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息卫计议复〔2017〕3号对县十七届人大第一次会议代表第110号建议的答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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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索引号: 000014349/2020-2953549
  • 信息分类: 代表建议答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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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信息名称: 息卫计议复〔2017〕3号对县十七届人大第一次会议代表第110号建议的答复

杨光辉、李树忠等各位代表:

你们所提的关于《关于在西山镇建设息烽县人民医院感染性疾病科的建议》已收悉,感谢各位代表对卫生工作的关心和支持。现就建议提出的有关问题答复如下:

县人民医院是县内唯一一所能收治传染病患者的医院,该院传染病区位于县人民医院家属区内,建筑面积1480㎡,为无砂墙房屋,于1965年修建,该房屋修建时采用很少的水泥和石子浇灌而成,房屋所使用的建材质量较低,当房屋修建完工后因出现开裂故未予验收,即在外墙立柱加固后投入使用。2016年6月18日请广州仲恒房屋安全鉴定有限公司对现运行的传染病区工作用房进行鉴定评估,认定为危房,建议对该房屋进行拆除处理。

我县现有人口26万人,按照国家卫生部《传染病医院建设标准》(卫办规财发〔2008〕122号文件)要求,城市和农村结合考虑按1张床位/万人,医院可设置传染病病床25张,建设用地标准为130㎡/床位,需建设用地3250㎡,建筑面积(按扣除与院区其他部份共用部份包括保障系统、主要医技科室,行政管理等面积等)按40㎡/床位,需建设1000㎡。按照2017年4月1日县分管领导调研时的要求,结合实际,初步选址在西山镇金竹坪原拖拉机配件厂处修建传染病区。

在今后的工作中,我局将进一步加大工作力度,积极争取县委、县政府有关部门支持,积极争取项目建设,加强我县感染性疾病科建设。

感谢各位代表对卫生计生工作的关心和支持,望在今后的工作中多提宝贵意见。

此致

注:“主动公开”

2017年7月2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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