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卫生计生委:
李萍代表提出的《全面解决乡村医生养老保险》已收悉,现就建议提出的有关问题办理落实情况答复如下:
按照息烽县人民政府《关于印发息烽县进一步加强乡村医生队伍建设实施方案的通知》(息府办函〔2016〕98号)精神,按每千人口配备一名村医的要求,全县按规划设置了村医225名。针对在岗乡村医生养老保险问题,文件规定:“支持和引导符合条件的乡村医生按规定参加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不属于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覆盖范围的乡村医生,可在户籍地参加城乡居民养老保险。参保经费由县财政每人每年补助400元,剩余部分由村医自行承担。”2016年县财政共计兑现在岗乡村医生养老保险经费9万元。针对离岗乡村医生养老保险问题,文件规定:“对连续服务10年(含10年)不满20年的,由县财政每人每年给予补助1800元;对连续服务20年(含20年)以上的,由县财政每人每年给予补助2400元。”2016年共计兑现离岗乡村医生生活补助8.16万元。
注:“主动公开”。
2017年7月20日
扫一扫在手机打开当前页面
主办单位:息烽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联系方式:0851-87721549 地址:息烽县永阳街道县府路27号2号楼
息烽县人民政府版权所有 黔ICP备10201081号
公安备案号 52012202006106
技术支持:贵州多彩博虹科技有限公司 网站标识码:520122000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