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全面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关于做好2023年全面推进乡村振兴重点工作的意见,息烽县司法局切实加强人民调解工作,多元化解矛盾纠纷,扎实推进法治乡村建设,为乡村振兴、乡村治理营造和谐的社会环境。
一是加强人民调解员队伍建设。认真贯彻落实《关于进一步加强新时代人民调解工作的意见》文件精神,制发了《息烽县村(居)专职人民调解员选聘工作方案》,并结合息烽实际,制定了村(居)专职人民调解员选聘配备计划,分步选聘配备村(居)专职人民调解员,截至目前,已完成112个村(居)专职人民调解员的选聘配备,充实了村级调解组织力量。
二是健全完善矛盾纠纷调解机制。制发《息烽县新时代矛盾纠纷多元预防化解工作方案》,健全和完善矛盾纠纷受理和调处机制,促进调解组织规范运行、高效运转,建立息烽县为民民商纠纷人民调解委员会、息烽县金融纠纷人民调解委员会、息烽县知识产权纠纷人民调解委员会等行业性、专业性人民调解组织9个,实现矛盾纠纷第一时间化解,做到“小事不出村,大事不出镇,矛盾不上交”。
三是切实开展矛盾纠纷排查化解。充分发挥乡(镇、街道)、村(居)调委会的作用,落实村调委会每周一次、乡镇调委会每月一次的矛盾纠纷排查制度,及时发现矛盾纠纷。截至目前,共开展矛盾纠纷排查1161次,排查矛盾纠纷213件,调解矛盾纠纷640件,调解成功517件。
四是加大乡村法治宣传教育。切实加大对村(居)法律明白人、人民调解员的培训,切实发挥他们服务基层、服务群众的作用,引导村民树立办事依法、遇事找法、解决问题用法、化解矛盾靠法的理念。截至目前,人民调解员、法律明白人等共深入农村开展法治宣传123余次,受教育群众16000余人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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