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国家林业和草原局、贵州省林业局关于自然保护地进一步整合优化的有关要求,在2024年国家公示的自然保护地整合优化成果基础上,组织开展了自然保护地进一步整合优化工作,经专家评估论证,形成了息烽县自然保护地进一步整合优化成果,现将有关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自2025年9月19日至2025年9月23日,共5日。
如对公示内容有异议,请在公示期内向公示单位反映。以个人名义反映情况的,请提供有效身份证明、联系电话和反映事项证明材料等;以单位名义反映情况的,请提供单位真实名称(加盖公章)、联系人、联系方式和反映事项证明材料等。
受理单位:息烽县自然资源局
地址:息烽县环城路99号(息烽县自然资源局3楼)
邮箱:361537318@qq.com
电话:0851-87721298
附件:息烽县自然保护地进一步整合优化成果
息烽县自然资源局
2025年9月19日
附件
息烽县自然保护地进一步整合优化成果
按照《国家林业和草原局办公室 自然资源部办公厅 生态环境部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做好自然保护地整合优化工作的函》(办函保字〔2025〕260号)文件及《自然保护地进一步整合优化规则》要求,现将我县自然保护地整合优化方案进行公示,公示内容如下。
一、整合优化前自然保护地情况
整合优化前,息烽县设立有2个自然保护地,分别为息烽温泉省级森林公园、息烽风景名胜区,均为地方级。其中:森林公园(2021年改变森林经营范围)总面积3635.5公顷,占国土面积的3.51%;风景名胜区总面积17327.00公顷,占国土面积的16.73%。
二、整合优化后自然保护地情况
2020年至2023年5月,整合优化后息烽自然保护地数量为2个,总面积为18658.42公顷,占国土总面积的18.02%。其中:贵州贵阳息烽温泉森林公园面积1998.57公顷,息烽风景名胜区面积16659.85公顷。息烽县自然保护地整合优化工作与“三区三线”划定、国土空间规划协同部署推进,自然保护地整合优化成果按照国家、省三部门有关要求,相关成果经过科学论证后于2023年5月完成了相应社会公示。
三、自然保护地整合优化方案
2025年6月以来,按照《国家林业和草原局办公室 自然资源部办公厅 生态环境部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做好自然保护地整合优化工作的函》(办函保字〔2025〕260号)要求,对贵州贵阳息烽温泉森林公园组织开展评估论证,符合《自然保护地进一步整合优化规则》的“撤销”规则第二条,“面积较小、空间破碎、不符合区域生态功能定位,达不到设立标准的自然保护地,经评估论证价值不高的,原则上可以撤销或调整自然保护地类型、级别”。
在本轮自然保护地整合优化工作中将贵州贵阳息烽温泉森林公园做撤销处理,只保留了息烽风景名胜区,整合优化后自然保护地总面积16659.85公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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