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8年3月至2019年10月,成都极点通讯科技有限公司在修建锚墩过程中,未依法办理农用地转用审批手续,擅自改变息烽县温泉镇安江村435平方米(其中耕地面积393平方米,其他农用地42平方米)土地的农业用途进行非农建设,未办理建设用地审批手续的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2004版)第三十六条第一款第三款、第四十四条第一款和《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实施条例》(2014版)第二十一条的规定。
我局依法没收成都极点通讯科技有限公司在息烽县温泉镇安江村占用的435平方米(其中耕地393平方米,其他农用地42平方米)集体土地上修建的建筑物和其他设施;并处罚款人民币贰仟壹佰柒拾伍元整(2175元)。
我局已于2024年9月30日作出了息自然资土处罚〔2024〕11号《行政处罚决定书》,同日送达违法当事人,目前该案件正在按法定程序开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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