谢明佳、唐贵川、陶春华、陈在强、涂洁委员:
您提出的关于《加强全县公路管理养护工作》的提案收悉,感谢各位委员对我县交通运输工作的关心和支持。现就提案提出的有关问题答复如下:
一直以来,我局高度重视公路养护管理工作,按照建养并重的原则主要开展了以下工作。
1.完善乡镇公路管理机构。2013年,县编办批复同意全县各个乡镇成立了交管站,但受限乡镇人员不足的实际,乡镇交管站基本上都是与其他站所合署办公,职工兼职开展工作。结合农村“组组通”公路建设,我局已协调各乡镇明确1-2名人员作为交管站工作人员,专职开展农村公路建设、管养工作,并请求县政府为每个乡镇解决了10万元工作经费。
2.加强法律法规宣传。围绕《中华人民共和国公路法》《公路安全保护条例》《贵州省公路条例》等法律法规,结合治理货车超限超载行动,利用班线车的车载视频等,开展形式多样、内容丰富的宣传教育活动,今年以来已向公路沿线群众、运输企业及个人印发各类宣传资料共12600余份,提高了群众爱路护路意识。
3.加大公路隐患治理。加强排查,建立公路安全隐患排查治理台账,能治理的及时治理,不能治理的设立警示标志,积极争取项目资金进行治理。2017年以来对我县农村公路地势险要路段安装波形护栏25793米、防撞墙876米、标识标牌50套,凸透镜7套和震荡减速带99平方米,投入资金589.1万元。
4.加大公路维修管养。对于县级以上公路破损的,我局积极向市级交通主管部门申请列入大中修计划进行修复;乡村公路维修因无上级项目资金来源,正在纳入组组通公路建设计划对部分破损的乡村公路进行维修改造。提案中提到的北门桥至殡仪馆破损路段和城市内的下水井盖破损等属于城市干道及其附属设施,我局已与县城管局联系,督促管养单位落实修复责任。
5.加强公路超限超载治理。从2017年开始,开展了货运车辆非法改装和超限运输专项治理活动,采取不定期、不定时的方式,由路政、运政执法人员共同联合对我县干线公路进行巡查,一经发现非法改装和超限超载车辆上路行驶,依法从严从重处罚,同时将源头企业的违法行为抄告相关部门,确保公路使用寿命得到有效保护。针对提案中提出的茅荆公路管护问题,我局多次对马尔河码头、永安码头及相关运输企业、驾驶员进行了宣传和告诫,并约谈了企业负责人,同时,争取上级资金在公路上设置了限高架,控制超限车辆驶入该公路。
注:主动公开
2018年8月6日
(联系人:李发奎;联系电话:0851-8772148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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