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与“两病”有关的门诊检查、检验费用可以进行医保报销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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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索引号: 000014349/2023-2863579
  • 信息分类: 政策措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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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信息名称: 与“两病”有关的门诊检查、检验费用可以进行医保报销了!

据《省医保局关于完善城乡居民高血压糖尿病门诊用药保障机制的通知》显示,从2023年10月1日起,参加我省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且符合“两病”门诊用药专项待遇保障条件的人员,在门诊用药纳入保障的基础上,将与“两病”有关的门诊检查、检验等费用,纳入保障范围。

此次调整的不仅有医保保障范围,更是提高了各级医疗机构的报销比例。具体政策范围内基金支付比例调整为:一级及以下医疗机构为90%,二级医疗机构为80%,三级医疗机构为70%,政策范围内基金支付比例在原有基础上分别提高了20个百分点。

同时,“两病”的医保报销封顶线将继续保持过去水平,参保年度内高血压报销限额为800元,糖尿病报销限额为1200元,同时合并高血压和糖尿病的报销限额为2000元。

通过此次政策调整,将进一步提高我县“两病”患者医疗保障水平,持续有效满足参保群众的医保需要。

息烽医保部门提示您,参加城乡居民基本医保后,在乡镇卫生院、社区卫生服务中心或二级以上医疗机构明确诊断为“高血压”“糖尿病”的,即可当场由医院予以办理《贵州省基本医疗保险门诊慢特病医疗证》,也可以带上相关确诊资料到参保地的医保经办机构办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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