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今天是:
您当前所在的位置: 首页 » 政务公开 » 重点领域公开 » 建议提案办理 » 政协提案答复

息烽县人民政府关于市政协第十二届委员会 第二次会议第32026号提案的答复

字体: 打印本页 关闭本页 视力保护色:
  • 索引号: 000014349/2020-2954106
  • 信息分类: 政协提案答复
  • 发布机构:
  • 发文日期:
  • 文号:
  • 是否有效:
  • 信息名称: 息烽县人民政府关于市政协第十二届委员会 第二次会议第32026号提案的答复

市文化新闻出版广电局:

田社鸿委员提出的关于《加强对农村表演队伍监管的建议》的提案已收悉,现就提案提出的有关问题答复如下:

近年来,随着我县经济社会发展,人民生活水平逐渐提高,很多群众物质生活得到较大改善,精神生活需求逐步增强,因此各类文化团体应运而生。由于受文化程度、知识结构、培训教育等影响,全县文艺团体表演水平参差不齐,演出市场有待规范管理。

一、基本情况

息烽县现有十个乡镇一个社区161个行政村,全县业余文艺团队或组织211支,其中在村委会、社区、县文化馆备案业余文艺团队209支,在县民政部门注册同时在县文旅部门登记备案文化组织2支。与此同时,全县在工商部门注册登记的演艺公司6家。

二、管理情况

近年来,我县通过文明宣传引导、乡风文明塑造、村规民约管束、强化监管执法等方式,积极推进我县民间文艺表演队伍监管,有效刹住农村各类酒席演出之风,为净化我县农村文艺演出市场夯实基础。

(一)农村文艺演出市场越来越规范。我县通过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宣传和乡风文明建设,积极向农村广大群众宣传正面的价值取向,狠刹攀比之风,鼓励节俭办事,抵制低俗表演,让农村群众红白喜事回归传统。因此,更多群众在办理各类酒席时,不在跟风邀请演出队伍,保障农村演出市场越来越规范。

(二)演出市场执法监管越来越严。我县旅游文化市场综合执法大队采取定期排查、日常巡查、举报必查等方式,加强对农村文化表演队伍演出内容的审核监管,严禁涉黄、涉暴等不文明低俗表演,发现一起查处一起,形成常态化管理。同时动员全县业余文艺表演团体在县乡民政、文化部门进行注册、登记或备案,逐步推行演出审批制度,确保监管全过程,审核无死角,内容无遗漏。

(三)强化培训引导秩序越来越好。为提升我县农村表演团队人员素质,不断创作出更多内容健康向上、群众喜闻乐见、符合时代主题的文艺精品。县文化馆每季度组织开展一次农村文艺表演团队骨干培训班,全面提升农村文艺表演团队素质,并结合实际创作出更多符合时代要求、满足群众需求的文艺精品。同时组织、邀请、推荐艺术水准较高农村表演团队参加省、市、县各类演出活动,充分展示团队精神面貌和艺术水平,形成示范带动,让更多农村表演团队认识规范表演节目,创作艺术精品的重要性,自觉抵制、抛弃各类低俗表演,自觉维护健康向上的市场秩序。

三、下步打算

(一)强化登记管理。一是强化文艺演出团体注册登记。积极引导表演水平高、人员多的文艺表演团队,按照正规程序到民政部门进行登记注册,然后到文化部门进行备案,为农村表演团队正规化发展夯实基础。二是支持鼓励有实力表演队伍到工商部门注册成立公司,便于后期市场化经营运作。三是强化演出登记备案。重点对演出人员、时间地点、节目内容等进行审查登记,对于内容空泛、表演低俗等节目一律叫停不予审批备案,不断引导打造健康向上的表演节目。

(二)强化指导培训。一是组织各级文艺骨干老师下到基层指导农村表演队伍创作作品、优化内容、规范形式,不断提升农村表演队伍演出质量,切实提高演出人员水平和素质,努力打造一批高水平农村演出队伍。二是按计划、分批次组织农村表演队伍骨干人员到省、市开展交流观摩,学习借鉴其他表演队伍好的经验做法,不断开阔视野及拓宽艺术创作渠道。三是邀请高水平队伍参加省、市、县各类比赛及演出活动,并给予一定的生活补贴及误工补助,逐步打造我县民间文化品牌,形成示范带动,推动我县农村表演市场健康发展。

(三)强化作品创作。探索建立农村演出作品目录库,由乡镇文化中心统筹,以村居为单位进行填报,并根据实际演出情况进行更新完善,鼓励广大农村表演团队创作出更多反映现实、表现时代主题及群众喜闻乐见的文艺作品。县文化及财政部门通过向上争取和县级支持等方式,在资金和演出场地上给予支持。同时组织选送优秀文艺演出作品参加省市文艺精品评选活动,力争获得好成绩,推动我县文化事业繁荣发展。

(四)强化监督管理。一是将农村文化演出市场纳入我县文明县城创建巩固考核范围,并鼓励引导各村居将文艺表演内容及形式纳入村规民约。二是按照属地管理原则,在各乡镇及村居设置“扫黄打非”工作联络站,由属地乡镇及村居安排专人负责具体工作,加强对农村各类表演进行审核和巡查,并接受社会举报,严厉打击宣传反动、思想消极、涉黄涉暴、低俗庸俗及危害国家安全稳定的各类演出。三是强化综合执法检查,落实部门责任,形成工作合力,严厉打击各类违法违规演出行为,全面净化我县农村文化市场。

2018年7月6日

注:“主动公开”。

(联系人:吴聂乐;联系电话:87721416)

扫一扫在手机打开当前页面

关于我们|联系我们|网站地图|网站帮助|网站声明|网站年报

主办单位:息烽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联系方式:0851-87721549   地址:息烽县永阳街道县府路27号2号楼

息烽县人民政府版权所有 黔ICP备10201081号 公安备案号 52012202006106

技术支持:贵州多彩博虹科技有限公司 网站标识码:520122000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