穆晗委员:
您提出的关于《息烽县“组组通”公路建设中维护农民工合法权益》的提案收悉,感谢您对我县交通运输工作的关心和支持。现就提案提出的有关问题答复如下:
为切实维护参与“组组通”公路建设的农民工的合法权益,我县采取了以下措施:
一是建立了农民工用工台账。乡镇督促施工单位做好实名制登记,严格考勤,落实工人劳动监督员。交通局和乡镇按照劳动法的规定开展检查工作,监督农民工工资发放到位。
二是落实好农民工工资保证金制度。乡镇督促施工单位在工程建设之前缴纳规定的农民工工资保证金,报县清欠办备案,一旦发生拖欠农民工工资行为,调查核实拖欠金额后,为符合条件的受援对象提供援助,使用工资保证金支付拖欠工资,确保农民工工资及时兑现。
三是建立和完善农民工的工伤保险制度。督促用人单位与农民工签订劳动合同、办理工伤保险,为农民工人身安全提供法律保障。
四是制定突发事件应急处置预案。乡镇制定了农民工突发事件应急处置预案,一旦发生农民工工伤或欠薪事件,立即启动预案,保护农民工合法权益。
注:主动公开
2018年8月6日
(联系人:李发奎;联系电话:0851-8772148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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