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今天是:
您当前所在的位置: 首页 » 政务公开 » 重点领域公开 » 建议提案办理 » 代表建议答复

息府议复字〔2022〕5号 息烽县人民政府关于市级人大第93号建议的会办意见

字体: 打印本页 关闭本页 视力保护色:
  • 索引号: 000014349/2022-1630135
  • 信息分类: 代表建议答复
  • 发布机构:
  • 发文日期:
  • 文号:
  • 是否有效:
  • 信息名称: 息府议复字〔2022〕5号 息烽县人民政府关于市级人大第93号建议的会办意见

市住房城乡建设局:

傅宏兵代表提出的《关于贵阳市在物业管理服务前引入第三方监管机制的建议》收悉,现提出如下会办意见:

一、加强部门联动,更好解决物业纠纷

认真落实《城乡规划法》《贵州省物业管理条例》《贵阳市装饰装修管理暂行办法》等法律法规,严格依法办事。同时充分发挥县综治中心矛盾纠纷调处平台的作用,建立物业管理联席会议制度,细化相关部门职责,将任务落实到人到岗,层层压实责任;加强县级统筹调度,定期不定期召开会议,研究解决相关问题;对问题集中、涉及面大的,相关部门共同参与处理。

二、加强对物业管理企业的监管

一是加强政府部门的监管。通过完善物业监管联动机制,形成经常化、规范化的监督检查,整体推进我县小区物业管理的规范运行。二是积极动员物业企业加入贵阳市物业管理协会,运用协会的监督作用,加强与政府部门沟通协调、整合资源开展管理工作,制定行业管理等级、标准,规范行业市场活动行为,实现政府监管、行业自律和民主自治的有机结合。

三、加大宣传引导,优化物业管理环境

我县将持续加大物业管理方面的宣传引导,通过各种宣传方式,让广大群众了解物业管理的重要意义、物业管理的内容、业主的权利与义务等,让广大群众做到自觉遵守小区公约,自觉履行义务,切实营造良好氛围,共同促进和谐社区建设。

四、积极引入第三方监管机制

监管机构作用是评价结果可作为物业选聘、纠纷处理依据,据了解,目前我省还没有规范的第三方评估机构,下步我县将加强同市住房城乡建设局对接,如有符合的机构,将积极引入物业管理考核第三方评估机制,通过第三方机构对住宅小区物业服务管理的评估,进一步提高我县物业管理水平。

                                                                  2022年5月16日

(附注:公开)

扫一扫在手机打开当前页面

关于我们|联系我们|网站地图|网站帮助|网站声明|网站年报

主办单位:息烽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联系方式:0851-87721549   地址:息烽县永阳街道县府路27号2号楼

息烽县人民政府版权所有 黔ICP备10201081号 公安备案号 52012202006106

技术支持:贵州多彩博虹科技有限公司 网站标识码:520122000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