息烽县司法局坚持以高质量发展统揽司法行政工作,坚定不移加强民主法治建设,持之以恒助力新时代“强省会”行动。
一是完善政府法律顾问体制机制。坚持问题导向,聚焦实际工作中存在无法律顾问、法律顾问“聘而不用”“顾而不问”等问题,建立健全《息烽县人民政府法律顾问工作规则》,明确法律顾问聘任、管理、考核及使用等负责制度,共同做好法律顾问管理使用工作。2023年2月3日,息烽县司法局受县人民政府授权,分别与上海市协力(贵阳)律师事务所、北京德恒(贵阳)律师事务所签订了《法律顾问合同书》,自此,息烽县64家党政机关实现了法律顾问全覆盖。
二是完善监督考核。将法律顾问及公职律师工作列入依法治县、法治政府建设年度工作要点,列入年度党政主要负责人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纳入党政机关年度目标责任制(绩效)考核、法治建设督查内容,对工作落实不力、违法违规决策造成重大损失或者严重不良影响的,按照相关党内法规、国家法律法规的规定追究责任。发挥年度目标责任考核指挥棒作用,以考核督查为抓手,推动部署落地见效。
三是加强宣传引导。采取多种形式,广泛宣传法律顾问制度的总体要求、目标任务、工作举措及全面推行法律顾问制度的重大意义。大力宣传法律顾问、公职律师服务党政机关的工作成效,通过典型案例以案说法,典型事例示范引领,营造推进法律顾问及公职律师工作的浓厚氛围。
目前,我县正式聘请2个律师事务所的8名具有5年以上执业经验的律师为法律顾问,为全县各部门重大决策、日常行政行为提供事前、事中合法性审查意见,防范行政决策中出现的法律风险,帮助各行政单位提高依法行政和依法办事的能力和水平。13名公职律师分布在11个党政机关。党政机关法律顾问和村(居)法律顾问共同构建起全县法律顾问体系架构,强化法治亮剑护航,全面推动我县法治政府建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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