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年9月至2025年2月,贵州西洋实业有限公司在修建集装箱站台项目过程中,超过批准面积违法占用息烽县温泉镇尹庵村1070平方米土地建设,其中,未依法办理农用地转用审批手续,擅自改变1061平方米(其中耕地1061平方米)土地的农业用途进行非农建设,未办理建设用地审批手续,占用9平方米建设用地。该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第二条第三款、第四十四条第一款、第七十七条第二款和《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实施条例》第二十五条的规定。
我局依法没收贵州西洋实业有限公司在息烽县温泉镇尹庵村1070平方米(其中耕地1061平方米,建设用地9平方米)土地上修建的建筑物和其他设施,具体包括:一条铁路、铁路两侧水泥硬化坝子、硝硐的混凝土填方、临时集装箱和钢架结构的监控杆;并处罚款人民币叁拾贰万玖仟捌佰壹拾元整(329810元)。
我局已于2025年6月13日作出了息自然资土处罚〔2025〕7号《行政处罚决定书》,同日送达违法当事人,目前该案件正在按法定程序开展。
2025年6月1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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