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教育局:
颜红樱代表提出的《关于规范全市校外“午托班”的建议》已收悉,现就建议提出的有关问题办理落实情况答复如下:
一、“午托班”是一个帮助家长托管孩子提供午餐及住宿的
带营运性质的机构,经营模式类似家庭作坊。“午托班”既不是培训机构,也不属于民办学校,其职责主要是为孩子提供午餐和睡午觉服务,不具备教育职能,所以一直以来省市教育部门没有文件规定教育管理“午托班”资质的审核,也没有审批办理“午托班”的相关文件及要求。
二、“午托班”一般设在社区居民楼中,目前没有具体的法律规定哪个部门去管理午托班,建议不妨就将午托班作为市场化行为,接受市场调节。让家长们通过比较选择他们认为最合适的“午托班”,市场化运营下淘汰一批不合格的“午托班”,从而规范“午托班”的管理。
三、“午托班”涉及孩子的吃、住、行等方面的问题,因此他的管理涉及市场监管、住建、消防、卫生、安全、属地政
府等部门的职责,可以参照一些地方的做法,把它列为家政服务类项目,到市场监管部门办理营运手续,到税务部门进行税务登记,由市场监管牵头联合执法规范管理,属地政府进行日常监管。
注:“主动公开”。
2017年7月20日
(联系人:綦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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