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落实好近期国家、省、市应对新冠肺炎疫情防控相关策略及精神,结合今冬明春我县疫情防控卫生监督工作重点,开展对辖区内返乡人员疫情防控基层医疗机构卫生监督工作。
一、加强思想意识。召开专题会议,制定相应工作方案,对全县医疗卫生机构实行分片包干,责任到人,开展对全县范围内各级各类医疗卫生机构疫情防控工作的专项监督检查活动。
二、突出工作重点,加强监督检查。自2021年1 月 25日起至3月30日,县卫生健康综合行政执法大队工作人员将对辖区内村卫生室、诊所(特别是农村地区及城郊结合部诊所)、社区卫生服务中心(站)、乡镇卫生院及民营医院开展监督检查。重点检查医疗机构体温监测、扫码、对发热病人的登记、筛查、临时留置和报告等疫情防控措施的落实情况。
三、加强督促落实,确保整改到位。工作开展过程中,对检查发现的不按要求执行疫情防控措施的单位,现场下达监督意见书,提出整改意见,并按照《贵州省医疗机构不良执业行为记分管理办法(试行)》要求进行记分,对违反法律法规行为的单位从重从严处理。目前已对我县3家县级医院、9家乡镇卫生院、2家民营医院、10家诊所和28家村卫生室开展了检查,对发现的问题现场开具了监督意见书,并要求其按照规范开展整改。
下一步,将继续展开监督检查工作,并对已检查的医疗机构进行回头看,查看整改落实情况。
扫一扫在手机打开当前页面
主办单位:息烽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联系方式:0851-87721549 地址:息烽县永阳街道县府路27号2号楼
息烽县人民政府版权所有 黔ICP备10201081号 公安备案号 52012202006106
技术支持:贵州多彩博虹科技有限公司 网站标识码:520122000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