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县卫生健康综合行政执法大队 预防接种门诊专项检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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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索引号: 000014349/2021-91061
  • 信息分类: 卫生健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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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发文日期:
  • 文号:
  • 是否有效:
  • 信息名称: 县卫生健康综合行政执法大队 预防接种门诊专项检查

为保障广大人民群众的身体健康和公共卫生安全,加强对疫苗流通的监督管理,确保疫苗质量,规范预防接种工作。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传染病防治法》、《疫苗流通和预防接种管理条例》、《传染病防治卫生监督工作规范》的相关规定,近日,我单位对辖区内预防接种单位开展卫生监督检查。

此次重点检查单位为社区卫生服务中心、乡镇卫生院等医疗机构的预防接种门诊。检查内容包括:开展疫苗接种单位是否有卫生健康行政部门指定的证明文件、接种人员是否经过预防接种专业培训并考核合格;接种单位医疗卫生人员在实施接种前,对受种者或者其监护人是否告知、询问;实施预防接种的医疗卫生人员是否如实填写接种记录;接种单位是否在其接种场所的显著位置公示第一类疫苗的品种和接种方法;接种单位对预防接种异常反应或者疑似预防接种异常反应的处理和报告的记录情况;疫苗购进、分发、供应记录,核查记录的保存期限;各接种门诊疫苗购入、保存的控温记录;产生的医疗废物的处置情况等。

通过检查,各预防接种门诊均持有卫生健康行政部门发放的《预防接种单位指定证》,接种人员均持有《预防接种资格证书》;各类疫苗均在购进、分发、供应、使用记录保存完备,未发现疫苗来源不明、疫苗出入库数量不符、擅自开展群体性预防接种等严重违反《疫苗流通和预防接种管理条例》规定的行为;每天检查两次控温,采取多重温度监控;疫苗的品种和接种方法公示在显著位置;针对存在的预防接种证填写不规范、冷链监测温度计误差问题,以及医疗废物规范处置等问题,监督员下达《卫生监督意见书》,要求其立即改进。

今后我们将继续通过专项检查与日常监督相结合的方式,加强对疫苗接种相关情况的监督检查,进一步提升我县的预防接种服务能力,确保广大人民群众的疫苗质量和接种安全,给人民群众提供一个安全、放心、可信任的医疗环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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