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林业行政处罚决定书 息林罚决字〔2022〕13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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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索引号: 000014349/2022-4111143
  • 信息分类: 处罚强制信息
  • 发布机构:
  • 发文日期:
  • 文号:
  • 是否有效:
  • 信息名称: 林业行政处罚决定书 息林罚决字〔2022〕13号

被处罚单位名称:息烽红关苗圃场

单位地址:息烽县小寨坝镇关岭村单山坡组

经依法查明,你单位在“贵州林木种苗”大数据平台中上报的大叶女贞育苗面积80亩、大叶女贞苗木数量100万株。经现场核实你单位大叶女贞实际育苗面积71.59亩、苗木数量60.4792万株。虚报大叶女贞育苗面积8.41亩、苗木数量39.5208万株,存在虚报林木种苗数据的违法行为。

上述行为及事实有询问笔录、样地调查表、现场勘验照片 等证据为证,违反了《贵州省林木种苗条例》第四十三条的规定,已构成违法。依据《贵州省林木种苗条例》第四十九条的规定,本机关决定对你单位处以下行政处罚:

责令2022年11月30日前完成整改,将正确的林木种苗数据重新上报贵州林木种苗大数据平台。

如对本林业行政处罚决定不服,可于接到本决定书之日起六十日内,向息烽县人民政府申请行政复议,也可以于六个月内直接向清镇市环保法庭提起诉讼。逾期不申请行政复议或者不提起行政诉讼,又不履行处罚决定的,本机关将依法强制执行或者依法申请人民法院强制执行。

2022年11月2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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