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拟批准1个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为体现公开、公正的原则,接受监督,现将该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的基本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5个工作日。如您认为公示项目涉及您的重大环境利益关系,可在公示时间内向我局提出申请听证。如公众对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有意见和建议,可通过如下方式告知。
联系电话:0851-87724569
传 真:0851-87725230
通信地址:贵阳市息烽县文化西路贵阳市生态环境局息烽分局3楼环评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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序号 |
项目名称 |
建设单位 |
建设地点 |
环境影响评价机构 |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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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贵阳市息烽县振兴中盛建材有限公司商品混凝土搅拌站项目 |
息烽县振兴中盛建材有限公司 |
贵州省贵阳市息烽县永靖镇河坎村 |
贵州省化工研究院 |
(一)施工期 1、废气 本项目施工期空气污染主要是扬尘、施工运输车辆尾气及装修废气。 扬尘:施工材料的运输、装卸、施工过程中土石方的开挖有粉尘散落到周围大气中;施工材料堆放期间由于风吹会引起扬尘污染,尤其是在风速较大或汽车行驶速度较快的情况下,粉尘的污染更为严重。随着施工期的结束,影响也随之消失。 运输车辆尾气:施工机械、运输车辆以柴油、汽油等作为燃料,不同数量的施工机械及运输车辆,需使用的燃料用量不同,排放的汽车尾气量不同。一般尾气中含有THC、颗粒物、CO、NOx等污染物,为无组织排放,由于施工机械及运输车辆分布较散,使用的机械种类不一,排放的尾气量较易扩散。 装修废气:施工期主要作业为墙面抹面刷漆,地面敲平铺地砖,门窗的安置,生活办公设备的安装,期间产生的废气主要为扬尘和油漆废气(主要是甲苯、二甲苯、甲醛等)。 2、废水 本项目施工期间产生的废水主要是施工废水和施工人员生活污水。 ①生活污水 根据《贵州省行业用水定额》(DB62/T2987-2019),施工期每人每天用水量按40L/d.人计,施工期共有25人,用水量为1.0m3/d,生活污水产生量按用水量85%进行计算,施工期废水产生量为0.85m3/d,施工期预计为180天,因此在此过程中产生的废水为153m3,经沉淀池处理后回用,不外排。 ②施工废水 项目施工废水产生量约为1m3/d,施工期共产生180m3,该废水中含有大量的泥沙,SS浓度在2000mg/L左右,经沉淀池处理后回用,不外排。 3、噪声 施工阶段的噪声主要来自于各种施工机械的噪声,其噪声强度与施工设备的种类和施工队伍的管理有关;建筑材料运输过程中产生交通噪声,另外还有突发性、冲击性、不连续性的敲打撞击噪声。期间应使用低噪音设备、围墙阻隔等措施,使施工排放噪声达到《建筑施工场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523-2011)(昼:70dB、夜:55dB)。 4、固体废弃物 施工期固体废物主要为平整场地过程中产生的土石方、建筑垃圾、装修垃圾、生活垃圾等。 土石方回填,建筑垃圾主要是废弃的碎砖、石、砼块等和各类包装箱、纸壳。废弃碎砖、石、砼块等一般作为地基的填筑料,各类包装箱、纸壳由专人负责收集外售,本项目施工中建筑垃圾均得到妥善处置,对环境产生影响较小。 装修垃圾:建筑物在装修过程中会产生装修垃圾,主要为装修过程中产生的装修废物以及废油漆桶,其中废油漆桶为危险废物,产生量约为30kg,暂存于临时修建的危废暂存库,后期交有处理资质的单位处置 (二)营运期 1、废气 本项目大气污染物主要有生产过程中的工艺粉尘以及食堂油烟废气。 装卸、运输粉尘,采用洒水抑尘,骨料仓斗处设置有洒水喷淋系统,抑制扬尘产生,并使用钢结构板房将配料机围合,形成半封闭式降尘室,防止粉尘扩散飞扬,运输皮带走廊封闭,在设计时尽量降低卸料时物料的下落高度,尽可能选择无风或微风的天气条件下进行砂料的装卸,减少扬尘产生量。 筒仓呼吸粉尘:经自带的单机脉冲滤芯除尘器处理后,由高14m的筒仓排放。除尘率达99.9%,能满足《水泥工业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GB4915-2013)中排放限值(20mg/m3)。 搅拌机下料粉尘: 本项目搅拌机粉状原料(碎石粒径较大,不纳入粉状材料范畴)下料量为33万t/a,则下料粉尘产生量为66t/a,产生浓度约为4200mg/m3。本项目搅拌机配备有布袋除尘器,风机风量为6000m3/h,除尘效率为99.9%,则下料粉尘排放浓度为4.2mg/m3(0.0252kg/h),排放量为0.1t/a,达到《水泥工业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GB4915-2013)中排放限值(20mg/m3)后经15m高排气筒排放。 食堂油烟:由专用管道引至楼顶排放 2、废水 (1)清洗废水 经沉淀池处理后全部回用,不外排。 (2)生活污水 经隔油池+化粪池处理后定期交由周边农户清理用于农业施肥,不外排。 (3)初期雨水 厂区设置初期雨水池一座(容积200m3),经沉淀处理后回用,不外排。 3、噪声 本项目营运期噪声源主要有:砂石自动配料机、皮带输送机、运砂车、搅拌机等,噪声值在75~90dB(A)之间,针对固定的噪声设备,采取基础减振、厂房隔声、围墙阻隔等防治措施,车辆则采取减速、禁止鸣笛、合理安排施工作业时间、加强施工管理等防治措施,经采取以上防治措施后可达到《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1228-2008) 2类标准要求,对环境影响较小。 4、固体废物 (1)废弃混凝土 本项目在对搅拌机和水泥罐车进行清洗时,会有少量混凝土残留物随着清洗水一起排入沉淀池内,本项目每年产生的废弃混凝土总量为82.5t/a,作为原料返回生产环节。 (2)检验室废弃混凝土块 项目生产的混凝土成品有时需要对成品进行力学性能测试,会产生废弃的混凝土块,根据业主提供资料,此类废弃混凝土块产生量约1t/a,均送施工单位做填料或铺路材料使用,不外排。 (3)生活垃圾 本项目共产生职工生活垃圾6.6t/a,主要成分为废纸屑、包装袋等。生活垃圾用垃圾桶集中收集,定期送往永靖镇生活垃圾收集点,由环卫部门统一处置。 (4)废机油 单独用危险废物容器桶收集后,暂存于废物暂存间,定期交有危险废物处置资质的单位进行处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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