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群工委、市住建局:
石忠玉代表提出的《关于进一步加大老旧居民小区改造的建议》已收悉,现就建议提出的有关问题办理落实情况答复如下:
一、关于继续加大资金投入力度的建议方面
息烽县“三年千院” 行动计划根据《贵阳市新型社区建设专项资金管理暂行办法》(筑群工委通〔2013〕5号)文件规定执行,资金由市、县财政按照1:1的比例匹配。从2013年开始实施至今,我县“三年千院”行动计划(“新型社区·温馨家园”社区公益事业项目)共投入资金1636.59万元,其中市级资金854.295万元。(2013年投入资金469.5万元,其中市级资金234.75万元;2014年投入资金420.9万元,其中市级资金217.95万元;2015年投入资金516.2万元,其中市级资金286.6万元;2016年投入资金229.99万元,其中市级资金114.995万元),实施的项目解决了老旧居民小区设备陈旧、功能配套不全、物业管理落后等突出问题,使群众安全感和满意度不断得到提升。
二、关于在项目实施过程中与疏老城、建新城、保障房建设以及棚户区改造等其它项目结合起来的建议方面。
息烽县“三年千院” 项目在实施过程中,发动广大社区居民积极参与社区公益事业建设,通过召开居民议事会、社区党员会议等方式听取群众意见,将项目与疏老城、建新城、保障房建设以及棚户区改造结合起来,项目涵盖路灯安装、排污管道改造、新建公厕、公厕改造、新建环卫设施、环境整治、停车场建设、道路改造等多个方面,改善了群众的居住环境,提升了居民的获得感和幸福感。
三、关于在改造老旧小区过程中将监控器材纳入项目申报范围的建议
我县的老旧小区改造项目从项目的申报到实施,严格按照贵阳市委群工委关于“三年千院” 项目的要求来执行,待市委群工委同意将监控器材纳入项目申报范围后,我县将根据项目实施的实际情况,将监控器材项目进行申报。
当然,社区的发展不是一蹴而就的,它符合城市发展的需要,在发展中面临很多问题,需要探索,我们深信,有市、县两级党委、政府的高度关注,有市民的积极参与,我市的社区工作会越来越好。
注:“主动公开”。
2017年7月20日
(联系人:綦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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