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息烽县民政局行政处罚决定书送达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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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索引号: 000014349/2024-844494
  • 信息分类: 处罚强制信息
  • 发布机构:
  • 发文日期:
  • 文号:
  • 是否有效:
  • 信息名称: 息烽县民政局行政处罚决定书送达公告

息烽县新华社区卫生服务中心等2家社会组织:

经立案调查,息烽县新华社区卫生服务中心、息烽县旅游服务行业协会2家社会组织未参加2021年、2022年社会组织年度检查的行为,违反了《社会团体登记管理条例》《民办非企业单位登记管理暂行条例》等有关规定,依据《社会团体登记管理条例》第三十条、《民办非企业单位登记管理暂行条例》第二十五条,本机关对你们作出撤销登记的行政处罚。

因其他方式无法送达,本机关已于2024年4月2日向你们送达行政处罚事先告知书。现公告期满,你们未提出异议。现依法向你们公告送达行政处罚决定书。本公告自发出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

如不服本决定,可在公告送达之日起60日内向息烽县人民政府申请行政复议或6个月内直接向有管辖权的法院提起行政诉讼。行政复议和行政诉讼期间,行政处罚决定不停止执行。

特此公告。

本机关地址:贵阳市息烽县永阳街道虎城大厦20楼

联系部门:息烽县民政局基政科

电话:(0851)87730498

息烽县民政局

2024年6月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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