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息烽县人民政府关于市政协第十二届委员会 第二次会议第42041号提案的答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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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索引号: 000014349/2020-2954125
  • 信息分类: 政协提案答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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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信息名称: 息烽县人民政府关于市政协第十二届委员会 第二次会议第42041号提案的答复

市城管局:

张怡委员提出的关于《关于治理城区主次干道占道经营“顽疾”切实提升城市“颜值”的建议》的提案已收悉,现就提案提出的有关问题答复如下:

一、全面排查,以变“堵”为“疏”治理占道经营

以疏为主,多方引导。即在不影响交通,不影响市容,不影响群众生活秩序和治安的前提下,区分行业,区分区域和地点,区分时间进行规范管理和疏导。突出“疏”,避免“堵”,在进行广泛调查研究的基础上,科学规划,合理布局,在背街小巷、靠近居民区设置9处便民临时摊区,对以游摊经营为主要生活来源的经营户,规范其进入市场摊位,实行定时段、定点规范管理,达到“标本兼治”的目的。

二、进行勤务制度改革,提升城市管理的精细化水平

一是健全机构,落实责任。我县以“强基础、转作风、树形象”为抓手,深入开展机构改革,通过加强队伍执法培训、执法记录仪配备、规范着装、实施执法全过程记录、亮证执法等方式加强执法保障,规范执法程序,做到依法执法、文明执法,提高执法公信力;二是成立城南城北两个中队。根据城管体制改革现行需要和我县市容秩序管理现状,将城市管理监察大队内部机构和岗位职责进行调整和细分,撤销原市容市貌管理中队,成立城南中队和城北中队,每个中队下辖步巡组、定点值守组、乱停乱放清障组和机动车巡组,每个工作小组按照工作量的大小进行配备工作人员4至7人,实现城区市容市貌监管无死角;三是制定城市管理精细化配套实施方案,着力实施量化考核管理。县城管局按照属地管理原则制定了《息烽县占道经营整治工作行动方案》等10个城市管理精细化配套实施方案,进一步建立和完善城市管理精细化标准体系、城市综合行政执法和队伍监管考评体系、城市管理监督指挥体系、智慧城管服务体系、精细化考核奖惩体系等为主要内容的五大体系,夯实城市管理精细化基础,形成“指挥有力、运转协调;制度健全、管理到位;责任量化、指标精准;反应迅速、处置及时;部门协同、公众参与”的城市管理工作新格局。

三、多措并举,分类施策

一是加强协作,开展专项整治。针对城区部分水果摊贩占道经营、开磷城马路市场、校园周边占道经营、人行道乱堆乱放的问题,我县各职能部门切实履职,永靖镇、县市场监管局、开磷物业、网格牵头单位等部门,召开专题会,协商各家职责,研究集中整治方案,从各单位抽派12人成立专项整治小组,并严格依法依规依程序开展专项集中整治,对那些屡禁不止、屡改屡犯的商户将依法取缔并严处重罚,真正做到敢于碰硬,真抓真管。二是以宣传教育为主,多方引导。工作人员主动上前,对占道经营户,开展一对一劝说服教育,要求商户积极履行“门前三包”责任,同时积极引导流动摊贩进入农贸市场、临时摊区等场所进行经营,真正做到座商归店,流商归市。三是是创新管理,搭载“百姓拍”APP。为认真贯彻落实市委、市政府及县委、县政府关于提高城市精细化水平的要求,以打造“最干净县城”为目标,我县依托城市管理“百姓拍”APP精细化管理监督平台,以奖励的形式发动和鼓励社会公众参与和监督城市管理工作。通过“我要举报”(发现和举报城市管理问题)、“我来核实”(参与城市管理问题的核实和处置)两大功能板块,营造“我参与、我共享、我快乐”的良好氛围,形成多元共治、良性互动的城市管理新格局。自“百姓拍”APP上线以来,我县共计处置占道经营、乱堆乱放、乱搭乱建等影响城市容貌的各类案件2579余起,已处置2576起,拆除城区违规设置的灯箱广告牌300余块。案件处置率99.89%,群众对息烽的满意度明显提升。

四、主动作为,提升城市颜值

(一)严把审批准入关口。为进一步规范城市景观、户外广告(含门头牌匾)的设置及管理,美化、净化和序化城市空间,提高城市容貌的视觉感观质量,我县从源头着手,严把户外广告准入关口。采取部门管理、逐级审批的方式强化审批程序,严格执行“一线查勘、中队初审、大队复核、局级审批”的办理程序,切实提高审批制度化水平。在审批过程中,重点对广告设置的安全、标准、质量等方面进行把关,要求提供设置效果图及其他资料,并归档备案,对不符合要求或明显违法违规的坚决不予以审批。

(二)全力抓好动态巡查。我县高度重视城市立面日常管理工作,全力加强动态巡查管控。工作人员每天对县城区主次干道、公园广场等重点部位开展动态巡查,及时制止和查处乱搭乱建行为、依法拆除城市建筑物外违规建设和搭建的附着物;二是对破损、残旧的户外广告及时告知业主单位进行修复及拆除,保证户外广告整体,有序、靓丽;三是加强对主次干道商户宣传活动、横幅广告、门头牌匾的规范管理,着力清理未经审批擅自设立的经营性宣传广告;四是结合日常巡查工作的开展,及时对破损、残旧的公益广告进行修复、维护,确保广告完整、洁净,全力营造深厚的宣传氛围;五是严厉打击非法广告,积极与宣传、公安、市场监管等部门协调联动,从严打击词句低俗、内容违法、设置违规的户外广告,维护公益广告的良好形象。

2018年7月6日

注:“主动公开”。

(联系人:吴聂乐;联系电话:8772141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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