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委编办:
褚郭宏委员提出的关于《关于强化我市区(县、市)外事侨务机构的建议》的提案已收悉,现就提案提出的有关问题答复如下:
一、关于“有必要增设机构和人员”
《息烽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息烽县人民政府办公室职能配置内设机构和人员编制规定的通知》(息府办发〔2011〕13号)中明确了县政府办的内设机构“外事侨务科”具体承担我县外事侨务工作,设科长1名。其职能职责为:贯彻执行党和国家的对外方针政策和外事侨务法律法规以及县委、县政府关于外事侨务工作的指示和决定;督促有关部门和乡镇贯彻执行外事侨务工作的方针政策和有关规定;办理县政府领导的对外交往事宜;协调各乡镇、各部门的外事活动;会同有关部门处理涉外事项;管理因公出国(境)和邀请外国人来访工作;负责外事纪律教育;配合纪检监察部门、国家安全及保密部门监督检查外事纪律及涉外保密制度的执行情况;负责抓好归侨、侨眷、港澳同胞的扶贫救济等工作;负责华侨、华人、港澳同胞、归侨和侨眷的来信来访工作。其编制含在县政府办行政编制内。目前,县政府办行政编制为26名。从当前机构编制设置看,我县已有专门的机构,有编制。
二、关于“无专职工作人员,由分管联系工作的同志兼职”
我县编制部门建议:可采取调动、抽调或下一年公开招考等方式补充空编人员,并按照相关程序配合县政府办做好中层干部竞聘上岗工作,编制部门在权限内将积极予以配合。
2018年7月6日
注:“主动公开”。
(联系人:吴聂乐;联系电话:8772141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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