息烽县司法局深入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和中央、省、市、县工作会议精神,采取扎实有效工作措施,法治助力全县工作“开门稳”。
一是按照《息烽县加快推进公共法律服务体系建设实施方案》要求,将未完成公共法律服务体系规范化建设任务的西山、青山、石硐、流长、鹿窝、九庄、永靖等7个公共法律服务工作站纳入2023年公共法律服务体系建设工作任务,拟定工作计划,有序推进我县公共法律服务体系建设。目前,县级公共法律服务中心、乡(镇、街道)公共法律服务工作站运转有序。
二是加强县级公共法律服务中心监管运营,为群众提供方便快捷的法律服务。县公共法律服务中心每天专人负责接待群众咨询和服务指引,每周一、周三、周五安排法律工作者在中心坐班解答群众咨询。一季度来,中心共接待解答法律咨询293人次,引导群众申请民事法律援助18件,引导群众办理公证151件。
三是村(居)法律顾问零距离服务群众,179个村(居)法律顾问切实履责,积极参与基层社会治理,发挥了应有的作用。一季度来,法律顾问解答法律咨询290人/次、提供法律意见75条,协助修改完善村规民约(居民公约)12件,开展法治宣传75余次,参与化解矛盾纠纷42件。
四是依法依规做好重大行政决策、重大项目合同及县委、县政府重要文件、文稿等各类文书合法性审查工作。截至目前,共接到合法性审查2件,其中合同类1件,其他类1件,均出具合法性审查意见书或建议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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