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今天是:
您当前所在的位置: 首页 » 政务公开 » 重点领域公开 » 建议提案办理 » 代表建议答复

息烽县自然资源局关于息烽县第十八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二次会议第21号建议的答复

字体: 打印本页 关闭本页 视力保护色:
  • 索引号: 000014349/2023-3291402
  • 信息分类: 代表建议答复
  • 发布机构:
  • 发文日期:
  • 文号:
  • 是否有效:
  • 信息名称: 息烽县自然资源局关于息烽县第十八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二次会议第21号建议的答复

吴崇文代表:

您提出的《关于进一步加强和规范耕地耕作层剥离再利用的建议》已收悉。感谢您对我县自然资源工作的关心和支持。现就建议提出的有关问题答复如下:

为切实加强耕地保护,确保补充耕地质量,科学合理利用各类建设占用耕地的耕作层土壤资源,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实施条例》和《贵州省土地管理条例》等法律法规有关规定,所有项目在用地报批时全部按照上级自然资源部门要求编制耕作层剥离方案。项目经批准后,按照《贵阳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贵阳市非农建设占用耕地耕作层剥离和再利用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筑府办函〔2019〕94号)有偿使用原则要求,耕作层剥离的相关费用需纳入用地成本或招拍挂成本。2019年11月,市政府在我县西山镇柏香山村底寨召开了耕作层剥离再利用试点现场会,并初步达成由县人民政府委托贵阳金地农业开发投资有限公司开发实施,目前县政府和金地公司处于合作洽谈阶段,协议签订后将根据协议开展相关工作。

注:“主动公开”

息烽县自然资源局

2023年8月17日

扫一扫在手机打开当前页面

关于我们|联系我们|网站地图|网站帮助|网站声明|网站年报

主办单位:息烽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联系方式:0851-87721549   地址:息烽县永阳街道县府路27号2号楼

息烽县人民政府版权所有 黔ICP备10201081号 公安备案号 52012202006106

技术支持:贵州多彩博虹科技有限公司 网站标识码:520122000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