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影响评价法》《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办法》(生态环境部令第4号)相关规定,现将贵州息烽化工园区总体规划(2023-2035年)规划环境影响报告书的有关信息进行公示,并征求公众意见。
一、规划名称及概要
规划名称:贵州息烽化工园区总体规划(2023-2035年)
规划地点:贵阳市息烽县小寨坝
规划范围:本次息烽化工园区总体规划是在原有磷煤化工生态工业基地(化工园区)的基础上进行扩区,新增何家坝片区规划面积2.63km2,本轮化工园区总规划范围由原来的9.59km2扩至12.22km2。
规划期限:规划期限为2023—2035年。
二、规划实施单位及联系方式
单位名称:贵州息烽经济开发区管理委员会
联 系 人:杨工
电 话:0851-87713019
通信地址:贵阳市息烽县永靖镇
三、承担环境影响评价单位及联系方式
单位名称:贵州省化工研究院
联 系 人:赵工
电 话:0851-85604697
通信地址:贵州省贵阳市南明区晒田坝1号
四、环境影响评价工作程序和主要工作内容
工作程序:搜集资料、现场踏勘、开发现状分析、环境现状监测、区域污染源调查、综合对比分析(公众参与、环境管理、环境监测、环保措施、事故风险)、得出结论、编写报告、专家评审、送生态环境部门审批。
主要工作内容:对本次规划的目标、产业定位、发展布局、基础设施等专项规划进行综合论证,并与上位规划进行符合性分析,对园区环境现状进行调查,根据规划预测对大气、地表水、噪声的环境影响,提出环境影响减缓措施,评价结论包括存在的环境问题与解决方案、环境质量现状与发展趋势、本次规划的环境影响情况、规划执行情况、规划方案的合理性及环境可行性、规划优化及调整建议等。
五、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方式和途径
公示期间,任何单位和个人均可通过来访、来电、来信等方式向规划实施单位或环评编制单位发表建议。提倡反映人提供真实姓名、联系电话、家庭地址或工作单位,以示负责。规划实施单位将对所反映情况认真核实,调查属实的意见或建议将给予采纳,并将贯穿于整个规划实施过程中。
六、公众参与有效时间
自公示日起10个工作日内,公示期间,对本次规划有异议、疑问或建议的公众可以联系规划实施单位、环评单位提出意见或建议。
贵州息烽经济开发区管理委员会
2023年8月1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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