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息卫计议复〔2017〕7号 对县十七届人大第一次会议代表第115号建议的答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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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索引号: 000014349/2020-2953545
  • 信息分类: 代表建议答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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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信息名称: 息卫计议复〔2017〕7号 对县十七届人大第一次会议代表第115号建议的答复

游泳、张巧玲等四位代表:

你们所提出的《关于协调及时兑现人寿医疗保险金》的建议收悉。感谢你们对我县新农合大病商业保险工作的关心和支持。现就建议提出的有关问题答复如下:

根据国家、省、市有关文件精神,我县从2013年开始实施新农合基金购买大病商业保险试点工作,即提取5%的新农合基金为每位参合群众购买商业大病保险,年度累计就诊合规医疗费用经新农合报销后,自付费用达到大病保险赔付标准以上的部分再到大病保险公司报销,上年费用次年给予报销,群众等待时间长。2016年9月1日开始,我县13家公立医疗机构已经开通了大病商业保险“一站式”即时结报,2017年3月,省、市各定点公立医院相继开通大病商业保险报销业务,全面实现了大病商业保险“一站式”即时结报,出院结算时及时兑现报销资金给群众。

感谢各位代表对卫计工作的关心和支持,望在今后的工作中多提宝贵意见。

此致

注:“主动公开”




2017年7月25日





(联系人:张兴敏,联系电话:877271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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