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人大常委会:
我受市人民政府委托,报告2021年度市本级预算执行和其他财政收支审计查出问题整改情况,请予审议。
市委、市政府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认真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审计整改的重要指示批示精神。在市委的统一领导和市人大常委会的有力监督下,市政府全面统筹部署审计整改工作,明确要求各责任单位严格按照相关要求推进整改工作。市审计局认真落实督促责任,各行业主管部门切实履行监督管理责任,各整改责任单位从严履行整改主体责任,合力推动审计整改工作取得良好成效。
一、整改工作部署推进情况
(一)高位统筹部署,切实推动问题整改落实。
市委、市政府高度重视整改工作。今年首次将市级审计整改工作纳入市委常委会和市政府常务会进行安排部署。市政府印发了审计整改工作方案,成立了由市委常委、常务副市长任组长的整改工作领导小组,并在市审计局设立整改工作专班,统筹推进整改工作。
(二)加大跟踪督促力度,建立整改长效工作机制。
督促整改责任单位加大整改工作力度,强化整改措施,细化阶段性整改目标,优化整改时限,切实推进整改工作落实到位。同时,督促其认真分析问题背后的体制机制原因,把问题整改与完善制度、深化改革有机结合起来,做到解决一个问题、完善一套制度、堵塞一批漏洞,将审计监督质效转化为治理效能。
(三)强化部门联动,形成整改监督合力。
市审计局统筹负责审计整改工作,跟踪检查问题整改落实。市督办督查局将审计整改纳入督办督查范围,跟踪督促整改。市纪检监察机关、巡察机构及市直行业主管部门,充分发掘和利用审计成果,强化审计整改工作联动和沟通协调,形成整改监督合力。
二、审计查出问题的整改情况
审计工作报告反映的254个明细问题中,要求立行立改、分阶段整改和持续整改的问题分别为109个、124个和21个。截至2022年9月底,要求立行立改的问题106个(占97%)已整改完成;部分问题因相对复杂、整改难度较大等原因要求分阶段整改和持续整改,目前51个问题完成整改,未整改完成的94个问题相关责任单位均已采取措施、制定计划。有关区(市、县、开发区)、部门和单位通过归还原渠道资金、上缴财政、促进拨付资金、清欠账款、收回违规发放等方式,整改问题金额42.36亿元,制定完善了《贵阳市财政局全面实施预算绩效管理办法》等18项规章制度,整改工作取得阶段性成效。
(一)决算草案和预算管理审计查出问题的整改情况。
1.关于预算执行和绩效需进一步加强的问题。一是99个项目未开工建设或未确定具体项目的问题,市财政局印发整改通报、推动项目建设和资金拨付使用,项目已全部开工建设,整体资金报账率达54.6%。二是未及时拨付专项资金等2950万元的问题,高新开发区等3个区财政已全部拨付到位。
2.政府综合财务报告编制不完整的问题。市财政局已督促各单位持续开展清理工作,2021年已增加公共基础设施、保障性住房入账6.48亿元。
3.部分收入征收不及时、核算不准确的问题。未及时征收国有资本经营收益19.79万元的问题,已全额征收入库;将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收入纳入一般公共预算管理的问题,市财政局已向相关单位下达整改提示函,明确严格区分收入性质、规范收支分类。
(二)2021年度部门预算执行审计查出问题的整改情况。
1.预决算编报不够准确、规范的问题。一是市交委及其下属2家单位决算编报不实的问题,有关单位已进一步规范财务核算和报表编报工作。二是市商务局项目支出预算456.95万元不细化的问题,已加大对项目支出预算的审核。三是市科技局、市财政局8个项目预算资金432.19万元未执行的问题,相关资金已收回财政统筹安排,市科技局建立了绩效管理制度,保障资金执行率;市财政局制定预算绩效管理办法,明确责任分工,切实提高全市预算编报的精细化、科学化。
2.2020年财务报告编制不完整的问题。市交委及下属单位已清理上缴结余资金3116.5万元,其余待清理完毕后再上缴资金和纳入单位财务报告编制范围。
3.预算执行及管理存在薄弱环节的问题。一是市商务局等8家单位结余资金等4168.45万元未及时收缴财政的问题,相关单位已使用1414.40万元、上缴市财政1475.73万元,其余资金已安排支出计划。二是科技专项资金1000万元未使用的问题,市科技局已收回资金并上缴市财政;挤占项目经费41.41万元的问题,市科技局及下属单位已建立完善2项制度,严格预算约束。三是市商务局未经财政批准改变项目政府采购方式的问题,市商务局强化人员培训,规范政府采购行为。
(三)重点民生资金和重大项目审计查出问题的整改情况。
1.“一圈两场三改”审计查出问题的整改情况。
(1)资金拨付及管理使用有待加强的问题。一是息烽县、开阳县上级补助资金2160.62万元拨付不及时的问题,现已拨付资金1401万元,剩余资金根据项目结算情况拨付。二是南明区、云岩区将未改造农贸市场面积纳入奖补范围的问题,南明区收回多支付补贴资金16.15万元,云岩区细化计算规则,完善农贸市场改造补贴标准。三是修文县多支付棚改项目征拆补偿资金123.38万元的问题,现已追回资金25.21万元,对被拆迁人的剩余建设物资,经被拆迁人和相关部门同意后用于农村“五治”和新农村建设项目;修文县城建公司违反合同约定造成国有资金流失和房开商配建移交的88个摊位因占用消防通道无法办理产权的问题,已移交相关纪检监察部门处理。
(2)部分区县未按计划要求完成目标任务的问题。一是云岩区少建设停车位764个的问题,停车位已补建完成,正在对接地坪质量问题,督促尽快投入使用。二是清镇市云岭生活圈少完成2个配套项目的问题,已启动项目建设程序,目前正在审查初步设计。三是修文县54套公租房未交付使用的问题,目前正在抓紧实施配建公租房的装修,待装修完成后交付使用。
(3)部分农贸市场改造通过验收后仍未达到改造目的的问题。一是相关部门疏于监管,导致部分改造项目验收后存在质量或“脏、乱、差”的问题,相关部门已对不合格工程内容进行修复,对环境卫生进行治理。二是农贸市场闲置率较高的问题,相关单位已开展宣传动员,引导群众进入农贸市场交易,提高使用率。
(4)安全生产管理制度未落实的问题。23个农贸市场存在消防安全隐患问题,已完成微型消防站配置,正在办理消防验收。
2.农村“五治”审计查出问题的整改情况。
(1)相关制度及程序不完善的问题。一是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制定的方案中未明确市级部门职责的问题,已制定《贵阳市农村“治房”工作考核办法》,明确市级有关部门工作职责。二是市生态环境局未制定奖补管理制度,农村“五治”奖补资金3.84亿元未兑付的问题,已制定农村生活污水治理奖补方案,明确资金分配,并下达奖补资金2835万元。三是市生态环境局农村生活污水治理目标任务不精准的问题,已开展详细调查,并在实施方案及编写的行政村“一图一表一说明”中精准细化目标任务。
(2)部分项目推进迟缓,资金支付率低的问题。一是乌当区等6个地区14个农村供水保障工程未按要求完成招投标工作的问题,花溪区已完成3个项目招标工作,但受疫情影响其他区县招投标工作进度滞后。二是已到位的农村“五治”资金1.97亿元未使用的问题,观山湖区、开阳县等7个区(县、市)已收回项目结余资金102.69万元、拨付使用项目资金3504.80万元,下一步将持续推动项目建设和资金拨付进度。
(3)重复申报、虚报建设内容的问题。花溪区等5个地区重复申报、将不符合条件和以往年度已完成项目纳入目标任务的问题,相关地区已剔除重复数据,调整目标任务,规范项目上报。
(4)后续管理不到位的问题。一是云岩区、白云区3个黑臭水体治理项目管护不到位的问题,有关区已完成2个黑臭水体治理工作,1个未及时移交的项目已明确管护责任单位,但因疫情原因移交工作滞后。二是白云区9户危房存在二次倒塌危险的问题,已设置安全隔离警示标志及施工围挡消除安全隐患。
3.重大项目审计查出问题的整改情况。
(1)部分项目履行基本建设程序和执行四项制度不到位的问题。一是9个项目未按规定签订合同、预算审核不规范等问题,5家单位9个项目已采取修订制度、补签协议、规范管理等进行整改。二是6个项目未取得国有土地使用权证等问题,5家单位6个项目正在按程序办理农转建、建设用地规划许可等手续。
(2)部分项目建设管理不严格的问题。一是未审查工程进度、多计进度款等21个问题,5家单位已通过完善制度、规范管理、结算时扣减工程款等进行整改。二是1个项目未按规定调整概算的问题,相关单位正在进行概算调整。
(3)2个项目未按预期推进及建设,影响项目绩效的问题。一是贵阳西南商贸服务业集聚区项目工程缓慢的问题,市城市综合管廊建设管理有限公司目前已解决部分项目建设用地,加快推动项目建设。二是市智慧停车公司未经批准,大幅调减城市停车场项目建设内容及规模影响项目绩效的问题,公司强化新建项目研判,规范项目前期手续办理工作,严格项目报批程序。
(4)部分项目征拆有关工作推进不力,有的已造成建设成本增加的问题。一是未按合同支付拆除费、征收资料不完整等6个问题,相关单位已通过调查核实、规范管理等方式完成整改。二是安置房交房不及时、建设程序不合规等12个问题,相关单位通过加快安置房建设进度、完善建设手续等方式进行整改。
(四)重大政策措施落实跟踪审计查出问题的整改情况。
1.新增专项债券资金审计查出问题的整改情况。
(1)挪用专项债券资金的问题。乌当区和修文县挪用专项债券资金14981.92万元的问题,相关区县财政已收回全部资金,并按规定拨付使用7220.14万元。
(2)部分项目推进缓慢,专项债券资金闲置的问题。市卫生健康局及息烽县等4个地区6个专项债券项目未按期开工和完工、未按绩效目标完成工程进度、资金闲置等问题,相关项目已按绩效目标推进,1个项目已完成形象进度95%,1个项目资金支付率提高了49.59%,已拨付债券资金2758.03万元。
(3)部分项目未严格履行基本建设程序的问题。市工商投公司及清镇市等6个地区18个项目未按规定取得用地、工程规划许可手续即开工、未公开招投标等问题,有关单位强化项目建设程序管理,11个项目已完善土地使用、规划许可等手续,7个项目正在办理相关手续。
(4)专项债券资金使用管理不规范的问题。白云区等7个地区存在专项债券收支未纳入预算管理、超进度拨付资金、未设置专户等问题,相关地区强化资金监管和拨付,项目收益36万元已上缴,已开设专户1个。
2.清镇市乡村振兴审计查出问题的整改情况。
(1)未拨付或兑现有关资金的问题。滞留40.46万元财政补助资金未拨付给农户和有关合作社、公司未兑现农户土地流转费102.46万元的问题,相关事项已进入法律诉讼阶段。
(2)未按要求开展农村环境治理工作的问题。一是清镇市少完成改厕任务1980户的问题,已摸排并完成1980户改厕任务。二是清镇市3个新建污水处理厂未按期建设的问题,目前项目已进入验收阶段。三是清镇市未按要求建立和完善垃圾收运处置体系及配置村级保洁员的问题,已配建垃圾处理设施,提升垃圾转运能力,并补充配备541名兼职保洁员。
(3)个别农村饮水政策未落实的问题。一是清镇市22处饮水项目点水价高于县城水价的问题,已制定计划提升管护水平,申请安排公益性岗位降低管理费用,切实减轻农民生活负担。二是20处农村饮水水源水质不达标的问题,相关单位已组织消杀,相关水源水质已达标。
3.清理拖欠中小企业账款及就业优先等政策落实情况审计查出问题的整改情况。
(1)清理拖欠中小企业账款政策等落实不到位的问题。一是拖欠中小企业款项的问题,相关单位通过筹措资金、签订还款协议、拨付拖欠款等方式进行整改。二是市投控公司和开阳县拖欠的农民工工资236.33万元已全额支付;白云区等3个地区未足额存入的工资保证金4394.59万元已足额缴存。三是清镇市、息烽县保障机制不健全等问题,相关单位已完善机制,规范管理;清镇市等3个地区拖欠数据不准确的问题,相关单位已完善台账、制定还款计划,拨付拖欠款3262.46万元。
(2)部分就业优先政策落实不到位的问题。一是向不符合补贴条件的单位或个人发放各类补贴和失业保险待遇146.03万元的问题,相关单位已清理收回资金131.79万元,其余应收回资金拟采取分期退回和法律诉讼手段追收。二是未正确执行补贴政策520.99万元的问题,有关部门清理核实后收回资金43.94万元,归还原渠道资金114.5万元。三是监管不到位、劳务派遣企业未及时拨付资金397.42万元的问题,相关单位已拨付资金374.71万元、追回无需支付资金22.71万元。
(五)领导干部经济责任审计查出问题的整改情况。
1.一些经济方针政策贯彻执行不到位的问题。一是白云区违反协议约定向2家企业支付扶持资金的问题,白云区已制定支持企业发展专项资金管理办法,规范资金管理,对部分扶持资金拟采取法律诉讼收回;对招商引资对象事前评估不充分、后续跟踪管理缺位的问题,白云区强化招商项目事前评估和后续跟踪服务,规范招商工作。二是市总工会对困难职工档案动态管理不到位和超范围发放送温暖慰问金的问题,市总工会已变更不符合条件的人员档案信息,加强日常监管,严格资金使用。
2.部分重大经济事项的决策、执行不规范的问题。一是市卫健投公司下属子公司套取银行贷款资金800万元的问题,已全额归还;下属子公司未经股东大会等决议,购买资产无偿提供给医院使用等问题,市卫健投公司已制定实施方案、规范管理,确保国有资产保值增值。二是白云区城投公司购买处于抵押状态商铺的问题,相关企业正在申请办理解押;违规提前验收不具备交付条件商铺的问题,已取得交付使用备案证书;违规减免因延迟交房产生违约金1718.73万元的问题,已签订补充协议明确支付违约金,因公司资金紧张,双方协商资产置换;未严格执行协议约定,承担应由民营企业承担费用121.03万元的问题,相关单位正在采取法律诉讼追回资金。三是市二中违反政府采购规定的问题,市二中强化法律意识,规范采购行为。
3.财政财务管理和经济风险防控需加强的问题。一是市卫健投公司下属公司无偿出借贷款资金给民营企业和民营股东10221.44万元的问题,已全额收回借款资金,并收回资金占用费794.03万元;市卫健投公司未经董事会决议聘用财务中心负责人,未按公司章程规定审议薪酬福利管理制度的问题,有关公司已召开董事会审议薪酬福利制度及聘用人员事项;市卫健投公司及部分子公司收支核算不实,土地资产未入账核算的问题,有关公司已对虚列费用133.56万元进行了账务调整,土地资产已评估入账。二是白云区两家融资平台公司未报经市政府审批通过非标准化债务融资工具举债54456万元的问题,相关企业强化统筹调度,提前筹备资金,确保未偿还债务本金16690万元及其利息如期归还;白云区1家融资平台公司以虚假交易开具银行承兑汇票后办理贴现40350万元的问题,汇票已结清,相关企业强化票据管理,防范资金风险;白云区违规将应用技术研发资金1310万元用于归还贷款的问题,相关单位已强化预算管理,并收回资金700万元;白云区应征未征防空地下室易地建设费和城市基础设施配套费1483.62万元的问题,现已追缴资金1403.62万元。三是市文化和旅游局8个项目推进缓慢、资金未支出的问题,相关资金已收回财政统筹安排,制定绩效管理制度,严格绩效管理;重复发放演出场次补贴的问题,已制定补助管理制度,严格资金使用。四是市总工会长期闲置的送温暖资金99.68万元已拨付使用。
4.内部管理不严,私设“小金库”的问题。市文化和旅游局下属单位私设“小金库”的问题,相关纪检监察部门正调查处理,1人已撤职,相关单位已修订完善制度,并清退上缴资金81.57万元。
(六)国有资产审计查出问题的整改情况。
1.国有企业和银行审计查出问题的整改情况。
(1)重大事项决策与管理需加强的问题。市城投集团购买已处于抵押的状态房产38455.54万元的问题,目前已取得部分房产产权,消除部分风险隐患;贵阳农商银行存在贷前调查等监督管理中不尽职尽责的问题,部分贷款事项公安机关已立案,部分不良贷款事项相关纪检监察部门正在核查。
(2)财务核算不规范的问题。一是合并报表编制不规范的问题,市城投集团2021年度合并报表已进一步规范编报,确保会计信息准确。二是未按规定计提坏账准备的问题,市城投集团已要求下属子公司规范计提坏账准备等会计核算工作。三是贷款五级分类不够准确的问题,贵阳农商银行严格执行贷款分类规定,客观真实反映贷款。
(3)经营业务与管理有待提升的问题。一是市城投集团下属建投公司拆迁安置工作推进不力,加大项目建设成本的问题,建投公司已支付安置房购置款和项目工程款等支出3.13亿元,切实推进项目进度。市住投融资担保公司未按规定程序办理担保业务的问题,公司已上报市政府,并协调用款单位按时还贷,防范债务风险。顺源公司等子公司内部管理存在薄弱环节和廉政风险等问题,相关纪检监察部门正在调查处理,相关单位已制定管理制度,严格招标程序。二是贵阳农商银行办理以物抵债时抵押物1.24亿元未经评估,办理授信业务时抵押资产高评1600.54万元等问题,市农商行已问责5人,修订完善相关制度,强化贷后管理。
2.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审计查出问题的整改情况。一是市科技局下属集体企业持有贵阳银行股票价值308.4万元长期脱离监管的问题,市科技局已成立工作领导小组,并对下属集体企业进行清产核资。二是市交委下属2家单位车辆资产账实不符的问题,1家单位已获财政批复,1家单位尚在进行报批前期工作。
3.国有自然资源资产审计查出问题的整改情况。
(1)执行资源环境法律法规不够严格的问题。一是白云区15宗超合同约定开工时间2年以上土地的问题,目前1宗土地已进场施工,2宗土地已解除土地出让合同,拟收回4宗并协调盘活8宗闲置土地。未完成非法盗采破坏的1195亩林地和5处关闭矿山恢复治理的问题,白云区已开展破坏林地恢复治理工作,完成2处关闭矿山恢复治理,3处矿山治理工作正在推进,并建立常态监管机制,强化监督管理。15宗临时用地已到期未督促复垦复绿等问题,白云区已下达复垦通知书,督促完善相关手续,现2宗土地已完善用地手续,4宗土地已完成覆土,2宗停止使用,其余宗地正在开展相关工作。二是市水务局未按规定对7家违法主体进行处理、处罚的问题,市水务局已对相关违法主体依法立案,已收缴水资费30.4万元、罚款7.44万元;污水处理费计量不准的问题,市水务局强化联合监管,督促企业信息联网,确保污水处理计量准确。
(2)违反资源环境法律法规行为时有发生的问题。一是白云区植树造林项目、开设养殖场等违法占用基本农田和耕地47.98亩的问题,白云区已完成12.86亩土地恢复整改工作,完成永久基本农田核实整改(试划)工作编制并逐级上报审核。二是在划定的禁养区和饮用水源保护区内设置畜禽养殖场等问题,有关部门进一步核准禁养区域,限制养殖场规模,严格畜禽粪污管控,强化对基本农田和饮用水源地的保护。
(3)未全面完成资源管理和生态环境保护目标的问题。一是2019年至2020年,白云区麦架河等5条河流地表水水质未达标的问题,白云区已新建污水管网,进行河道清淤,相关水质部分月份达标。二是市水务局未全面完成中小河流治理等7项目标任务问题,市水务局加强调度,除中小河流治理和孟关水厂建设2项目标任务外,其余5项目标任务已完成。
(4)部分资源环境资金征管使用不到位和建设项目效益不佳的问题。一是白云区未足额计提矿山地质环境治理恢复基金、未及时征收水土保持费、土地出让价款及违约金的问题,白云区已清理收缴矿山地质环境治理恢复基金378.15万元、水土保持费43.71万元,并采取催收催缴、解除合同等方式对土地出让价款及违约金进行整改。二是市水务局多付污泥处理服务费177.7万元的问题,已在2021年度应付费用中进行扣除;未及时监管区县征收入库水土保持补偿费255万元的问题,已收缴水土保持费及违约金270.20万元。三是清镇市红枫湖饮用水源二级保护区塘关灰场治理项目进展缓慢,存在灰坝安全和水环境风险隐患的问题,市水务局通过下发工作提示函、加强水质监测等措施强化灰坝安全和水环境风险监控。
(七)贵安新区审计查出问题的整改情况。
1.财政收支审计查出问题的整改情况。
(1)预算编报欠科学合理的问题。一是政府性基金预决算差异大的问题,贵安新区财政局强化预算编制,着力提高预算编制的合理性。二是代编一般公共预算支出预算总额的73.78%,抽查16个项目执行率低的问题,贵安新区财政局严格压缩代编预算规模,2022年代编预算已大幅下降,并全部细化到具体项目;16个项目预算中,2个移交花溪区,3个不再实施由财政收回预算,其余项目加快实施进度。三是改变教育费附加用途2830.41万元的问题,贵安新区财政局印发工作提示函,明确教育费附加使用范围,规范教育费附加资金管理。
(2)财政收支核算管理不够严格的问题。一是财政资金24691.10万元留存预算单位的问题,贵安新区财政局已下发文件组织安排清理,各单位已清理上缴3359.05万元。二是社保基金专户存款少计专户利息392.02万元的问题,已全额补收利息。
(3)债务管理不到位的问题。2个新增专项债券项目未按期开工或进度缓慢的问题,贵安新区建立相关管理制度,推动项目建设进度。
2.部门预算执行审计查出问题的整改情况。
(1)预决算编报不规范、不真实的问题。一是贵安新区将未实际支出的医科大学土地收储经费5亿元列支、年初结转结余6289.10万元未纳入预算的问题,有关单位强化预算管理、严格预算编制,确保预算编制的完整。二是贵安新区住建局将借用人员纳入预算编报范围的问题,强化对接沟通,及时掌握人员信息,确保预算编制的准确。三是贵安新区住建局9个项目预算15698.09万元未执行的问题,未执行资金已收回财政统筹安排。四是贵安新区住建局13个项目绩效目标脱离实际的问题,已在2022年项目预算编制时细化绩效目标。
(2)预算执行及管理存在短板的问题。一是贵安新区住建局未及时征收非税收入37148.47万元的问题,已制定管理制度,征收上缴非税收入2628.23万元,其余正在催缴。二是贵安新区住建局采购项目规避公开招标的问题,强化人员学习,规范采购行为。三是贵安新区住建局占用下属单位在编人员的问题,单位结合新区改革推进情况,用好用足机关编制,规范人员管理。
三、部分问题未整改到位的原因
从整改情况看,针对审计指出的问题,相关责任单位积极采取措施进行整改,立行立改类问题绝大多数已完成整改。对分阶段整改和持续整改的问题,相关单位已制定了阶段性整改目标,将按整改目标持续推进整改。主要有以下几种情况:一是一些金额大的问题,受疫情和经济大环境影响,需逐步筹集资金整改。如涉及的应收未收土地出让金、拖欠工程款等问题,相关区县、单位和企业资金紧张,短时间内难以完成整改。二是一些涉及面广、情况复杂的问题,需综合考虑多方因素稳步推进处理。如安置房购建工作未及时完成、增加项目建设成本等问题,因相关程序手续复杂、项目建设周期长等原因,难以在短时间完成整改。三是一些遗留时间较长的问题,清理处置费时耗力,需持续推进。如一些公共基础设施资产和财政存量资金的清理,由于形成时间较长,清理处置环节多、流程长;一些资产资金清理涉及司法诉讼,需要履行必要法律程序等。
四、下一步工作打算
市政府将认真落实市委决策部署,按照市人大常委会审议意见要求,通过跟踪督促、现场检查等方式,持续推动相关问题整改落实到位。一是严肃政治规矩,确保整改工作抓实抓牢。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审计整改工作的重要指示批示精神,进一步督促各整改责任单位“一把手”,坚决扛起审计整改政治责任,自觉把整改工作作为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的具体行动抓紧、抓实、抓牢,维护审计监督权威,防止“破窗效应”和“稻草人效应”。二是压实整改责任,确保整改工作落地落实。行业主管部门督促相关主体责任整改单位进一步压实责任,切实采取有效措施,优化阶段性整改方案,不管问题多复杂、时间跨度多长,都必须坚决整改、彻底整改,确保审计查出问题件件有着落、事事有回音,确保按期整改。三是加大跟踪检查力度,确保整改工作取得实效。由市审计局统筹牵头,各主管部门配合对尚未整改到位问题开展现场跟踪检查推动问题加快整改到位,对整改不力的,采取通报等形式予以督促,推动闭环管理。同时,对已完成整改的问题开展“回头看”、杀“回马枪”,防止虚假整改,确保整改取得实效。四是强化举一反三,确保整改工作提质见效。对规范性问题以工作提示等方式要求相关单位进行全面清理核查,强化自查自纠,达到查出一例、教育一片的效果,规范和提升各部门、单位的管理行为和管理水平,切实发挥审计“治已病、防未病”的重要作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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