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息烽县自然资源局对县十八届人大第二次会议代表第55号建议的答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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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索引号: 000014349/2023-3291458
  • 信息分类: 代表建议答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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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是否有效:
  • 信息名称: 息烽县自然资源局对县十八届人大第二次会议代表第55号建议的答复

陈孟菊、黄义忠代表:

你们提出的《关于修复阳朗湿地公园路灯及完善配套公共设施的建议》收悉。感谢你们对我县阳朗湿地公园管理的支持。现就建议提出的有关问题答复如下:

阳朗湿地公园2018年建成时,已按照设计要求安装了路灯及路灯配套电缆等设施,由于当年未安装专变,路灯通电问题未得到解决。2019年施工单位发现路灯电缆被盗,立即向公安机关报案,案件至今未破,下一步我局将积极与县公安局协调,县公安局结案后积极向县人民政府请示,请求县人民政府拨付资金修复路灯电缆,力争及时修复湿地公园路灯,切实维护好息烽红色旅游景区景点的整体形象。

注:主动公开

息烽县自然资源局

2023年8月1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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