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今天是:
您当前所在的位置: 首页 » 政务公开 » 重点领域公开 » 税收管理 » 办税流程

办税指南——不动产项目报告办税流程

字体: 打印本页 关闭本页 视力保护色:
  • 索引号: 000014349/2021-1861906
  • 信息分类: 办税流程
  • 发布机构:
  • 发文日期:
  • 文号:
  • 是否有效:
  • 信息名称: 办税指南——不动产项目报告办税流程

【事项名称】

不动产项目报告

【申请条件】

纳税人销售不动产的,在取得《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30日内,向不动产所在地税务机关办理不动产项目报告。

【设定依据】

1.《财政部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全面推开营业税改征增值税试点的通知》(财税〔2016〕36号

(http://www.chinatax.gov.cn/chinatax/n359/c2138502/content.html)

2.《不动产、建筑业营业税项目管理及发票使用管理暂行办法》(国税发〔2006〕128号)

(http://www.chinatax.gov.cn/chinatax/n361/c847/content.html)

【办理材料】

序号

材料名称

数量

备注

1

《不动产项目情况登记表》

2份

2

加载统一社会信用代码的营业执照(或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等)原件

1份

查验后退回,已实行实名办税的纳税人可取消报送

【办理地点】

可通过办税服务厅(场所)、电子税务局办理,具体地点和网址可从国家税务总局贵州省税务局网站(http://guizhou.chinatax.gov.cn/)“纳税服务”栏目查询。

【办理机构】

主管税务机关

【收费标准】

不收费

【办理时间】

即时办结,各地办税服务厅办理时间,详见办税地图:(https://12366.chinatax.gov.cn/bsfw/bsdt/)

【联系电话】

主管税务机关联系电话,可从“办税地图”栏目查询(https://12366.chinatax.gov.cn/bsfw/bsdt/)。

【办理流程】

【纳税人注意事项】

1.纳税人对报送材料的真实性和合法性承担责任。

2.文书表单可在国家税务总局贵州省税务局网站(http://guizhou.chinatax.gov.cn/)“下载中心”栏目查询下载或到办税服务厅领取。

3.税务机关提供“最多跑一次”服务。纳税人在资料完整且符合法定受理条件的前提下,最多只需要到税务机关跑一次。

4.纳税人使用符合电子签名法规定条件的电子签名,与手写签名或者盖章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5.纳税人不动产项目报告内容发生变化,应自报告内容发生变化之日起30日内,持《不动产项目情况报告表》向不动产所在地主管税务机关进行项目报告。

6.不动产项目登记以规划部门签发的《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作为项目登记的依据。

扫一扫在手机打开当前页面

关于我们|联系我们|网站地图|网站帮助|网站声明|网站年报

主办单位:息烽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联系方式:0851-87721549   地址:息烽县永阳街道县府路27号2号楼

息烽县人民政府版权所有 黔ICP备10201081号 公安备案号 52012202006106

技术支持:贵州多彩博虹科技有限公司 网站标识码:520122000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