评采取打分评价的形式,满分为100分,各部门(单位)可根据指标的重要程度自主确定各项三级指标的权重分值,各项指标得分加总得出该项目绩效自评的总分。原则上一级指标分值统一设置为:产出指标50分、效益指标30分、服务对象满意度10分、预算资金执行率10分。如有特殊情况,除预算资金执行率外,其他指标权重可作适当调整,但总分应为100分。 2.未完成原因分析:说明偏离目标、不能完成目标的原因及拟采取的措施。 3.定量指标完成指标值的,记该指标所赋全部分值;未完成的,按照完成值与指标值的比例计分,定量指标若为正向指标(即指标值为≥*),则得分计算方法应用“实际完成值(B)/年度指标值(A)×该指标分值”;若定量指标为反向指标(即指标值为≤*),则得分计算方法应用“年度指标值(A)/实际完成值(B)×该指标分值”。 4.定性指标根据指标完成情况分为:“达成预期指标、部分达成预期指标并具有一定效果、未达成预期指标且效果较差”三档,分别按照该指标对应分值区间100%-80%(含)、80%-50%(含)、50%-0%合理确定分值。 |
(保工资清单内)村级支出绩自评工作总结
一、基本情况
(一)概况。为贯彻《省委组织部省财政厅关于加强村级组织运转经费保障工作的通知》(黔组发[2017]1号)文件精神,我单位特在年初预算中预算“(保工资清单内)村级支出”项目经费,以加强财政资金保障,保障村干部报酬、村级组织办公经费,从而推动农村基材党建全面发展,加强基层党组织建设,加强村级治理,加强村干部队伍建设,提高基层党组织服务群众能力。
(二)绩效目标。
总体目标:保障村级运转。
阶段性目标:保障村干部报酬费用、村级运转、离任村干部费用,保障村级工作顺利开展。
二、项目预算安排及执行情况
2024年,项目年初预算数为429.08万元,全年预算数为422.08万元,全年执行数为421.583万元,执行率为99.88%。
三、项目自评得分及绩效目标实现情况
项目绩效自评得分为99.99分,评级为“优”。项目实施已完成年初设定绩效目标,保障村居工作顺利完成,保障村居工作正常运转,全年工作开展较好,基层服务态度好、办事快,持续提高村民认可度。
四、未达成目标原因分析
无
五、主要经验及做法、存在的问题及相关建议
经验:为确保村级支出资金专款专用,从资金申请、资金使用、会计核算三个环节加强资金管理。在项目资金申请环节,严格按照有关流程向上级财政部门申请财政资金;在资金使用环节,严格遵守专项资金管理办法相关要求,严格按照资金财务审批流程办理款项支付;在会计核算环节,对本项目资金实行单独核算,确保专款专用。通过以上三个环节管理,避免挪用、挤占项目资金的现象,确保项目资金安全有效使用。
存在问题:无。
建议:无。
附件4温泉镇部门绩效评价报告
一、基本情况
(一)概况。
1.部门主要职能:
(1)贯彻执行党和国家的路线、方针、政策、法律、法规和上级党委、政府及本级党委的决定、决议。(2)执行本级人民代表大会的决议和上级国家行政机关的决定和命令,发布决定和命令。
(3)执行本行政区域内的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预算,管理本行政区域内的经济、教育、科学、文化、卫生、体育等事业和生态环境保护、财政、民政、社会保障、公安、司法行政、人口与计划生育等行政工作。
(4)保护社会主义的全民所有的财产和劳动群众集体所有的财产,保护公民私人所有的合法财产,维护社会秩序,保障公民的人身权利、民主权利和其他权利。
(5)保护各种经济组织的合法权益。
(6)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促进各民族广泛交往交流交融,保障少数民族的合法权利和利益,保障少数民族保持或者改革自己的风俗习惯的自由。
(7)保障宪法和法律赋予妇女的男女平等、同工同酬和婚姻自由等各项权利。
(8)完成上级交办的其他工作。
2.内设机构设置:
温泉镇设5个党政内设机构,分别为:党政办公室、党建工作办公室、经济发展办公室、平安法治办公室,公共事务管理办公室。共31名行政编制(含行政工勤4名)。
温泉镇党委、镇政府下设4个事业单位,分别为:党务政务服务中心、农业农村综合服务中心、综合治理服务中心、综合执法队,共56名事业编制。
(二)绩效目标。
总体目标:一是强化政治建设,强化组织建设,强化基层党支部阵地建设,强化党员管理,加强党员学习及培训;二是推动服务管理和社会治理常态化、制度化和精细化,打造三感社区;三是弘扬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发动辖区居民共建共创新农村、抓城镇规划,节约使用土地资源,打造乡村振兴示范点,引领辖区实现农业现代化;四是建强政府服务功能,积极招商引资发展外向型经济,大力扶持民营经济发展,增强全镇经济综合实力;五是加强民主法治建设,处理群众来信来访;加强安全生产监管,处理好民族宗教、华侨等事务,做好春秋两季征兵及民兵训练、退役军人事务等工作,防范化解重大风险;六是强化防疫工作,落实防控措施,强化宣传引领,让群众增强自我防护能力。
阶段性目标:一是完成所辖区域动物防疫、重大动物防疫工作;二是做好政府依法治理、法治宣传相关工作;三是加强危化品、非煤矿山等企业的安全生产监管、加强道路交通安全、食品安全监管工作;四是基层党组织阵地建设、精神文明建设、加强人才政策宣传;五是完成人大会议和代表活动等工作;六是加强平安建设、防诈骗、治安形势研判、打假打传、防诈骗等宣传、管理工作;七是强化农村人居环境治理。
二、预算安排及执行情况
(一)部门整体支出预算安排及执行情况
2024年部门整体支出年初预算数为2615.12万元,其中:基本支出1460.43万元,项目支出1154.69万元,调整后的全年预算为2623.5万元,其中基本支出1468.81万元,项目支出1154.69万元,全年执行数为2615.0811万元,其中基本支出1468.81万元,项目支出1146.2711万元。
(二)项目预算安排及执行情况
2024年息烽县温泉镇年初项目预算涉及22个,具体项目安排及执行情况如下:
1.党政工作经费年初预算数为137.77万元,调整后的全年预算数为130.0195万元,全年执行数129.38万元,执行率99.51%。
2.人大工作经费年初预算数为2万元,调整后的全年预算数为2万元,全年执行数1.988万元,执行率99.4%。
3.党建工作经费年初预算数为2万元,调整后的全年预算数为2万元,全年执行数1.99万元,执行率99.5%。
4.群团工作经费年初预算数为2万元,调整后的全年预算数为2万元,全年执行数2万元,执行率100%。
5.食堂运转经费年初预算数为48万元,调整后的全年预算数为19.6608万元,全年执行数19.6608万元,执行率100%。
6.经济普查工作经费年初预算数为0.5万元,调整后的全年预算数为0.5万元,全年执行数0.4953万元,执行率99.06%。
7.武装工作经费年初预算数为3万元,调整后的全年预算数为0.5万元,全年执行数0.354万元,执行率70.8%。
8.人民调解、刑满释放、公共法律服务、社区矫正、普法宣传、法治政府经费年初预算数为2万元,调整后的全年预算数为0.3万元,全年执行数0.3万元,执行率100%。
9.治安、消防、综治、信访维稳经费年初预算数为20万元,调整后的全年预算数为13.76万元,全年执行数12.65万元,执行率91.93%。
10.禁毒工作经费年初预算数为2万元,调整后的全年预算数为0.3万元,全年执行数0.3万元,执行率100%。
11.民族团结、民族宗教及民政工作经费年初预算数为1万元,调整后的全年预算数为1万元,全年执行数1万元,执行率100%。
12.(保工资)临聘人员工资、社保年初预算数为140万元,调整后的全年预算数为182.5947万元,全年执行数179.93万元,执行率98.54%。
13.(中央民生)村级支出年初预算数为132万元,调整后的全年预算数为132万元,全年执行数132万元,执行率100%。
14.(保工资清单内)村级支出年初预算数为429.08万元,调整后的全年预算数为422.08万元,全年执行数421.583万元,执行率99.88%。
15.(保工资清单内)村级支出年初预算数为70万元,调整后的全年预算数为81.23万元,全年执行数81.23万元,执行率100%。
16.动物防疫经费年初预算数为5万元,调整后的全年预算数为6.87万元,全年执行数3.79万元,执行率55.17%。
17.(保工资)公益性岗位补贴年初预算数为3.5万元,调整后的全年预算数为2.8万元,全年执行数2.54万元,执行率90.71%。
18.老年教育及文化体育与传媒支出经费年初预算数为2万元,调整后的全年预算数为2万元,全年执行数2万元,执行率100%。
19.健康息烽宣传、健康管理、重点疾病防治、慢性病防控、疫情防控、药具及医疗保险工作经费年初预算数为2万元,调整后的全年预算数为2万元,全年执行数2万元,执行率100%。
20.森林火灾预防扑救及灾害监测经费年初预算数为2.08万元,调整后的全年预算数为2.08万元,全年执行数2.08万元,执行率100%。
21.环卫市场化服务、泔水收集转运经费年初预算数为147.76万元,调整后的全年预算数为148.17万元,全年执行数148.17万元,执行率100%。
22.退役军人服务专项工作经费年初预算数为1万元,调整后的全年预算数为1万元,全年执行数0.83万元,执行率83%。
三、自评得分及绩效目标实现情况
(一)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情况
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得分为97.97分,评级为“优”。项目实施已完成年初设定绩效目标,通过本项目经费投入有效提高基层单位办事效率,有效提高居民法律意识,有效推进法治乡镇建设,有效改善人居环境,减少环境污染,提高居民生活质量,加强卫生健康宣传,有效提高居民在孕优检查、宫颈癌筛查、体检等健康信息方面的健康意识,有效提高居民健康意识。
(二)预算项目支出绩效自评情况
2024年息烽县温泉镇年初项目预算涉及22个,支出绩效自评情况如下:
1.党政工作经费项目绩效自评得分为97.95分,评级为“优”。项目实施已完成年初设定绩效目标,保障温泉镇党政工作顺利开展,有效提高基层组织办事效率,推进基层党建工作规范发展。
2.人大工作经费项目绩效自评得分为99.94分,评级为“优”。项目实施已完成年初设定绩效目标,有效保障人大制度有效运转,有效规定规范人大代表工作。
3.党建工作经费项目绩效自评得分为95.95分,评级为“优”。项目实施已完成年初设定绩效目标,通过党史学习教育,全镇职工精神文明建设有效提高,全镇党员精神文明建设有效提高,党员对党建工作均满意。
4.群团工作经费项目绩效自评得分为100分,评级为“优”。项目实施已完成年初设定绩效目标,开展走访困难群众4次,有效利用相符政策帮扶困难群众,有效规范基层群团组织建设,推进群众服务体系建设,群众对群团工作均满意。
5.食堂运转经费项目绩效自评得分为100分,评级为“优”。项目实施已完成年初设定绩效目标,保障食堂正常运转。
6.经济普查工作经费项目绩效自评得分为99.91分,评级为“优”。项目实施已完成年初设定绩效目标,保障温泉镇经济普查工作顺利开展。
7.项目绩效自评得分为97.08分,评级为“优”。因财政资金紧张,报账率低,导致预算未执行完毕,可通过加强与县财政对接争取资金支付费用,国防教育覆盖全镇13个村居,已建立健全征兵工作机制,
8.人民调解、刑满释放、公共法律服务、社区矫正、普法宣传、法治政府经费项目绩效自评得分为100分,评级为“优”。项目实施已完成年初设定绩效目标,通过本项目实施,有效提高居民法律意识,有效推进法治乡镇建设。
9.治安、消防、综治、信访维稳经费项目绩效自评得分为99.19分,评级为“优”。项目实施已完成年初设定绩效目标,本项目加强防诈骗、治安维稳等工作,有效减少犯罪事件发生,维护镇域社会稳定。
10.禁毒工作经费项目绩效自评得分为100分,评级为“优”。项目实施已完成年初设定绩效目标,本项目加强禁毒宣传、吸毒人员管理及禁毒阳光驿站等工作,有效提高居民防毒意识,有效减少犯罪事件发生,维护镇域社会稳定。
11.民族团结、民族宗教及民政工作经费项目绩效自评得分为100分,评级为“优”。项目实施已完成年初设定绩效目标,民族团结及民族宗教工作有序开展,营造了良好的民族团结氛围。
12.(保工资)临聘人员工资、社保项目绩效自评得分为98.31分,评级为“优”。项目实施已完成年初设定绩效目标,过本项目实施保障温泉镇临聘人员工资、社保按时完成发放,保证临聘人员工作积极,激发员工动力,提高了单位办事效率。
13.(中央民生)村级支出项目绩效自评得分为100分,评级为“优”。项目实施已完成年初设定绩效目标,保障11个村工作顺利完成,正常运转,全年工作开展较好,基层服务态度好、办事快,持续提高村民认可度。
14.(保工资清单内)村级支出项目绩效自评得分为99.99分,评级为“优”。项目实施已完成年初设定绩效目标,保障村居工作顺利完成,保障村居工作正常运转,全年工作开展较好,基层服务态度好、办事快,持续提高村民认可度。
15.(保工资清单内)村级支出项目绩效自评得分为94.33分,评级为“优”。项目实施已完成年初设定绩效目标,保障居委会工作顺利完成,全年工作开展较好,服务态度好、办事快,持续提高居委会认可度。
16.动物防疫经费项目绩效自评得分为95.52分,评级为“优”。项目实施已完成年初设定绩效目标,通过本项目实施提高动物疫病预防控制能力和公共卫生安全,辖区内未发生规模性动物染疫,农户无动物病疫损失,满意度较高。
17.(保工资)公益性岗位补贴项目绩效自评得分为99.07分,评级为“优”。项目实施已完成年初设定绩效目标,为退役军人提供就业机会,促进公益性岗位人员增收,提高其生活水平。
18.老年教育及文化体育与传媒支出经费项目绩效自评得分为100分,评级为“优”。项目实施已完成年初设定绩效目标,保障小学、初中教育及老年教育支出,有效保护传统文化节日传承。
19.健康息烽宣传、健康管理、重点疾病防治、慢性病防控、疫情防控、药具及医疗保险工作经费项目绩效自评得分为100分,评级为“优”。项目实施已完成年初设定绩效目标,通过本项目经费投入加强卫生健康宣传,有效提高居民在孕优检查、宫颈癌筛查、体检等健康信息方面的健康意识,有效提高居民健康意识。
20.森林火灾预防扑救及灾害监测经费项目绩效自评得分为100分,评级为“优”。项目实施已完成年初设定绩效目标,通过本项目加强森林防火应急处置、可燃物清理、森林防火劳务、森林防火基础设施建设及森林防火物资储备,有效预防森林火灾发生。
21.环卫市场化服务、泔水收集转运经费项目绩效自评得分为90分,评级为“优”。因年初预算存在误差,年度指标值偏低,经预算调整,上调全年预算数,导致实际完成值高于年度指标值,通过本项目实施,有效维护温泉镇卫生整洁,有效保证街面干净整洁,减少环境污染,提高居民生活质量。
22.退役军人服务专项工作经费项目绩效自评得分为98.3分,评级为“优”。项目实施已完成年初设定绩效目标,通过本项目经费投入,开展温泉镇镇域退役军人服务管理工作,发放元旦、春节、建军节慰问金,有效营造了关爱退役军人氛围。
四、未完成目标原因分析
无。
五、主要经验及做法、存在的问题及原因分析
(一)主要经验及做法
2024年,开展的预算绩效运行监控与财政重点监控,得到了各部门及资金使用单位的配合与支持。经过绩效运行信息采集及执行情况分析,绩效运行情况较为客观、真实,其评价结果可作为财政预算执行精细化、加快资金拨付进度及综合绩效考评的参考依据。
(二)存在问题
部分项目资金执行率较低。由于财政资金紧张、预算缺乏精准性及可预见性等原因,导致2024年温泉镇22个项目中有2个项目资金执行率低于80%。
(三)措施建议
1.加强对绩效目标监控的重视,定期对预算执行情况进行监督,使绩效目标监控与政府工作、财务工作挂钩,做到及时监控、及时控制,避免疏忽。
2.加强各部门衔接,使预算绩效目标实施进度得到及时反馈,便于及时汇总监控。
3.设置合理有效的绩效目标监控机制,科学设置预算绩效指标,合理安排经费和各项资金,使其物尽其用,更加贴合乡镇财务工作的实际情况,能够合理运用现有资源,及时协调上级争取资金保障各预算绩效指标的顺利实施。使绩效评价更客观全面,更能为发展政府经济,保障民生起到积极有效的作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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