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息林复〔2017〕4号 对县十七届人大代表第一次会议代表第156号建议的答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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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索引号: 000014349/2020-2953579
  • 信息分类: 代表建议答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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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信息名称: 息林复〔2017〕4号 对县十七届人大代表第一次会议代表第156号建议的答复

李树忠代表:

您提出的《关于加强环境资源保护的建议》收悉。感谢您对我县林业工作的关心和支持。现就建议提出的有关问题答复如下:

自2015年以来,我局联合公安、工商、检察、国土等部门在全县范围内开展了森林保护“六个严禁”(严禁盗伐滥伐林木、严禁掘根剥皮等毁林活动、严禁非法采集野生植物、严禁烧荒野炊等容易引发林区火灾行为、严禁擅自破坏植被从事采石采土等活动、严禁擅自改变林地用途造成生态系统逆向演替)执法专项行动,共查处破坏森林资源案件64起,处罚款492.37万元,没收野生动物20只,责令补植树木10.1535万株;行政处罚51人,刑事处罚16次。2017年7月12日,息烽县人民政府办公室下发了《关于迅速推进“六个严禁”执法专项行动重点打击阶段工作的通知》(息府函〔2017〕91号)对全县破坏森林资源案件查处情况进行督促检查。截至目前,据初步统计全县共有56起涉嫌破坏森林资源案件,正在查处30起,已查结6起。全县聘请了82名护林员对全县森林资源进行全方位管护,并制定了《息烽县森林资源保护有奖报告制》,对举报破坏森林资源违法行为的人给予最高1000元的奖励,让全民参与我县森林资源保护。

注:主动公开。

2017年7月31日

(联系人:阮本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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