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西府提复〔2018〕3 号 西山镇人民政府对县政协第九届委员会第二次会议委员第86号提案的答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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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索引号: 000014349/2020-2954138
  • 信息分类: 政协提案答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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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信息名称: 西府提复〔2018〕3 号 西山镇人民政府对县政协第九届委员会第二次会议委员第86号提案的答复

李昌敏、邱和艳委员:

你们提出的关于《路灯后续维护问题的建议》提案收悉,感谢你们对我镇城市管理工作的关心。现就提案提出的有关问题答复如下:

关于无人管护问题:柏香山村路灯目前暂由我镇村镇建设服务中心管护,并于2017年和县城管局协调对柏香山村路灯进行了两次维护,确保我镇路灯恢复正常运行。我镇路灯自今年6月开始又处于非正常运行状态,原因在于一是路灯使用年代久远,线路老化,导致时常出现故障。二是路灯经费开支较大,上级暂无财政资金支持,镇财政十分困难。柏香山路灯工50余盏,分布于新寨组、街上组、坡脚组、大寨组,共五个电表,每月仅柏香山村路灯费用开支为5000余元,导致路灯维护问题难。三是县供电部门关于电费收缴规定与我镇财政管理规定存在矛盾所致。县供电部门规定电力使用客户必须先缴纳电费后才能出具发票,镇财政管理制度规定必须由供电部门提供发票才能办理现金报账,导致我镇路灯运行困难。对于上述问题,我镇高度重视,目前已积极与供电等部门沟通协调,确保路灯正常运行。下一步,我镇一是积极和城管局沟通对接,请求城管部门指派相关人员对柏香山路灯再次进行检查维修,同时对路灯管护实行专人管理制度,以此解决路灯管护难问题。二是积极争取上级资金支持,加大镇级资金的匹配以解决资金问题。三是我镇已经启动政府与供电部门的缴费及资金管理制度修改的对接协调工作,确保柏香山路灯正常运行。

注:主动公开

2018年7月17日

(联系人:陈畅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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