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鹿府议复〔2018〕5号 对县十七届人大第二次会议代表第84号建议的答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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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索引号: 000014349/2020-2953676
  • 信息分类: 代表建议答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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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信息名称: 鹿府议复〔2018〕5号 对县十七届人大第二次会议代表第84号建议的答复

李雪梅代表:

您提出的关于《鹿窝镇大石头村新建少数民族娱乐文化广场》的建议收悉。感谢您对我县鹿窝镇大石头村工作的关心和支持。现就建议提出的有关问题答复如下:

经5月30日组织文化中工作人员实地考察,并与群众座谈,听取群众意见以及村支两委情况介绍,如实收集相关情况资料。后通过与县文旅局积极对接,经请示主要领导,拟定把鹿窝镇大石头村新建少数民族娱乐文化广场项目作为2018年省级公共文化服务体系建设专项资金申报项目,并于6月8日完成相关申报资料报送至县文旅局。待市级以上部门审核批复,即可按照相关安排实施。

注:“主动公开”。

2018年7月4日

(联系人:吴灵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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