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息烽县人民政府关于市政协第十二届委员会 第二次会议第42070号提案的答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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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索引号: 000014349/2020-2954132
  • 信息分类: 政协提案答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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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是否有效:
  • 信息名称: 息烽县人民政府关于市政协第十二届委员会 第二次会议第42070号提案的答复

市教育局:

马仲玲委员提出《关于加快落实黔党发[2015]32号文件,完善中小学(幼儿园)教师绩效考核评价制度的建议》的提案已收悉,现就提案提出的有关问题答复如下:

关于按照黔党发[2015]32号文《贵州省教育综合改革方案》提出了“完善中小学、幼儿园教师绩效工资分配制度。加大财政支持力度,在现有绩效工资总量基础上提高25%,用于执行设立的校长津贴、班主任津贴、超课时津贴、农村学校教师补贴等项目,确保教师在保质保量完成工作任务前提下,拿到全额绩效工资”以及教师绩效工资的考评发放问题。

2016年12月27日,我县分管教育的县长召集县政府办、县教育局、县财政局、县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县法制办有关负责同志召开了专题会议,议定下发了《关于息烽县现有教师绩效工资总量调整有关事宜专题会议纪要”息府专议》([2016]168号)(以下简称《纪要》)。纪要明确:从2017年1月开始,按照黔党发[2015]32号、黔委厅字[2016]68号文件要求,在现有教师绩效工资总量基础上提高25%,由县财政局纳入财政预算并按时拨付,不再从原教师绩效工资的30%部份提取来发放校长津贴、班主任津贴、农村学校教师补贴,让学校教师在保质保量完成工作任务前提下,拿到全额绩效工资。随后,我县根据《贵州省教育综合改革方案》精神,制定了《息烽县教育综合改革方案》,方案明确:要“切实提高教师待遇。加大财政支持力度,实施教师教育教学目标考核奖,目标奖包含在现有绩效工资总量基础上提高25%,用于执行设立的校长津贴、班主任津贴、超课时津贴、农村学校教师补贴等项目, 通过目标考核奖的实施,提高教师待遇,科学制定考核激励方案,推进全县教育事业又好又快发展”。

2017年,我县研究了教师目标奖发放办法,分三年逐步到位兑现教师年终目标奖,即2017年按照公务员目标奖的40%发放,2018年按公务员目标奖的70%发放,2019年与公务员发放的目标奖持平。按照发放办法和学校考核结果,2017年我县一、二等奖学校的教师人均奖标准为15920元,三等奖学校教师的人均奖为14320元。教师目标奖的兑现和逐步提高,极大的激励了广大教师的工作积极性。 

2018年7月6日

注:“主动公开”。

(联系人:吴聂乐;联系电话:8772141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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